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十七節失去的東西,我一定會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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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歸元寺。
兩輛汽車從遠處快速駛來,停在了寺廟附近的一家書店門口,一群中統特務從車上走了下來,領頭之人環顧了一下四周,面露不虞之色。
“怎麼搞的,局座說了要24小時盯著周羽君的住所,人都死到哪裡去了?”
話音未落,書店內跑出來一人,一瘸一拐的來到他的面前,彎著腰露出了卑微的微笑,連聲道歉。
“譚科長好,弟兄們去吃飯了,留卑職一人在這值守,我剛剛沒瞧見您過來,請見諒,哎喲,您的鞋髒了,我幫您擦一擦。”
說著,來人掏出手帕半跪在地上,賣力的擦起了對方的皮鞋,動作異常嫻熟,一看就知道坪時沒少幹這樣的工作。
他口中的譚科長挑了挑眉頭,ha的一聲往自己鞋上吐了口唾沫,周圍的小特務見狀哈哈一笑,絲毫沒覺得這麼做有什麼不妥。
低著腦袋的瘸子眼中閃過一道怨恨之色,但轉瞬即逝,抬起袖子將唾沫擦乾,繼續用力的擦著皮鞋,裝作什麼都沒發生過。
“嘖嘖。”
譚科長咂了咂嘴巴,看向身旁的手下得意道:“你們不知道,幾年之前,咱們中統還叫特工總部的時候,這位可是局裡的紅人,很得情報科長孟挺的器重。
我初入這一行便是跟著他,工作中沒少被欺負,MD,一不開心就罵老子,有時還會動手,幸虧老子懂得忍辱負重,否則早就被這個廢物給打死了。
後來孟挺在九甲圩突然投敵,劫走了上百名重要的地┴下黨嫌犯,殺死了很多執行任務的特工,就連局座都差一點出事,他也被異己份子打傷了腿。
事後這傢伙不僅被一擼到底,還接受了整整一年的內部審查,要不是西遷之後局裡急需人手,他還在監獄裡面數蝨子玩呢,我說的對不對啊,馬瘸子?”
說完,譚科長將已經擦好的一隻腳踩到馬瘸子的肩膀上,居高臨下的看著對方,語氣輕蔑的挖苦道。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你當年沒想到自己會是這個下場吧,實話告訴你,只要我在局裡一天,你就沒有翻身的機會。”
在這麼多人面前被羞辱,馬瘸子緊緊握著手帕,手上的青筋直冒,但想到雙方現在的身份差距,立刻抬手給了自己幾個耳光,諂媚的拍起了馬P。
“您深入基層那會,都是卑職眼拙,有眼不識金鑲玉,您大人有大量,就把我當個P給放了吧。”
“哈哈哈哈哈”。
譚姓科長聞言哈哈大笑,捂著肚子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彷彿聽到了什麼好笑的事情,許久後收斂笑容,低下頭靠在對方耳邊輕聲說道。
“放了你?沒這麼容易,咱們兩個慢慢玩!滾吧~”
他猛地將腳抽了回來,又從口袋裡拿出錢包點出幾張鈔票扔到地上,帶著手下頭也不回的走進了書店,態度極其囂張。
聽著走遠的腳步聲,馬瘸子在周圍人或驚訝或不恥的目光中,將地上的錢塞進口袋緩緩起身,回頭望了一眼譚科長等人的背影,表情陰鷙難看。
總有一天他要把這些人再次踩在腳下,不是要證明自己有多了不起,而是要告訴別人,他馬克失去的東西一定要拿回來!
默默立下誓言的馬克跛著腳走向周羽君的住所,作為一個曾經的失敗者,想要翻身沒有別的辦法,唯有立下大功才可以重新獲得副局長的重視。
現在最高國防會議的記錄洩露,如果他能證明嫌疑人之一的周羽君是地┴下黨間諜,或者找到對方的上下線,便能擺脫目前的困境。
他一邊思考,一邊慢慢走到周羽君住所對面,裝作難民縮在牆角坐下,眼睛不時掃過路過的行人,尋找可疑人員。
身為曾經的情報科精銳,馬克很清楚地┴下黨情報組織的執行流程,假設周羽君是異己份子,對方的上級沒有收到秘密檔案,肯定會派人來核實情況。
這就是機會,一個進入中統核┴心的機會,這種好事他自然不會跟譚科長等人共享,況且地┴下黨特工十分警覺,跟那群蟲豸一起行動,很容易暴露。
別的不說,就說剛剛對方在書店門口的行為,就嚴重違反了情報工作的規矩,就差舉著一塊“我是特務”的牌子,告訴所有人他們有問題了。
時間慢慢過去,馬路上的車輛和行人川流不息。
馬克將手揣進破破爛爛的棉衣袖子裡,身體蜷縮成一團,頭髮雜亂顯得非常狼狽,跟山城隨處可見的難民沒什麼不同。
他目不轉睛的盯著往來的人群,從動作、服裝上分析判斷這些人的身份,這門手藝還是他從孟挺那裡學到的。
想到這個老上司,馬克的心情很複雜,有怨恨,有感激。
恨的是對方叛變投敵,導致他被內部審查,中統的內部審查沒有別的內容,根本不講什麼心理攻勢,就一個字,打!
