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堡主的名字叫堡主
章節報錯
李伴峰走出了隨身居,來到了宅院門前。
一群宅修在門前站的整整齊齊,等著李伴峰的命令。
“都在這做什麼?吩咐你們的事情辦了麼?”
吳永超站出來道:“事情都辦完了,周安居和麻定富的部下都拾掇了,峭壁上邊也派人去了。”
“派了多少人。”
“一個。”
李伴峰皺眉道:“讓你派人去,就派了一個去,再添兩個!
三人一班,三個鐘頭換一次班,一個人放哨,一個人報信,一個人接應!”
吳永超點頭道:“這就去辦。”
“鍋爐房那邊有幾個人?”
“五個,都是堡子裡的人,輪流去燒鍋爐。”
“門前加兩個放哨的,提醒他們機靈一點,有動靜立刻關門,其他人都回屋裡去,小心戒備,
堡主的宅院,今後列為禁地,院子周圍一百米,不準有人靠近。”
吳永超答應一聲,叫上另外兩個人,用軟尺一點點量出一百米距離,畫上一條界線,所有人全都退到了界線外邊。
非得用尺子量,還非得畫條線。
其實這樣也好,雖說刻板了些,但這群宅修起碼夠聽話。
李伴峰獨自進了宅院,從隨身居里把風車唱機推了出來。
唱機上放著娘子新刻的一張唱片,晚風吹拂之下,風車徐徐轉動,發條不斷蓄力,放起了樂曲:
“我高高舉起苦酒一杯,
你心裡明白我沒有醉,
只是為了伱情人,
我才乾杯,我才乾杯……”
這首歌叫《男人的眼淚》。
這個宅靈之前剛殺了宅修,對這首歌應該有所感觸。
無主的宅靈隨時能變成惡靈,雖說娘子的計策很周全,但李伴峰此刻很緊張。
樂曲放了半個鐘頭,副樓裡沒有半點動靜。
李伴峰迴了隨身居,對唱機道:“娘子,你這張唱片不靈,她不肯出來。”
“不應該呀!”娘子有些意外,“那首曲子是我用了心思唱的,只要是魂靈,都該有所觸動,就算那宅靈出不了宅子,也該有點反應才對,
相公,你再離那宅子近一些。”
“還近?她要是真能出來,我這條命怕是就沒了!你想守寡是怎地?”
唱機很有把握:“相公不要擔心,到了副樓門前,立刻開啟房門,讓小奴試探試探。”
李伴峰小心翼翼來到門前,一股森寒之氣撲面而來。
他立刻開啟了房門,娘子的歌聲隨即傳到了門口。
這可不是風車唱機轉手的,這是娘子親自唱的。
在以往,凡是對付亡靈,娘子的歌聲從未失手。
可副樓裡依舊沒有動靜,對方彷彿真的沒聽見娘子的歌聲。
李伴峰開著隨身居的房門,在副樓門口等了片刻。
歌聲戛然而止,娘子感受到了強烈的震懾,她在隨身居喊道:“相公,後退,我知道這人是誰了,是那個又聾又瞎的賤人!”
什麼又聾又瞎……
陰風再次吹來,副樓裡也傳出來一名女子的聲音:“惡婦,是你麼?我聞到你那股廉價胭脂味了,街邊最便宜的胭脂,兩文錢買一大盒子,與你正是般配!
我等你多少年了?你進來,快來呀!咱們做個了斷!”
“相公,快走!”
李伴峰收了鑰匙,離開了宅院,回到了隨身居。
“娘子,你認得這宅靈?”
“認得,這個該殺的賤人!”娘子滿身殺氣,鑼鼓傢伙敲的密集。
“娘子,你們之間有什麼過節?”
“過節大了,我刺瞎了她的雙眼。”
原來她是這麼瞎的。
“那她又是怎麼聾的?”
“她自己弄聾的,為了躲我的歌聲。”
這女人挺慘。
“看來這一戰,娘子大獲全勝。”
“沒勝,”娘子平靜回答,“怪我一時大意,死在了她手上!”
原來是死在了她手上……
死在了她手上!
李伴峰一驚,這是遇到了生死仇人。
提起這件事,娘子居然還如此平靜!
