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的商業街比工作日熱鬧很多,恰逢好幾家店週年慶,開展了很多優惠活動,滿大街都能看到出來逛街的人。

可惜兩人都是直奔主題的型別,買完東西就準備打道回府。

走在路上,看著溫辛手裡的幾大包購物袋,唐啟直咂舌:“我差點懷疑你是來進貨的。”

溫辛基本上全買的耐儲存、能抗餓的方便食物,他很有未雨綢繆的心思,不同味道都買了一些,到時候吃膩了還能換一換口味。

且在他鍥而不捨的推薦下,唐啟也買了很多,不過和他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

唐啟:“你看過H市的新聞沒有?就是那條狂犬病人當街咬人,死了好幾個的那事。”

店員們之前討論過這事,溫辛有印象:“看了。”

唐啟聳了聳肩:“我媽不知道從哪聽來的小道訊息,說被咬的人從醫院連夜逃到了其他市,讓我最近悠著點,看到附近有不正常的人立馬跑。”

“拜託,得病的人為什麼要從醫院跑出來,怕自己死得不夠快?前幾次她也是這樣,跟我說什麼外賣裡有地溝油,燒烤都是老鼠肉,甚至還說全球變暖導致紫外線增強,曬多了太陽會得輻射病,饒了我吧。”

聽到唐啟談論自己的媽媽,溫辛恍惚了一下。

他沒親眼見過自己的母親,但有一條父親留下來的項鍊,裡面放著張全家福。

上面有威嚴古板的父親,有慈愛溫柔的母親,還有被他們擁在最中央,笑得放肆又張揚的溫勁風。

雖說是全家福,但因為是母親尚在人世時的照片,所以理所當然,沒有未出世的他。

溫辛說:“媽媽說的話其實可以聽一聽,不會有壞處的。”

唐啟的媽媽是一名典型的都市女強人,就業於新聞媒體行業,四十快五十歲還是臺裡的扛把子。

新聞行業每天都要過篩無數的真假八卦,溫辛覺得以唐啟媽媽的資歷經驗,不會信奉一些虛假的小道訊息。

“噗呲。”

看青年一臉認真,唐啟陡然生出了大哥哥的憐愛感,忍不住上手揉起他的頭髮,笑起來:“你怎麼這麼乖啊,大寶寶。”

這些天相處下來,早讓唐啟發現溫辛是個特純粹的人,雖然表面上看著生人勿近,但其實很好說話,也很聽人話。

現在這人誰沒有個陰暗心思?連開朗熱情的唐啟在不順心時都會萌生出推翻世界的想法。

唯獨溫辛,好像一直都沒什麼變化。

所以唐啟特愛和他呆在一塊。

溫辛頭髮被揉亂,拎著東西騰不開手去擋,無奈地甩了甩腦袋:“別鬧。”

知道溫辛不是真生氣,唐啟哈哈大笑,然後拿出手機,翻出近日布偶貓歡歡的錄製影片。

影片的小貓正在伸懶腰打哈欠,身子拉成長麵條,尾巴高高翹起,蔚藍溼潤的大眼睛直勾勾地往鏡頭外看,簡直能萌化人心。

見溫辛不挪眼,唐啟得意洋洋:“我家寶貝是不是超級可愛!”

溫辛點頭。

唐啟得到了他的肯定,簡直比自己被誇了還開心,話茬子一下子就開啟了:“我告訴你,別隻聽他們說的長毛貓掉毛很多,雖然確實多但短毛掉毛也多啊,問題是它們擼起來有長毛舒服嗎?肯定沒有吧!”

溫辛聽得哭笑不得,見前面有人走來,順勢拉著唐啟讓開。

就這麼一會兒的功夫,唐啟已經聊上了寵物店裡一眼相中愛貓的全過程。

“當初就是聽他們說長毛不太好打理,差點讓我錯過了歡歡,還好最後我慧眼如炬……”

溫辛贊同說:“嗯,歡歡很可愛,你看貓很準。”

“是吧是吧!如果你今後也想養一隻毛絨絨,記得就要挑那種眼睛大,水靈靈,性格溫順特別黏人的才行,絕對能夠治癒你工作一整天的所有煩躁。”

溫辛心想兩糰子的眼睛確實很大,但是這輩子可能都和性格溫順搭不上邊兒了。

“所以說,遇到那種乖順可愛又聽話的毛絨絨就不要大意地收了吧,比如這隻狐狸,你看它的爪子粉粉嫩嫩的多可愛啊!”

溫辛:“嗯,粉粉嫩嫩的爪子很可愛,狐……”

溫辛一下子愣住了,什麼狐狸,哪兒來的狐狸?

他再一看唐啟,對方懷裡抱著的可不就是一隻粉毛狐狸。

唐啟兩眼渙散失神,彷彿對這一隻狐狸愛慘了,隨著狐狸的嚶叫聲不斷輕撓它的下巴:“多麼可愛啊,簡直就是造物主的神蹟……”

就算唐啟再怎麼喜歡小動物,正常人都不可能用“神蹟”這樣的形容詞。

看著對方痴迷不已的神態,溫辛只感覺大白天裡渾身發毛。

他飛快鎖定了引起異常的源頭,也就是唐啟懷裡的那隻粉毛狐狸,顧不上東西掉地上,急切地伸手去抓:“你對他做了什麼?!”

