第366章 驚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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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老爺們生氣,格蘭場就很急。
格蘭場很急,下面的底層人員就要忙得天昏地暗。
而對蒙斯特·夏來說,意外地不算一件壞事。
格蘭場最底層的巡警分為日巡、夜巡,夜巡普遍比日巡慘,而在夜巡中又分三六九等。
靈頓乃是一座大城市,被分為上城區、中城區、下城區、貧民區四個區。
這四區並非是正兒八經的規劃,而是人們口中的習慣稱呼。
對於很多人來說,不知靈頓正兒八經有幾區,但肯定知道上中下貧四個區。
巡邏的區域,當然有所劃分。
最好的巡邏區域是中城區。
比起上城區,中城區“天高皇帝遠”,不必每天戰戰兢兢,生怕不小心衝撞了什麼大人物。
有錢又沒那麼有錢的人很多,油水也足。
上城區治安最好(在開膛手出現之前),極少出現違法犯罪分子,但那些大人物們,在沒有危險的時候,他們本身就是危險。
稍有不慎,都不知道怎麼衝撞了他們,最後下場淒涼。
上城區巡邏,壓力很大,外快和灰色收入為零。
當然,也有往上爬的機會,所以也會有巡警願意去。
而下城區到貧民區,那就是所有巡警都不願意的工作區域了。
傷亡率高,幫派橫行,窮人榨不出油水,幫派成員凶神惡煞,各種亡命徒、犯罪分子出沒。
表面上,巡警的巡邏區域囊括整個靈頓。
實際上,貧民區的晚上,夜巡只會在下城區和貧民區之間的區域稍微晃一晃。
絕對不會真正深入到貧民區。
下城區人的死活還有人管,貧民區人的死亡,真的是從大人物到那些麻木的貧民自己,都不在乎。
格蘭場是治安總部,在上城區。
在真正劃分的靈頓行政區,各有分局。
蒙斯特·夏就隸屬於白教堂區的白教堂局。
他的巡邏區域,是下城區和貧民區交接的某塊區域——白教堂區有一半屬於下城區,一半可以算到貧民區。
是非常糟糕的工作地點。
即使從正常的兩人加到三人一塊巡邏也算不上很安全。
但,隨著開膛手傑克的橫空出世,貴族大人物震怒。
上城區定然要加強防備。
就連蒙斯特也被調動到上城區進行夜巡。
對下城區的夜巡們來說,能到上城區夜巡,自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這蒙斯特也很倒黴。
昨夜在上城區巡邏之時,有輛馬車失控,他去攔截不成,自己摔了一跤昏死過去。
也不知道後續如何。
看了一下天色,已經接近傍晚了,夏閻真打算先遵從一下身份安排,前往格蘭場報道。
因為是躺在自家床上醒來的,放在印記印記空間中的黑暗之囚也沒自動穿上。
夏閻真起床後,穿上了巡警的制服。
一套深藍色的制服,腰間有腰帶,但不是佩在褲子上的,而是佩在外套上,用來塞警棍。
穿的鞋子是到小腿的棕色長靴,褲子塞在靴子裡,不怕積水,方便行動。
還有一套“警用工具”要戴好。
分別是有點像安全帽,但後面要長一些,軟皮革堪堪到背部的頭盔,下襬到大腿根的短雨披,以及一根黑色的t型棍。
棍子裡面是金屬,外面包裹著一層橡膠。
看似柔軟,砸在人身上的滋味絕對不好受。
另外,還有一個哨子,遇到危急情況,第一件事情就是吹哨。
巡警的哨聲,也算是靈頓的一大特色。
“不知道這任務世界,又存在什麼樣的力量。”夏閻真穿戴完畢,走出了家門。
他的家在下城區。
行走前往上城區是不可能的。
靈頓的交通工具,以船、車、馬為主。
馬多指馬車,乃是有錢人出行必備。
船不用過多解釋,靈頓有一條穿越整座城市的大河,支流不少,有些時候走水路比走陸路更方便。
車則是火車。
靈頓的第一列火車出現在五十年前,當時的上流人士紛紛以坐上火車為榮。
現在,他們早就厭棄了那種有著“哐哐哐”不斷聲響的交通工具。
在城市的之中“通勤”,迴歸了馬車。
如今的火車一為貨運,二為客運,價格降低下來。
下城區的普通平民偶爾站一次,還是沒問題的。
夏閻真沒有虧待自己,直接買了價格高昂(對他這個身份來說)的坐票,一路晃著來到上城區。
進入到上城區的範圍後,明顯可以感覺到不同。
