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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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賊的人,終究會心虛!
而心虛的人,哪怕心理素質再強大,也終有最弱的那一個點,必然經不起這樣的考驗。
望著這厚厚的一沓材料,劉國濤已經心虛了。
哪怕這只是一摞空白的A4紙,他也會心虛!
因為他知道,他的罪行,眼前的這些材料,恐怕還記錄不完吧!
這些年來,劉國濤屢次挑戰做人的底線,屢次挑戰黨和人民的底線,都沒有遭到報應,他甚至已經不覺得自己的罪大惡極稱得上罪行了,為非作歹已然成了一種習慣。
更何況,這些材料可是貨真價實的鐵證!
“聊聊吧,劉縣長。”
沈穎說著,和張軒坐了下來,旁邊的記錄人員也隨之入座各就各位。
“怎麼,拿了這麼一堆莫須有的材料,就想嚇唬我,你們省省吧,要不了三天,我會安然無恙的出去。”劉國濤心裡再怎麼慌,表面情緒依然是管理得很是到位。
“出去?劉縣長,你就這麼急著上刑場吶。”張軒似帶幾分戲謔地調侃道。
“呵呵呵,到時候就怕不知道誰送誰上刑場諾。”劉國濤不以為意地說道。
“你……”
要不是沈穎在這,張軒真巴不得上去先給這狗日的一嘴巴子讓他張張教訓,哪怕結果是自己上刑場也值了。
反腐工作自古以來都是這樣,要檢舉別人監督別人的時候,必然要先給自己準備一口棺材,以表明自己一不做二不休的革命態度。
畢竟,這不是賠個禮道個歉就能過去的小事,這是非你死即我活的血淋淋的鬥爭!
但是沈穎就在自己面前,張軒再怎麼樣,也不能讓沈穎看到自己的暴力傾向吧,怎麼也得給自己的未婚妻留個好印象不是。
沈穎見形勢不對,便趕緊打住:“好了,廢話不多說,咱們還是聊一聊你劉大縣長在青林縣這十幾年來的豐功偉績吧!”
劉國濤輕蔑一笑:“沒這個必要了,我要睡覺!”
說罷,便繼續倒在椅子上擺出一副假死的狀態。
“劉縣長,為了你我們可是接近一個禮拜沒睡好覺呢,你睡覺對得起我們這沒日沒夜的努力工作嗎?”張軒接著說道。
隨後沈穎便直接拿起了第一份材料,問起了一個關於七千萬的資金貪腐的專案。
一個國家公職人員,家屬賬面上竟然能夠突增七千萬,其中代表什麼自然不言而喻。
“十年前,你大搞市政綠化,東方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上先是給多張個人銀行卡上前後分別累計轉了七千萬的投資款。而這些款項,最終一分不少的到了你妻子名下一張銀行卡上,你認賬嗎?”
劉國濤沉默不語。
隨即,沈穎沒有給劉國濤任何喘息的時間,繼續發問:“八年前,你批了兩個億的政府城建投資款項,給了盛大房地產建設有限公司,對嗎?”
“啊對,是有這麼回事,怎麼,有什麼問題嗎?”
對於這個專案,劉國濤倒是直言不諱。
“可是這筆款項,轉眼之間就到了你同學李瑞龍的金福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到最後,交出來的建設成果呢?”
兩個億啊,在當年兩個億的規劃,本來是要建設一個連鎖品牌的大型購物商場,結果到最後藉著市中心商圈的不斷向東遷移,這片商場說爛尾竟然就爛尾掉了。
準確地說,是腐敗掉了。
“我可沒和李瑞龍的公司有過任何牽扯,他的專案我從未經手審批。”
“一派胡言!”沈穎氣急敗壞,“你的這個同學李瑞龍,你倆狼狽為奸,做了多少見不得人的勾當你自己難道不清楚嗎?”
這個李瑞龍的名字,沈穎早就在梁芸那裡聽說過,而且恐怕梁芸的死跟李瑞龍也逃不了任何干系!
“這個專案,當時沒有建成可不是我的意見那,那可是政策使然呢。”劉國濤繼續狡辯道,“難道我要不顧城市發展方向,不顧政策規劃,還要在原來的專案上將錯就錯嗎?”
可真不愧是副縣長!能夠把自己的貪腐行為強行套用上國家地方發展政策,巧妙地隱藏自己所得個人私利。
聽到如此破皮無賴的回答,直接把一向沉穩冷靜,行事謹慎,此刻正在後臺看著審訊錄影的市檢察院領導聽得也忍不住破口大罵。
後來,劉國濤越說越是慷慨激昂,他甚至把這一切都“歸功”於前任縣委書記身上,扯虎皮做大旗,無恥之至!
前任書記為人耿直,況且現在已經進了市委常委,劉國濤是想借勢裝腔罷了。
見到兩人不敢繼續發問,劉國濤更是肆無忌憚。
“你們千萬不要上了某些人的當!”劉國濤一字一句頓挫著說道,“什麼反腐,那說白了不就是內鬥嗎?你們總在我身上做文章,那明明就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我看,他們明明就是成心要拆前任趙老書記的臺!”
劉國濤覺得搬前任老書記的名號出來奏了效,便更加地口若懸河。他甚至在關鍵時刻想把前任老書記拉出來為自己當擋箭牌。
真是像極了墜河之人,臨沉下去前死命地亂抓,寄希望於能抓住一根結實一點的救命稻草!
可笑之至!
“簡直是一派胡言,實話告訴你吧,這次對你實施的拘捕,也少不了趙老書記在市委常委的一票!”
沈穎畢竟是容易被激怒,這種話按理來說,是不能夠在這種場合下說出來的。
如此敏感的場合,多提一個好人的名字,就等於無形之中多增加了一個好人的風險!
“哈哈哈,沒想到啊,這趙老書記如此清廉的領導,竟也想著公報私仇啊!”劉國濤見縫插針地補充。
這個劉國濤,屬於典型的賴罪行嫌疑人。
他仗著自己在青林縣有著土皇帝一般的社會地位,自信遲早會有人來“護駕”,因此對於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則是胡攪蠻纏,然後避重就輕,儘量去抵賴,甚至故意去誘導審訊人員的口頭失誤,從而為自己開脫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