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特快列車已駛出倫敦,正沿著遍地牛羊的田野飛馳。

目中無人的棕發少女,用自高自大的語氣和她那“淵博的知識儲備”,狠狠打擊了一番初次見面的兩名同齡男孩,讓純血家族的羅恩韋斯萊與救世主哈利波特感到十分不爽。

而低情商的少女,卻沒有半分已經得罪人的自覺。

正當她打算離開這節車廂,去其他地方幫助健忘少年尋找丟失的蟾蜍時,視線的餘光一瞥,腳下的步伐瞬間凝滯。

——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左手邊,一名五官精緻、黑髮黑瞳的乾淨少年,正捧著一本書,耐心地閱讀著。

“在火車上也要讀書?”

赫敏忽然生出了一種緊迫感,彷彿自己在學習方面,被對方比了下去:“卑鄙的學霸,這是不正當競爭!”

出於攀比心態,她不爽地湊了過去,想要記下對方手中那本書籍的名字,打算等到有空了,自己也將這本書的內容全部背下來。

主打一個不能比任何人差!

黑髮少年卻是敏銳地抬起頭,與少女四目相對。

他唇角上揚,勾勒出一抹極富親和力的笑容:“你好,美麗的姑娘,你也是霍格沃茨的新生嗎?”

“我來自伍氏孤兒院。”

“在入校之前,我是一名作家,喜歡閱讀,擅長寫書,依靠稿費維持生活開銷。”

在這個車廂之中,與《哈利波特》世界的主角團三人組見面,並非巧合,而是方焰蓄謀已久的“偶遇”。

聞言,赫敏眼睛一亮,認可道:“我也喜歡讀書,我叫赫敏·格蘭傑!你這麼小,居然可以憑藉寫書賺稿費啦?”

“或許,我們可以成為朋友!”

仔細觀察了黑髮少年之後,她覺得,對方沒有自己最開始以為的那麼討厭。

對方面板白皙,談吐得體,相貌俊美,乾淨整潔,優雅大方,博學強知。

和99.99%的同齡人比較起來,都要強出太多倍了!

聰穎又強勢的少女,自來熟地探出小腦袋,看向方焰捧在手中的書籍。

幾行文字印入少女的眼簾——

【上帝:“每次按下這個按鈕,世界上會有一個你不認識的人死去,但是你可以得到……”】

【嘭!嘭!嘭!嘭!……】

【少年瘋狂拍擊按鈕。】

【上帝:“我還沒有說,你可以得到什麼。”】

【古月方焰:“嗯?我還以為‘讓一個不認識的人死去’本身就是獎勵了……哈哈哈哈哈!抱歉啊,朋友,我這個人性子有些急躁,伱接著說。”】

【上帝:“你這樣的人才,不去哥譚的阿卡姆瘋人院深造,有點可惜了。”】

這段文字讓赫敏看的呼吸一滯。

她像是被一把無形的大錘在腦袋上掄了一下似的,頭昏眼花,盛氣凌人的氣質,也驟然消散無蹤。

棕發少女的眼眸之中,浮現出了善良和困惑的清澈:“書裡這個叫‘古月方焰’的人,一定是個大壞蛋,大反派吧?”

少年笑著回應道:“不,他是主角,我想寫一個非主流的故事,你不覺得,從新穎視角展開的故事,會更加有趣麼?”

赫敏:“有點道理,但是……誒,還沒問你名字呢?”

少年:“方焰,我的名字,是方焰。”

赫敏被他整不會了,訥訥道:“你看起來是個好人,應該和書裡的那個人只是恰好同名,對吧?”

方焰笑吟吟地說道:“那是當然的了!現實中的我,是一個誠實善良、同理心極強的人。”

“這一點是經過了科學檢測的——神秘東方古國的最前沿科學研究實驗成果表明,人類的同理心源自於催產素。而那些反人類的壞傢伙們,體內這種激素含量全都是極低的水平,甚至近乎為零!“

“而我不同,我的體內,這項激素含量很高,所以,我方焰是一名同理心極強的、科學認證的大好人!”

赫敏咯咯一笑:“你說話真有意思!”

這個黑髮黑眼的男孩,貌似比自己還要博學一點?

真厲害呀!

