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雲超的意料,根本就不用自己想辦法,丁掌櫃就主動要買糧食。

雲超本來計劃把手頭的餘糧,用高價賣給丁縣丞或者馮主簿,然後再到外地進一批新糧,繼續用高價賣給他們。

等他們吃不下的時候,再用平價出售,直接把清陽縣的糧價打下來。

自己賺一筆錢的同時,也讓他們這些奸商虧一大筆銀子,

現在省事了,丁掌櫃主動提出要買糧不說,還一下子要買那麼多,一萬石,幾乎是雲超手頭所有的餘糧了。

臥牛山存著上萬石糧食,大概是一萬兩三千石的樣子。

賣給了孫縣令一千石,如果再賣給丁掌櫃一萬石,剩下的糧食就不夠雲超用到夏收了。

雲超手下養著四百個小子,幫工和徭役加在一起,也有一千多,總共兩千來人。

這些人不是幹活就是訓練,一個個全都是大肚漢,吃得一個比一個多。

一個月下來,光是吃,兩千石糧食都不一定能打住。

如果算上給幫工的報酬,每個月消耗的糧食,三千石都打不住!

雲超前世見過工地的農民工吃飯,都是用小盆子裝飯,賊拉嚇人的那種。

當時,雲超的感覺就是這幫人真能吃。

誰知,到了大武朝之後,雲超才知道,古人的飯量到底有多可怕。

和古人比起來,雲超前世農民工的飯量根本就不算什麼,大武朝一個普通的壯勞力,一頓吃兩斤糧食很正常。

有些飯量大的,一頓吃四五斤都不在話下!

不過,這些人吃得多,幹得也多。

從來不講什麼八小時工作制,更沒人提所謂的人權。

每天都是從天剛亮就開始幹活,一直幹到天黑才收工,卻連一個抱怨的都沒有,到哪兒說理去!

因此,雖然每個月海量的糧食消耗讓雲超很心疼,但他從來沒有剋扣過一粒糧食。

不為別的,就衝著雲超兩輩子都是苦出身,他就不會從這些底層的勞動人民身上榨油。

在雲超看來,銀子是賺回來的,不是省出來的。

節流固然重要,開源更重要。

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沒有源源不斷的財路,再節省也是坐吃山空。

所以,雲超沒有把手裡的上萬石糧食存起來備用,而是準備讓它們流動起來。

丁掌櫃既然要一萬石,而且價格還不錯,就沒有不賣的道理。

大不了賣完了再進。

實在進不來新糧……

哼哼,雲超自然也有辦法。

丁掌櫃陪著小心:“巡檢大人,既然咱們做了買賣,那就要按規矩來,小的願意付給你定金,不過大人如果違約了,也要給小的補償。”

雲超微微一笑:“沒關係,人情歸人情,生意歸生意,既然丁掌櫃要籤契書,那就先交三成的定金吧。”

丁掌櫃心裡腹誹,雲二這貨還真不是東西,按照規矩,像糧食這種大宗商品,定金通常都是一成,雲二這小子一張嘴就要三成,你咋不去死?

“巡檢大人,為了表示誠意,小的願意交五成的定金!”

雲超有些出乎意料,糧食買賣,三成的定金就夠多了,這貨卻願意給五成,搞什麼飛機?

有銀子不賺王八蛋,既然丁掌櫃願意給,他雲超就敢要。

至於會不會是陷阱?

沒關係,雲超有的是辦法應付。

“行啊,丁掌櫃大氣,咱們什麼時候籤契書?”

丁掌櫃很高興:“巡檢大人,今天晚上就籤怎麼樣?如果巡檢大人願意,小的這就回去拿銀子!”

雲超摸了摸鼻子,事情比自己想象得還順利。

既然雙方都同意,事情就進展得很快。

丁掌櫃回去一趟,直接就把一萬兩銀子運了過來。

雲超也沒跟他客氣,一邊讓人清點銀子的數量,一邊讓人把下不了床的吳得利抬了出來。

丁掌櫃是丁家糧行的掌櫃,吳得利是雲家糧行的掌櫃,兩個人屬於對等關係,一起在契書上簽字畫押沒毛病。

丁掌櫃傻眼了。

本來想的是雲超跟自己籤契書,誰知換了一個吳得利。

吳得利算個屁啊,到時候要是賴賬,就算把他點了天燈又有什麼用?

至於吳家的家產,以及吳得利糧店的存糧,就是全都拿來頂賬,也不夠一萬兩銀子的定金,就更別說三倍的違約金了。

沒錯,丁掌櫃和雲超訂的契約,違約金就是三倍。

如果丁掌櫃違約不要了,那一萬兩銀子的定金就是雲超的。

如果雲超違約,在三天內提供不了一萬石糧食,就要賠償相當於定金三倍的違約金,也就是三萬兩。

原本丁掌櫃是想要五倍賠償的,雲超沒同意。

不過,低於三倍賠償,丁掌櫃就不幹了。

雲超反正也沒打算……咳咳,沒打算違約,多少倍的賠償都無所謂。

在吳得利看來,這就是一份不公平的契書,對雲超相當不利。

現在清陽縣的糧價這麼高,就算雲超糧食的售價是二兩銀子一石,丁掌櫃買回去照樣有的賺,而且還能賺不少。

所以,丁掌櫃是不可能不要的,也就是說,雲超想白白吃掉那一萬兩銀子的定金,可能性不能說沒有,但非常非常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反過來,雲超要在三天內提供一萬石糧食,違約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不說臥牛山現在剩下的糧食還夠不夠一萬石,就算夠,也有很多變數,導致沒辦法按時交貨。

光是吳得利自己,就能想到好幾種可能。

比如突然地龍翻身,把糧食都壓壞了。

又比如糧倉著火,把糧食都燒沒了。

還比如,突然有一夥強盜,把糧食給搶了!

可是,雲二這個笨蛋,自己暗示了好幾次,這小子就是不上道。

傻乎乎笑得跟個偷雞賊似的,好像是佔了多大的便宜!

算了算了,好良言難勸該死的鬼,既然是你雲二自己找死,那就別怪我老吳沒提醒你。

至於指出契約裡的弊端,直接和丁掌櫃槓上?

吳得利根本就不想那麼幹。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他吳得利惹不起雲二,照樣也惹不起丁縣丞。

這年頭,還是明哲保身比較好。

反正自己在雲二的糧行只有半成乾股,而且還不一定能拿到手。

愛咋咋滴吧,雲二就是被人坑死也無所謂。

大不了自己帶著家人,拋棄家業,遠走高飛,到外地當一輩子忍氣吞聲的窮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