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卷子,就可以閱卷了?

不,還早。

為了防止舞弊,減少評卷失誤,還需要做不少事。

受卷官收好卷子,抬著箱子回到房間,首先需要一份份地檢查,看看你的試卷寫的是什麼,《大學》義是吧,放這邊,還有寫《春秋》義的,放這邊。

按照所專經書分類,忙完了這個工作之後,受卷官就可以寫文簿,做個初步統計,多少人,多少卷子。

文簿寫好後,受卷官抬著箱子到了彌封所,這裡有十幾位彌封官員,專門負責彌封。

所謂彌封,就是糊名。

把試卷上填寫姓名的位置,打點漿糊,拿蓋紙給遮住。

辦完這件事之後,還要“撰字號封記”,大致類似於一號試卷、二號試卷……然後蓋個印,說明我把活幹好了。

彌封官員擦了擦唾沫,將卷子放在箱子裡,兩人一組抬起,去了謄錄所。

謄錄所的官員比較多點,通常二三十號人,這些人的工作就一樣:

抄作業。

拿著一份卷子,對著抄寫就行了。

簡單吧?

事實上,完全不簡單。

謄錄所的官員,可以說是會試試卷的初篩人員。

換言之,你的卷子很可能還沒輪到考官大人審閱,已經被當做垃圾丟到了門外,等待著清潔大叔來處理……

謄錄官員抄寫,要求不改動原文一個字。

抄完之後,字數要對得上,如果你抄完一對,我去,哪裡多冒出三行字?或者是自己給春秋掉了兩行字,那完了,趁人沒發現,趕緊再抄寫一遍吧。

若是被發現了,你就等著受罰吧……

那句話咋說,照抄你都抄不對,要你做啥?

除了不改動一字之外,你還得用眼睛看看文章,看看這位仁兄,到底在文章裡面有沒有夾帶什麼私活。

比如這一篇文章說:

我爹是李剛,你知道李剛不,知道就行,那什麼,只要你點中了我,事後必有重謝。

《我有一卷鬼神圖錄》

那位留言:

我認識魚尾大神,雖然我家裡窮,但我

有靠山啊,比如解魚尾、夏魚尾,都是俺們親戚,你們看著辦吧。

這種夾帶私貨的方式,被稱之為“自敘門第”,一副老子認識某某某,好像自己吃過麵子果實。

發現這種文章,謄錄官員就開心了,嘖嘖兩聲,喝一口茶,將卷子丟到一旁。

實在太好了,少抄一份,看來不用加班到三更了。

抄寫完之後,寫上自己的大名。

這也好理解,個人責任嘛,謄錄出了錯,該打誰的屁股,需要一目瞭然,也免得到時候找不到人,一起手拉手捱打。

對了,你抄作業,需要用紅筆,敢用黑筆,你也得捱揍,字跡要寫好,用楷書,敢把你的草書拿出來,保你以後潦草到底。

謄錄結束,揉了酸了的胳膊,整理好合格的卷子,那一百多份夾帶私貨或行文不規範的卷子,就丟一旁吧,不需要送對讀所了。

對讀所的人摩拳擦掌,兄弟們,等了好幾天了,終於來了。

對讀,對讀,承擔的職責,就這兩個字:對與讀,即對照與讀文。

對讀官員需要仔細將謄錄文與原文對照,檢視謄錄過程中,是不是存在脫漏、顛倒等問題,當然,還需要看看謄錄官員,是不是在裡面夾帶了自己的私貨。

萬一謄錄官被買通了……

對讀也是一種防止謄錄官員營私舞弊的方式。

這個環節是比較耗費時間的,一般是兩個人搭夥,他從紅卷對照墨卷,你從墨卷對照紅卷,一字一句,用心對讀。

若是發現謄錄錯誤,或謄錄字跡太藝術化,只有謄錄人才能認得出來,那恭喜這位謄錄官,現在打包行李,出發去遼東,說不定還能趕上建文元年的第一場雪。

對了,提醒下你,從今以後,你是吏,不是官。

受卷、彌封、謄錄、對讀,這是在批卷之前的基本過程,整個過程中,都有監試官監督。

一開始這些過程很慢,動不動就半個月,後來一查原因,哦,老頭子與壞人太多了。

一個個老花眼,拿著卷子就往蠟燭上湊,字沒看清楚幾個,差點把試卷給點了。還有一些品行不

端的,就在那裡品頭論足,一天天不幹正事。

於是朝廷下令:務要精選四十歲上下,五品至七品官有行止者。

標準是:壯年,不缺德。

這也有個好處,總來回抬箱子,用老頭子的話,是不是有些寒酸了,萬一摔個骨折什麼的,再算工傷,朝廷多虧……

出乎很多人想象的是,考官收到與批閱的考卷,其實並不是舉人考試時所答的考卷,而是謄錄形成的紅色字型卷,即沒有考生姓名,也沒有任何標記。

評閱時,方孝孺、姚廣孝、楊士奇三人是主考試官,手下還有從禮部、吏部抽調而來的官員,他們的身份是同考試官。

試卷並不是直接交給主考試官處理,而是先交給同考試官評閱,他們看中的試卷,才會推薦給主考試官。

換言之,對於被同考試官罷掉的試卷,主考試官很可能看都沒看一眼。

不過,這是以前。

楊士奇很清楚朱允炆想要的人才,並非是完全以四書五經、聖人之言為主的人才。但對於同考試官而言,他們評閱的標準,那就是四書五經、聖人之言。

皇上與同考試官採取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標準,不得已,楊士奇與姚廣孝兩人,只好盯著那些被同考試官視為垃圾的試卷,準備廢品回收再利用。

古代評閱試卷,清一色作文啊,可不是ABCD四個選項,對照下對錯就好了。

作文的評閱即衡文,對於考官而言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他不像是後代,掃幾眼作文,琢磨兩句,大筆一揮,多少分就出來了。

古人云:

“作文易衡文難。作文如治事,衡文如知人,治事則性所近,習所閒各成一長,知人則變態分量,至無窮也,至難學也,非大通之識,靜極之心,疇能不眩焉。”

湯顯祖《牡丹亭》四十一出《耽試》中主考官苗舜賓也有感嘆:

看寶易,看文字難。

雖然明代的各類典籍、檔案、個人傳記中,並沒有記錄明確的衡文標準,但他們評閱,也並非是“唯心主義”,完全以個人好惡來定,而是有著三個基礎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