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道現在非常確認一件事!”

“什麼事?”

“雖然容貌不是很相似,你的容貌在沈家屬於異類,但你肯定是真真正正的沈家人,比沈玉門更加相似。”

“前輩,您一大把年紀,這麼大一個前輩,怎麼還玩兒倫理哏呢?”

沈煉下意識吐槽了一句。

心說雖然我的容貌和沈在寬、沈玉門、沈浪全都不相似,但肯定不是什麼遺留在民間的皇子、魔子、佛子。

姜老道冷哼道:“沈煉,我為什麼來找你,伱應該比誰都清楚吧?”

“晚輩對前輩奉若神明,一直都是以禮相待,絕不敢有半點不敬,前輩莫要聽信讒言,平白冤枉了好人。”

沈煉越說越是委屈,好似真的遭到天大的冤屈,六扇門大牢裡面,至少有八成的犯人,演技不如沈煉精湛。

“前輩得道高人,肯定是不會相信讒言的,全怪編造讒言的人,您吃飽了就去找他,隨便打,打壞我賠!”

“哼!別試探了,你小子聰明一世糊塗一時,難道沒聽說過,出家人不打誑語麼?和尚是不可以說謊的。”

姜老道提示了一句。

沈煉心中陡然一驚,如果老僧恪守佛門戒律,說明他從沒有說過謊。

老僧自我介紹的時候,開玩笑般說出自己的法號,他的法號似乎是

——法海!

沈煉:(;Дi|!)

沈煉面上滿是冷汗。

不對啊!

法海應該是唐朝人才對!

沈煉當年編故事的時候,看過金山寺和法海的資料,法海是唐朝人,出身於世家大族裴家,就是“邪王”石之軒出身的那個裴家,父親做過宰相。

據說某位皇子患有惡疾,御醫不知該如何醫治,法海便代替皇子出家。

這叫做“替僧”。

法海初始之時頗為不願,挑水砍柴的時候嘟囔著“和尚吃水翰林挑,縱然吃了也難消”,此後得高僧點化,自此誠心誠意修佛,終成一代高僧。

法海怎麼可能活到現在?

難道這個法號是可以繼承的麼?

沈煉滿是震驚的看著姜老道。

姜老道看著沈煉的表情,便知道沈煉理解了他話中含義,笑容滿面,露出和藹的笑容,拍了拍沈煉的肩膀。

“聽說你很喜歡筆墨記錄?”

“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兒,及時把聽到的看到的記下來,日後遇到相關問題的時候,能及時找到參考資料!”

“說得好,這麼喜歡動筆,應該寫過不少文章吧?你寫過什麼啊?”

沈煉訕笑著胡扯:“前輩,你這是說笑話了,晚輩最愛舞槍弄棒,槍桿子用的很流暢,筆桿子玩不轉的。”

姜老道認同的點了點頭:“所以這篇書稿字跡像是狗爬,如果是拿槍桿子的人寫的,就可以解釋清楚了。”

姜老道拿出的不是別的,正是沈煉當初投稿給天機閣的白蛇傳初稿。

“沈捕頭真是好文采,誰能想到大名鼎鼎的白蛇傳,是一個喜歡舞槍弄棒的殺星寫的,這可真是有趣啊!”

雖然姜老道什麼都沒說,但看他嘚瑟的眼神,便知道他是什麼意思

——沈煉,你也不想讓法海知道,你是白蛇傳的作者吧?

沈煉:_| ̄|○

您老人家真是夠無聊的!

怎麼連這些東西都能查出來?

“是不是很好奇,我怎麼發現的這個秘密?這是你主動告訴我的。”

“請前輩解惑。”

“你帶著兩個女娃遊玩,最是春風得意,忍不住唱了幾曲歌詞,這些歌詞在戲曲中沒有,只在初稿之中。”

沈煉:偷看說情話是要長針眼的!

沈煉確實在無意中露了底。

眾所周知,帶著兩位紅顏在西湖斷橋遊玩,少不得要哼唱幾句,甚至還要男女對歌,演一出“煙雨渡情”。

有關白蛇傳的歌曲實在是太多,有些能在戲臺上表演,有些卻不可以。

沈煉哼唱的那幾句,剛好是自己印象最深,寫在書稿中,卻沒有在戲臺上表演過的,恰好被姜老道聽到。

姜老道這種得道高人,向來是無所事事無聊至極,下意識調查了幾番。

然後沈煉就跪了!

“敢問前輩有何吩咐?”