在監獄裡的一年多,他把這輩子沒受過的罪都受了,每天不是被打,就是在被打的路上,傷上加傷腿這才徹底瘸了。
感激的是對方對他確實不錯,教了他很多東西,雖然都是很基礎的偵查技術,但對他的幫助很大。
姓譚的剛剛說的並不準確,如果不是有這門手藝在,就算中統的人手損失嚴重,他也不可能從監獄裡出來。
“唉。”
馬克心中惋惜,要是孟挺沒有跑,這會至少是個副局長,而他作為對方的親信,一個處長職位是穩穩當當的。
就像軍統的鄔春陽,幾年時間從普通特務一路飆升到一處處長,靠的是什麼,不就是靠左重的扶持嗎。
幻想了一會,馬克嘆了口氣繼續監視,百無聊賴的打量起一個從遠處走來的中┴央軍少校軍官,目光從上到下掃視了對方一遍。
帽子沒有問題,上衣沒有問題,領章沒有問題,胸標沒有問題,馬褲沒有問題,鞋子沒有.不對,鞋子有問題!
開戰後中┴央軍的服裝標準是,每人每年春、夏、秋三季單衣上裝兩件,單布短褲兩件,綁腿一雙,軍帽一頂;冬季棉衣褲一套,棉帽一頂;二尺五寬棉被一床,二尺寬草蓆一頂。
至於鞋,每支部隊的配發標準都不相同,除了當年的教導總隊,底層官兵多穿布鞋或者草鞋,在軍韋會那幫大人物看來,前線陣亡率這麼高,給一群炮灰配發好鞋純屬浪費。
而校級以上軍官則統一發放皮鞋、馬靴,畢竟軍官代表了果軍的臉面,國┴家再困難,買鞋的錢還是拿得出來的,所以辨認果軍軍官身份高低,看鞋就行了,鞋子越好軍銜越高,絕不會出錯。
按照這條規則,少校軍官腳下穿的應該是皮鞋,可現實情況是,對方穿的是布鞋,而且是一種叫懶人鞋的北方布鞋,使用者多為西北軍隊、晉軍、東北軍,中┴央軍序列從未配發過。
馬克心中狂喜,總算讓他找到地┴下黨的線索了,於是立刻看向對方的面部,恰好此時少校軍官抬起頭,露出了一直藏在帽簷下的臉。
看著那張熟悉的面孔,已經露出勝利笑容的馬克如遭雷擊,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整個人愣在那裡,身體微微顫抖。
孟挺!
這個曾經的滬上著名偵探,造成國府情報系統最大傷亡記錄的罪魁禍首,中統的頭號通緝犯,對方就算化成灰,他也不會認錯!
他來這只是想找一找周羽君是地┴下黨的證據,沒想到會有這麼大的收穫,抓到孟挺,姓譚的一個科長算什麼。
興奮到快要眩暈過去的馬克咬了咬舌尖,快速恢復冷靜過後走進路旁的商店,接通一個號碼說了幾句,然後遠遠吊在孟挺身後,並不時在路邊留下暗記。
他明白,跟蹤一個特工,一個地┴下黨方面的精銳特工,任何疏漏都會導致暴露,遠距離監視是最佳選擇,即使這樣很容易跟丟。
情報跟蹤中有一條原則——寧丟勿醒。
反正知道孟挺在山城,跟丟了還有其它方法找到人,但是驚了目標,再想找到這麼好的抓捕機會就難了。
馬克使盡了渾身解數,將從孟挺那裡學到的,中統培訓班裡教授的跟蹤技術發揮到極致,總算沒有將人跟丟。
可隨著孟挺的反跟蹤動作越來越頻繁,他知道自己遲早會被甩掉,就在馬克心急如焚的時候,看到了馬路對面一人隱蔽的打了個手勢。
太好了!支援來了!
馬克懸著的心放下了,對準前方的孟挺同樣比劃了一個動作,給對方指明瞭目標,隨後跨過馬路走進了一條小巷子。
他剛走進巷子裡,一副土財主打扮的徐恩增就躥了過來,急不可耐的低聲問道:“確定是孟挺嗎?”
“確定,卑職對孟逆非常熟悉,就是他!”
馬克斬釘截鐵的回道,要不是怕副局長忌諱,他敢用自己的腦袋保證。
“好!好!好!”
得到了肯定的答覆,徐恩增一連說了三聲好字,站在原地興奮的搓了搓手,轉頭看向孟挺離去的方向,眼中盡是兇厲之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