鄰座的世界主角哈利波特與男二號羅恩,全程見證了兩人的對話之後,用一種近乎仰慕的眼神望向方焰。

赫敏這種強勢、傲慢、自大、目中無人的傢伙,竟然被他三言兩語就“制服”了。

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向他學習一下對付討厭精的秘訣!

不過他倆也很清楚,赫敏這樣的反應,有很大因素,是看方焰顏值高。

倘若方焰相貌不堪入目,赫敏早被嚇跑了,根本不會被他拉扯。

看著主角團三人組的反應,方焰就知道,自己計劃的第一步,已經成功了。

把赫敏當做切入點,原因很簡單——自己長得帥,談吐得體,是個頗具魅力的人。

知道自己有魅力,何不利用起來?

自從知道自己居住多年的伍氏孤兒院裡,曾經出過一個名叫湯姆·馬沃羅·裡德爾的傢伙,方焰就意識到,自己穿越到了《哈利波特》的世界。

隨後,他就開始了綢繆佈局,嘗試著規劃自己的未來藍圖!

經過自我暗示、情緒誘導與魔力爆發的三大階段性自我實驗之後,方焰成功覺醒了魔力,證明自己運氣不錯,並非毫無超凡天賦的麻瓜!(“麻瓜”指的沒有魔法才能的人)

可惜……

經過長時間的自學和練習,他已經確認,自己的天賦只是正常人水平,終其一生,也只是在魔法部當傲羅的水平。(傲羅:魔法世界的“刑警”,專門打擊犯罪分子。)

雖說傲羅的的確確是一份體面的工作,但上限太低,也就只能囿於“公務員”的身份,過完平平無奇的一輩子。

方焰是個極有野心的人!

好不容易從平平無奇的地球穿越到這個偉力可以歸於個人的世界,不登臨絕頂,成為至強,他是絕不甘心的!

既然自己的天賦有限,那麼,就要超越自身,將作為穿越者的優勢發揮到淋漓盡致才好!

極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先知先覺】!

利用劇情之中的一切重要角色,可以謀取的利益,太大太多了!

像尼可勒梅、鄧布利多、伏地魔這種暫時比較遙遠的人物,姑且不論,單看主角團三人組身上,方焰就有一萬種方法搞到好處,藉助他們的力量,突破自己作為“普通巫師”的天賦上限!

魔法石!時光轉換器!隱形斗篷!

老魔杖!復活石!福靈劑!

眾多具備強大玄妙力量的魔法之物,方焰志在必得!

正因如此,哈利波特、羅恩、赫敏等人,在他眼裡,根本就是一個個的人型移動寶庫。

刷取好感,只是第一步!

駕馭他們,讓這些重要的劇情角色為自己所用,為自身牟利,才是方焰的真實意圖!

既然一人之力有限,那便讓整個魔法界,皆為我所用!

方焰收攝思緒,友善地看向圓臉男孩,溫聲道:“你們是在尋找一隻寵物蟾蜍?”

在這個世界,曾經有一則極為著名的預言——“有能力戰勝黑魔王的人走近了……生在曾三次抵抗過他的人家,生於七月結束的時候……黑魔王會把他標為自己的勁敵,但他將擁有黑魔王不知道的力量……他們中間必有一個死在另一個手上,因為兩個人不能都活著。”

二代黑魔王湯姆裡德爾以為,這個預言指的是哈利波特,實際上,它適用於兩個巫師男孩——額頭上留著閃電疤痕的哈利,以及方焰面前的圓臉少年納威。

原著劇情之中,納威毀了黑魔王最後一個魂器,哈利波特則擊殺了黑魔王的本體。

不論伏地魔的諸多操作在方焰看來有多麼迷惑、有多麼的純潔可愛,至少,將他的魂器作為戰績,足以證明納威的潛力、才能與價值。

聽到方焰的話,納威漲紅著臉,猛猛點頭:“嗯!嗯!”

方焰笑了笑,抽出魔杖,輕輕揮動:“ACCIO——蟾蜍飛來!”

咻!

一隻醜醜的蟾蜍凌空飛來,落入圓臉少年手中。

“感謝上帝!”納威伸出雙臂,欣喜若狂地喊道:“非常感謝,方焰先生,您真是個大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