“哼哼哼哼哼哼~~~~”

姜老道陰陽怪氣的哼哼,看起來像是徵收苛捐雜稅的貪官汙吏,讓沈煉覺得後脊發冷,差點把盤子甩出去。

“前輩,您是得道高人,不能做出這般姿態,太跳脫,不夠莊重。”

“你這想法實在是太俗氣了!

誰說前輩一定沉穩莊重?

誰說大俠一定英俊瀟灑?

前輩高人就不能跳脫耍樂麼?

武林大俠就不能禿頭雀斑麼?

那都是凡夫俗子的無聊幻想,實際上大俠也有禿頭的,有身材發福的,有臉上貼著膏藥的,有滿臉皺紋的。

同樣的道理,前輩不一定穩重,有的返本歸元,赤子童心,隨心所欲,好似頑童一般,能夠用最純的眼睛,看破紅塵的因果,看遍世事的無常。”

沈煉豎起大拇指:“前輩,您說的非常正確,您昨晚下棋贏了麼?”

姜老道:嗶嗶嗶嗶嗶嗶嗶……

“我帶你去西湖好好玩玩。”

“玩什麼?”

“玩一個釣魚的遊戲。”

“要不要戴著頭盔?”

“不需要,魚餌不需要頭盔。”

姜老道一把抓起沈煉,飛一般的去往西湖,澹臺鏡明問道:“左詩,咱們要不要做點什麼?比如,把周圍的遊客全部都遣散,免得夫君丟臉。”

左詩面色略有些緋紅:“昨天我就把這片湖面包下來了,原本想著今天去遊湖,沒想到只有二爺去遊湖!”

“你想的真是深遠。”

“二爺喜歡什麼,我就做什麼。”

“夫君最喜歡舞槍弄棒。”

“奴婢也擅長舞槍弄棒!”

澹臺鏡明:⊙﹏⊙∥

左詩:()

姜老道中午便離開了。

沈煉原本想邀請他吃午飯,品嚐杭州本地最正宗的“西湖醋魚”。

姜老道接到了邀請。

姜老道忙不迭的跑路。

據說,那天,他的輕功有所突破!

……

杭州府衙。

馮少卿邀請沈煉去府衙做客。

作為杭州知府,而且是透過科舉考試步入仕途,馮少卿絕非凡俗之輩,背後站著數位大佬,訊息非常敏銳。

胡惟庸案已經結束,馮少卿無需從沈煉那裡套情報,變得冷淡很多。

不過近來背後之人傳來訊息,沈煉武功又有突破,已然至陽無極,煉體的至陽無極,足夠被賞賜子爵爵位。

根據朱元璋故意透露的口風,沈煉的封地就在杭州,多半會是錢塘。

捕快沈煉,可以表現得冷淡。

錢塘縣子沈煉,就不能冷淡了。

宦海沉浮二十年,馮少卿可謂是狐狸中的狐狸,面皮厚如城牆,好似沒有先前的冷淡,把沈煉當成了子侄。

怎麼論的?

蘇州知府程硯堂的女兒,是沈煉同門師妹,程硯堂是沈煉半個叔叔。

馮少卿和程硯堂是同窗好友,兩人親如兄弟,也算是沈煉半個叔叔。

這份關係其實並不算是胡扯。

同窗求學,同場科舉,同時中舉,關係比結義兄弟更加親厚,如果兩人家裡一男一女,早就定下娃娃親。

“賢侄近來安穩的很啊,我聽那些江湖供奉說,沈捕頭安定了,江湖就安定了,他們能稍稍的喘幾口氣。”

“馮叔叔誤會了,小侄向來都是以德服人,從不做徇私枉法之事,更不會靠著武力欺壓良善,畏懼我的,都不是什麼好東西,都該被抓進去。”

“賢侄最近可有什麼案子?”

“從西域回來,身心俱疲,只想在蘇杭休養數月,江湖中,似乎也沒有什麼大案子,值得我去辦理吧?”

“我有些事想請賢侄相助。”

“馮叔叔請講。”

“賢侄可知地獄鏢局?”

“知道,地獄鏢局王牌殺手,貧富雙殺手,被我朋友擊殺在西域。”

馮少卿聞言把心放到肚子裡。

“這我就放心了,前些時日,錢塘縣富戶馬家,接到地獄鏢局名帖,表示要在七日之後,殺光馬家滿門,原本想請金山寺的高僧相助,賢侄在此,這件事就交給賢侄,賢侄怎麼看?”

沈煉笑道:“七日後滅門?這話說得不錯,不過滅門的不是馬家!”