娘子當初死在了她手上,這個宅靈的層次得有多高?
李伴峰道:“娘子是想找她報仇麼?”
“仇要報,但現在還不是時候,除非把她引到這宅子裡來,小奴才有勝算,若是進了她的宅子裡,眼下的小奴也鬥不過她。”
在她的宅子裡,娘子都打不過她?
鐵門堡裡有這麼個怪物?
“看來鐵門堡這地方不能要了。”
“相公不用擔心,這賤人的宅修死了,她又聾又瞎不認得路,就算宅子給她留了口子,她也出不來,
告訴鐵門堡的宅修,儘量離這地方遠點,如果非要進這宅院,千萬不要進這棟副樓,
宅修和宅靈之間能定下契約,萬一有哪個宅修不慎叫出了宅靈的名字,就等於給這賤人換了修者,事情就難辦了。”
嘶嘶~嘶嘶~
紅蓮發出了聲音。
她似乎也認得這宅靈。
唱機把喇叭口轉向紅蓮,問道:“紅蓮妹子,你說你有辦法收了這賤人?”
嘶嘶~
紅蓮表示肯定。
隨身居里,陷入了長久的寂靜。
李伴峰先開口道:“娘子不吃死。”
唱機接著說道:“紅蓮不吃生。”
宅靈算生靈。
李伴峰和娘子一起笑了,笑得很陰森。
嘶嘶~
紅蓮又說話了。
娘子轉述道:“她說她有別的辦法。”
李伴峰沉默片刻,微微點頭。
他抱起紅蓮,去了五房。
“在這裡反省幾日,不給飯吃!”
你有別的辦法?
不就是想騙我放你出去麼?
看著李伴峰遠去的背影,銅蓮花噴出了一串露珠。
……
李伴峰出了隨身居,進了樓房。
娘子的事情不要多問,除非她自己想說。
這座宅院裡還有不少好東西,麻定富知道這些東西放在哪,他也告訴給了李伴峰。
李伴峰先去了三樓一間密室,把兩件靈物取了出來。
第一件靈物是一顆黑色的扣子,能轉變一個人的聲音。
這件靈物是用純淨的空靈煉製出來的,因為靈性有限,沒能煉製成法寶,沒有晉升的能力,但功能十分強大。
釦子有四個釦眼,平時只縫一個釦眼在衣服上,就可以使用。
使用的方法稍微有些複雜,透過轉動釦子,可以不斷改變聲線,改變到什麼位置,要靠使用著自己摸索。
第二件靈物,是一條腰帶,據麻定富所說,這條腰帶更加珍貴,是用大魈煉製出來的,也就是空靈的集合體。
這條腰帶唯一的功能,就是創造威勢,周安居沒有修為,可只要繫上這條腰帶,就能讓李伴峰陷入恐懼。
雙四層的修者,會對一個白羔子陷入恐懼,這條腰帶的力量,似乎和愚修的技法一樣,也能跨越層級的限制。
除了這兩件靈物,李伴峰在周安居的宅院裡,還找到了十五萬大洋和不少金條。
他找來幾名宅修,把真金白銀抬到了宅院外邊。
吳永超四下招呼,宅修全員集合。
李伴峰看著錢箱子道:“這是你們的錢,被周安居颳走的錢,誰被刮的多些,阿超,對著名冊,算算數目,平分了吧。”
吳永超帶人清點數目,其餘宅修默默看著李伴峰。
他們看不見他的臉,他的帽簷很低,只能看見他一臉鬍子。
他們遇到了很多收錢的人,但從來沒遇到過一個給他們送錢的人。
沉默許久,一名老者上前道謝:“貨郎爺,我謝您……”
“不要叫我貨郎,”李伴峰搖頭道,“貨郎是我師弟的名號。”
“那,這個……”老者也不知道該怎麼稱呼李伴峰。
吳永超清點完了金銀,對李伴峰道:“堡主,數目點出來了,分到人頭上的錢也算出來了。”
他叫李伴峰堡主。
他是老實人,但他不傻,他知道誰對他好。
“堡主,謝你。”老者對著李伴峰行了一禮。
“堡主!”
“堡主!”
“謝你,堡主!”