街道寬闊,整潔,平整,馬車行駛在上面都不會有多少顛簸。
道路兩邊有著排水渠,哪怕靈頓多雨,也很少積水。
房子更是不用說,各種大房子還有高樓。
路上所見樓房,最高的有十層。
河流也是清澈,別說和下城區,貧民區相比了,就算是比起中城區來,也是兩個世界。
出了車站,夏閻真一路往格蘭場總部走去。
時間來到下午5.30分。
夜巡流程是先到格蘭場報道,領取現在才有的左輪槍,然後兩人一組開始夜巡。
早上六點回來,交槍才能走。
巡警是沒資格配槍的。
現在是特殊時期,才給他們配了有六發子彈的左輪槍。
夏閻真一身警服,不受阻攔地進了格蘭場,只是進入之後,不少人盯著他看,竊竊私語。
還有人在指指點點,不少是白教堂局熟悉的同僚。
“昨天事情的後遺症嗎?”夏閻真在心裡暗道。
昨晚把自己撞暈過去,當然不至於醒來就在自家床上了。
昏迷了一陣子後,蒙斯特·夏就醒來。
馬車已離開,同組一塊夜巡的巡警站在旁邊,臉色不愉。
接下來就是正常夜巡流程。
到了早上餓著肚子交完槍後匆匆離開。
在上城區夜巡是個辛苦的活,特別是現在,十二個小時,連休息都不敢休息一下。
疲憊無比的蒙斯特匆忙吃了點飯,帶著頭疼,倒頭便睡。
醒來之後就是夏閻真了。
蒙斯特是一個十足的小透明,現在的格蘭場,像他這樣調過來的夜巡超過兩百人。
自己人都認不全。
現在到來卻能引起一些注意,應該是出了一些變故。
夏閻真表情不變,來到報道處。
就看見一箇中年男子走過來,語氣激烈:“夏,你做了什麼?”
“嗯?”夏閻真反問,“什麼我做了什麼?”
這個男子他“認識”,是白教堂局的副局長,叫做里奧。
“昨晚的事情!別人找上門來了!”
里奧帶著夏閻真來到一個小房間,呵斥著,說明白了今天發生的事情。
原來今天早上,格蘭場有一車伕前來告狀,說有巡警胡亂吹哨,驚擾了馬兒亂跑,差點傷了車上的貴人。
這個巡警,自然就是蒙斯特·夏了。
聽完之後,夏閻真一陣無語。
的確,昨晚是有吹哨,遇到事情先吹哨是巡警的本能。
但吹哨是在馬兒受驚後,並不是在此之前。
那車伕說因為吹哨引起馬兒受驚,在顛倒黑白。
“先是馬兒莫名驚了,然後我才吹得哨。”夏閻真說道。
“你說了不算。”
“所以呢?”夏閻真問道。
“什麼所以,你知道來的是哪家的人?”里奧厲色道。
夏閻真搖頭。
“是巴特男爵家的車伕。”里奧說道。
“誰?”
這下是真疑惑,身份安排的一大堆資訊中,並無巴特男爵相關。
見夏閻真不認識,里奧皺眉,不得不說起巴特男爵來歷。
靈頓上城區,住著的人大致分兩種,一種是貴族,另外一種新貴族。
貴族是什麼人不必贅述,他們一直掌握著靈頓,掌握著英韋爾這個國家。
新貴族則是這百餘年興起的。
這些人,用夏閻真的話來說,就是資產階級,大資本家。
在掌握了大量的財富後,謀求更高的社會地位以及權力,竹簡分享了老貴族手中的權力。
這些人通常有著不能世襲的爵位,也被叫做榮譽貴族、新貴族。
里奧口中的巴特男爵,全名鮑恩·巴特,家族產業是採礦,是一位很有錢,同時也很有權勢的煤老闆——哦,新貴族。
“知道了,那然後呢?”夏閻真聽完里奧的話,“那什麼巴特想要我怎麼做?”
里奧吃驚地看著夏閻真,差點一巴掌扇過去:“不是你要怎麼做。是你過去,看看巴特男爵能不能饒了你!昨天在馬車裡的,是巴特男爵最疼愛的小女兒你知道嗎?”
“不知道。”夏閻真如實回答。
里奧一拍腦門,覺得頭大,也懶得再和夏閻真廢話,直接叫來一個人,讓他帶夏閻真去巴特男爵家。
至於巴特男爵怎麼處置這個小小的巡警,格蘭場不會過問。
等夏閻真回來,身上這身制服是要扒掉的。
巴特男爵對格蘭場多有資助,是格蘭場總警督親密的朋友。
那位送夏閻真的警員,與其說是帶路,倒不如說是押送,帶夏閻真來到了一處別墅前。
偌大的花園在鐵門和高牆之後。
房子又在花園中。
鐵門後面,站著兩個保鏢,腰間佩著左輪槍。
這個世界,手槍只有左輪槍。
威力更大一點的就是步槍了,各方面相當於毛瑟。
再往上,就拐到蒸汽槍械上去了。
“什麼人?”
看見兩個穿制服的過來,其中一個保鏢從大鐵門旁邊小門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