……

馬家大屋位於錢塘縣飛貂鎮。

只聽這個名字就知道,這個鎮子經營的是貂皮生意,從北地運送過來的貂皮貨物,都要經過飛貂鎮,經過鎮上高手工匠縫紉,販賣到江南各地。

蘇杭之地的刺繡名傳天下,最擅長在絲綢刺繡的是神針薛家,最擅長製作貂皮的工匠,十之七八在飛貂鎮。

最近幾日,飛貂鎮充滿肅殺之氣。

原因很簡單,馬家家主馬象行,不知得罪哪路豪傑,那位豪傑不惜花費重金僱傭地獄鏢局,殺光馬家老幼。

據說,佣金是黃金十五萬兩。

據說,地獄鏢局總鏢頭,成名江湖數十年的殺手,親自參與此次殺戮。

十五萬兩黃金,足夠讓地獄鏢局所有殺手舒舒服服過完下半輩子,做完這一單之後,所有人都能金盆洗手。

馬象行只覺得嗶了狗了。

他們家雖然是富家大戶,但全部家產加起來,最多價值黃金兩萬兩,飛貂鎮的生意,也並非是他一家獨大。

能出得起十五萬兩黃金,說明身家至少有黃金百萬兩,這等富戶,隨隨便便就能踩死馬家,何必要僱殺手?

蘇杭之地雖然繁華,但能出得起這麼多錢的家族,無外乎沈家和陸家。

馬象行就算被大象踩了腦子,也不覺得這兩家人會僱傭殺手殺自己。

到底是誰呢?

地獄鏢局兇威赫赫,說滅人滿門必然滅人滿門,接到地獄鏢局送來的殺人名帖,馬家滿門老幼,七十八口,幾乎可以說是必死,應該準備棺材。

馬家沒有準備棺材。

不僅沒有準備棺材,甚至沒有絲毫的恐懼,馬象行甚至很期待,等到地獄鏢局到來,便知是誰要滅殺自己。

沈煉來了。

沈煉守在馬家的正堂。

馬象行對沈煉非常有信心,就算地獄鏢局的殺手一擁而上,也會被沈煉盡數滅殺,包括那位地獄總鏢頭。

雖然對沈煉很有信心,該演的戲還是要演出來,否則人家不來怎麼辦?

若是地獄鏢局知道沈煉在此,多半不會來殺戮,不來只是砸了牌子,來了卻是丟掉性命,錢哪有命重要?

為了保證一戰功成,沈煉讓馬象行做出轉移家人的姿態,馬家在鎮外有一處安全屋,名叫“九重霄”,倒不是自高自大,而是安全屋位於山腰。

那座山名為九重霄。

馬家人要逃往九重霄。

地獄鏢局要追擊九重霄。

沈煉留在馬家大屋斷後。

嗯!

斷後!

確實是斷後!

沈煉翻看著姜老道留下的任務,皺著眉頭想著該如何斷後。

姜老道走之前,讓沈煉去調查一件特殊的隱秘,沒什麼好處,沒有金銀珠寶武功秘籍靈丹妙藥神兵利器,並且還會有諸多征戰,涉及諸多隱秘。

那是沈煉如今最期待的東西。

武功到了大宗師境界,便開始領悟獨屬於自己的武道,突破大宗師,到了至陽無極、金剛不壞,尋常秘籍幾乎沒有任何幫助,需要去參悟武道。

要麼打出來。

要麼悟出來。

該從哪兒入手這樁案子呢?

姬家、魔教,這特麼有什麼關係?

姬家先賢,魔教高手,湮滅於歷史洪流的隱秘,到底藏著什麼東西?

沈煉越想越覺得期待,就連留下來斷後的鬱悶,也被興奮徹底消弭。

……

公雞棧。

這裡是飛貂鎮最怪的客棧。

既出售米麵酒菜,同時也出售大大小小的棺材,賣棺材的客棧,可以說是怪中之怪,所以老闆叫做怪伯。

這天晚上,寒霧瀰漫,天氣陰冷的讓人遍體生寒,公雞棧沒有生意,怪伯正打算上板,外面來了幾輛馬車。

一輛馬車停在公雞棧門外。

九輛馬車整齊的排在廣場上。

那處廣場是做棺材的,非常非常的寬敞,否則無法容納九輛馬車。

一個通體漆黑如墨,黑的好似燒焦的木炭的年輕男人,笑呵呵的從馬車上跳下來,遠遠看去,只能看到一排小白牙和兩隻眼睛,比怪伯更怪異。

“掌櫃,不要急著打烊,今天是你發財的日子,我需要一些棺材。”

“多少?”

“一百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