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把前面一章的休學改成了半工半讀。)

處理好了學校的事情後,陳啟明沒在學校多待,又去了相關部門辦理各種證明他有兩個人要養,不用入伍的材料。

其實陳啟明也完全可以不用這麼著急的。

他今年才十九,並且,按照規定,在讀大學生可以暫時免疫強制徵召,可以等大學畢業以後再去。

但陳啟明覺得,這事拖著也是拖著,還不如直接現在就把它搞定,免得再過兩年後出現其他狀況。

本來像陳啟明這種事情,肯定是很難搞定的。

但架不住葛福宏人脈廣,背景深厚。

其不僅跟竹聯幫護法吳敦關係很好,有黑道背景。

在官面以及商圈中,她一樣擁有著很多人脈。

比如年代集團的邱復生,這位在今年二月成立兩岸影視交流會,極力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寶島傳媒大亨與她也是關係匪淺。

在各種強大人脈關係以及背景下,葛福宏幫陳啟明處理這件小事並不是太困難。

僅三天時間,陳啟明就拿到一則證明他有倆人需要養,不用入伍的證明書。

……

五六月正是寶島天氣最好的時候,不冷也不熱。

陳啟明抱著一杯奶茶,漫步在街道上。

自從他上報發唱片回家以後,他就成了新店區的風雲人物。

每天都會大量親戚朋友上門。

這些人有些是單純的為了看看他這個明星的尊容,也有的人則是抱著請他辦事的心態上門。

你難以想象一些七大姑八大姨圍著你,讓你帶他們的兒子或者女兒也去當明星的場景。

說實話,陳啟明自己現在都只是個新人,雖然頗受葛福宏重視,但如果真因此把自己當根蔥,那就太看得起自己了。

因此,指望他帶親戚當明星,這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偏偏有時候,陳啟明還不好說拒絕。

你一說拒絕,別人肯定私下裡說三道四,說你發達了以後,都不認親戚了。

講真,對於這些嫌貧愛富的親戚,他是真不想理,但有些事情又不能表現出來。

所以,為了躲清淨,這兩天陳啟明辦完正事以後,乾脆先不回家,就在外面待到天黑才回去。

今天也是如此。

剛好,曾寶儀今天也從臺北回來,約了他見面。

上次曾寶儀把自己講的故事寫成劇本,還讓導演看中,讓陳啟明獲得了十萬臺幣的劇本費,陳啟明一直想感謝她,正好,這次她約了自己,他就沒拒絕。

【滄海一聲笑】

【白雲飄呀飄綠水搖】

【世界多逍遙】

【自由的風呀自在的鳥】

……

來到一家叫天地影院的電影院門口,陳啟明站定,就在這等曾寶儀。

放置在影院門口的音響裡傳出一陣陣音樂,是林青霞為《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演唱的國語歌曲《只記今朝笑》。

掃了影院門口的海報,李連杰與林青霞的海報比比皆是,關之琳與李嘉欣的劇照也摻雜在其中。

去年,《笑傲江湖》雖然在香港的票房並不佳,但卻在寶島以及新加坡等地都取得了非常不錯的票房成績。

所以,今年嘉禾再接再厲,製作了這部《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除了原本的林青霞外,還邀請了李連杰擔任男主。

這幾年林青霞在寶島很火,只要是她主演的電影在寶島都可以收穫很不錯的票房。

因此,這部《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改變了策略,並沒有選擇優先在香港上映,而是先在寶島上映。

而這部電影也沒讓嘉禾等製片方失望,電影在寶島一上映,立刻就掀起了觀影狂潮,以單週三千三百萬臺幣的恐怖票房橫掃同期所有電影,成為當前寶島最受歡迎的電影。

而今天,曾寶儀約陳啟明就是看這部電影。

本來陳啟明想拒絕的。

他很清楚曾寶儀對自己的態度,而他並不是太喜歡她。

但考慮到她上次幫了自己,所以他還是選擇了同意。

不過,他已經打定主意,等會在影院的時候,絕對不能給曾寶儀任何機會。

又等了兩分鐘,曾寶儀還沒來,陳啟明正想找個垃圾桶扔掉手裡的奶茶杯,滴滴滴滴……的聲音從他腰間響了起來。

是呼機。

有人在給他打電話。

拿起呼機看了一眼,陳啟明有些疑惑,呼機上的電話號碼他並不認識。

正好街對面就有一個電話亭,他走過去投了兩個幣,回撥了過去。

“喂,我是陳啟明,你是哪位?”

電話接通,陳啟明問道。

電話裡的人沒說話,但陳啟明聽到了呼氣的聲音。

眉頭一皺,陳啟明再次說道:“到底是哪位?要是不說話我掛了!”

聽到陳啟明這話,電話那頭的人終於說話了。

“我是林志玲!”

嗲嗲的娃娃音一開口,陳啟明立刻就沉默了。

好吧!上次他跟劉慈偉說他沒談過戀愛,其實他說謊了。

他有談過,物件就是電話裡這位。

“我在加拿大收到了阿苗給我寄來的伱的唱片,很好聽,所以我試著播了你的呼機,沒想到你還沒換號,恭喜你!你成大明星了!”

電話裡的聲音很小,再加上林志玲的娃娃音,顯得更小。

不過陳啟明還是聽清楚了。

聽著來自前女友的恭喜,陳啟明心情有些複雜。

他不僅複雜於倆人僅僅因為一件小事就分手。

還因為他在夢裡夢到的關於這位前女友的資訊。

寶島第一美女稱號,亞洲美模,無數宅男的女神。

“你最近怎樣?”甩掉腦海裡的思緒,陳啟明問道。

“還好吧!就是在這邊不太習慣。”

林志玲在一年前轉到了加拿大,目前在那邊讀書。

她之前跟陳啟明是一個國中的學生,比他小一屆。

倆人是在一次籃球比賽上認識的。

當時陳啟明是籃球隊隊長,而她則是新加入的拉拉隊。

倆人一個帥,一個漂亮,經常接觸,慢慢的就走在了一起。

可惜倆人僅在一起兩年多,就因為一個誤會分開了。

很狗血的誤會,有個喜歡陳啟明的女生天天來給陳啟明送水送便當。

本來這些東西陳啟明都不收的。

不巧,有天他自己沒帶便當,肚子很餓,便收下了。

更不巧的是,他吃那份便當的時候被林志玲看到了。

國中生,一個個都沒腦子。

因為這事,她就認為陳啟明除了跟她交往外還在跟別人交往。

好吧,這完全是陳啟明太帥,她認為追陳啟明的女生很多,再加上同學的一些謠言,所以她相信了。

最後,就因為這點小事,倆人成功成為了彼此的前男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