宅修們陸陸續續都喊起了堡主。
李伴峰冷笑一聲:“我殺了你們兩任堡主,現在你們讓我當堡主,這合適麼?”
眾人不知該如何回應。
這的確不太合適,他們也很糾結。
李伴峰放聲笑道:“我覺得這挺合適的!”
這真的合適麼?
李伴峰又道:“從今往後,我就是你們的堡主!有不服的,可以站出來!”
眾人還是不知該如何回應。
他們覺得更加糾結了。
一名女宅修,名叫黎志娟,壓低聲音道:“要是有人再把這個堡主殺了該怎麼辦?”
她聲音很低,但還是被李伴峰聽到了。
李伴峰高聲喊道:“就算有人殺了我,他也不是你們的堡主,因為從今往後,你們只有我這一個堡主!
還有什麼問題要問?”
一名男宅修,名叫胡方遠,小聲問了一句:“要是你死了,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很關鍵。
這幫宅修,這小嘴就跟抹了蜜一樣的甜!
“我活著,是你們的堡主,我死了,還是你們的堡主,我做鬼都不會放過你們!
還有什麼要問?”
一名女宅修,名叫湯豔寧,鼓足勇氣問道:“堡主,你叫什麼名字?”
李伴峰道:“我的名字叫堡主,記住了嗎?”
堡主的名字叫堡主……
眾人糾結到了不知該如何糾結的地步。
一名男宅修,叫袁振光,很真誠的問道:“我們不知道你的名字,也看不清你長相,要是有人冒充你該怎麼辦?”
李伴峰道:“身為宅修,上床得認得媳婦,下床得認得鞋,出了堡子得認得回來的路,進了堡子得認得你們堡主,
連這點事都辦不明白,還算什麼宅修?”
進了堡子,就得認識堡主?
宅修有這樣的功能麼?
事情有這樣的道理麼?
一眾宅修還在整理思緒,李伴峰先定下了三條規矩:
第一條:堡主的名字叫堡主!
第二條:鐵門堡只有一個堡主!
第三條:所有堡子裡的人,必須聽堡主的話!
聽完了這三條規矩,宅修們不再那麼糾結了。
他們覺得這很有道理!
“一會領完了錢,各自幹各自差事,我吩咐的事情,每一件都得辦好,
現在得防住飛鷹山的人來報復,放哨、報信、看大門,都得盡心竭力,聽懂沒有?”
一眾宅修回答的非常響亮,各自分了錢,各忙各活。
次日天明,李伴峰戴上面具,換了衣服,確係宅修們認不出來,他上了峭壁。
平臺上,三個宅修正在值哨。
做事認真,一絲不苟,這是宅修的優點,三個人沒有片刻懈怠,一起盯著李伴峰。
負責放哨的看見了李伴峰,趕緊通知另外兩個人。
李伴峰閉上了眼睛,嘆了口氣。
我都在眼前了,你還通知他們兩個做什麼。
負責接應的問了一聲:“你是什麼人?”
還行,這個態度起碼是正確的。
最可恨的是那個送信的,他藉著繩索往峭壁下邊爬。
李伴峰問道:“你幹什麼去?”
送信的不吭聲。
我送信去了,這麼機密的事情能告訴別人麼?
李伴峰大怒:“你就不能打個鑼敲個鼓?非得自己跑下去送信?”
這群宅修的作戰能力不差,戰鬥意志也不差。
他們缺少戰鬥經驗。
上哪弄點經驗去呢?
李伴峰看向了遠處的飛鷹山。
他們怎麼還不來?
……
咻~嘩啦啦啦~
一名藥王堂的江相幫弟子,在堂主羅正南身後撥了電話號碼,電話通了。
肖正功正在泳池裡泡著,十幾個妙齡女子跟他一起泡著。
“你最好有要緊事跟我說!”肖正功叼著雪茄,極力保持著耐心。
羅正南支走了部下,壓低聲音道:“幫主,好東西,我找到那條槍了。”
“你說的是哪條槍?”肖正功把雪茄扔了。
“就是您一直想要的那條!趙驍婉!”
肖正功的身體,忍不住顫抖起來。
PS:羅正南是電話人,諸位讀者大人,想起來了沒?
鐵門堡,是伴峰的第一塊死忠之地,普羅之主,先從堡主開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