粉毛狐狸水潤的大眼睛往上一抬。

剎那間,溫辛好像被一道閃電劈中了。

白茫茫的光線過了一遍腦海,耳畔響起嗡嗡雜音,短短几個呼吸之後,失真的噪音終於消退,黑白的世界又恢復了色彩。

而剛才讓溫辛覺得極其違和的一切,突然都變得順理成章。

他僵在半空的手再次動了起來,卻是輕輕地揉了狐狸一把,說道:“你真可愛。”

兩人身後的車站旁,正站著一位戴帽子的金髮少年,見狀直接走了過來,將粉毛狐狸抱進了懷裡。

他先是揉了揉狐狸,隨後不帶有一絲感情地看了一眼發呆的兩人,說道:“走吧。”

早在商業街的時候,金絲雀它們就撞見了買東西的溫辛二人。

雖然唐啟大大咧咧,但他身邊的溫辛很警惕,時不時就會往周圍看一眼。

它們也是一路跟蹤到現在,才找到機會出手。

聽到金絲雀的命令,唐啟沒有異議,溫辛則是問了一句:“去哪裡?”

這讓金絲雀忍不住多看了溫辛一眼。

能在迷幻狐的蠱惑下依舊保持思考,這麼久以來遇到的人類中,他只撞見了這一個,說明對方的意志力很頑強。

金絲雀摸了一下帽簷,到底還是敷衍了一句:“我們走了很長時間的路,有點累,想要借你們的地方休息一下,等找到了想找的人就會離開,不會傷害你們的。”

粉毛小狐狸突然嚶了一聲。

“九九,他們身上有暴龍和毒蝰的氣味,我們直接蠱惑他們是不是不太好?”

金絲雀安撫它:“放心,先不說暴龍對人類是什麼看法,毒蝰可是對人恨之入骨。”

“這兩名人類不可能與它們相識,頂多是碰過面才沾上了氣味。”

想到基地裡的人類都對變異體做過些什麼,還有毒蝰那些捕風捉影的咬人傳聞,小狐狸對金絲雀的推測深信不疑。

換作是它,都對人類沒什麼好感。

它們倆議論著,完全沒有注意到正在撿東西的溫辛手指一顫,那雙空洞的瞳孔中,飛快地掠過了一抹掙扎之色。

溫辛聽不懂小狐狸的嚶嚶叫是什麼意思,但他能聽到金髮少年的話。

暴龍、毒蝰,他身上的氣味……

是在說小黑和阿綠麼?

一路無言。

金絲雀說很累,並不是在扯謊,在短短一天半的時間裡從大老遠的H市趕到G市,它倆幾乎徹夜未眠。

且它倆沒有身份證明,只能坐黑車,不僅要轉十幾趟車,還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避免被人發現,消耗的精力巨大。

走著走著,金絲雀的腳步錯亂了一下,但在他反應過來站穩之前,一隻手提前接住了他。

青年指了指他眼眶下的一圈青黑,關切地問:“累了嗎?”

金絲雀怔愣了一下,低頭去看懷中的小狐狸,以為溫辛受到了對方的操控。

小狐狸卻抬起頭來,給了他一個同樣睏倦且迷茫的眼神。

沒兩秒鐘金絲雀反應過來,不是小狐狸操控了青年,而是青年處於被/操控下的非自主狀態,下意識做出了幫助他的行為。

換句話說,這個人很好,發自本心,是偽裝不了的事情。

……人類中居然還有這麼稀罕的物種嗎?

用了“物種”這樣的別稱,是因為見慣人有多麼狠毒的金絲雀,打心裡就不相信會有這麼好心的人類。

但事實就擺在了他的眼前,除非迷幻狐的能力驟然失效。

金絲雀垂了垂眼睫,將心中升起的異樣壓了回去。

有了溫辛倆人打掩護,路人雖然對懷中抱著粉色不明物的金髮少年很好奇,但也不會多說些什麼,很快,他們居住的小區就要到了。

越臨近小區門口,溫辛走路的速度就越慢,在潛意識裡抗拒著讓黑團它們被金絲雀發現。

到最後,哪怕忍著腦袋要裂開般的劇痛,他也要停下來。

金絲雀發現了溫辛的異常。

他並不擔心對方能夠掙脫迷幻狐的束縛,畢竟A級變異體的精神力,可不是一個普通人類能夠抗衡的。

但任由溫辛這麼抗拒下去,沒準會把腦子折騰傻。

金絲雀皺了皺眉頭,催促他:“放鬆別抵抗,就不會吃苦頭了。”

話音未落,一股寒意從金絲雀的背後油然而生。

他懷裡的小狐狸更加敏銳,哀叫一聲,直接滾在了地上,抱著尾巴瑟瑟發抖。

在他們的不遠處,黑團正筆直地立在欄杆邊。

它將視線從被控制住的青年那收回,緩緩落在金髮少年與粉毛狐狸的身上。

不復看著溫辛時的柔和,黃金豎瞳染上猩紅血色,猶如漫天密佈的雷霆。

一號暴龍,迄今為止最強大的變異體,完美改造,基因頂級,殺傷力排行NO.1,連製造它的研究員都要為之忌憚和恐懼。

沒人知道暴龍的殺傷力到底有多大,因為沒有變異體能讓對方使出全力。

而如今,金絲雀體會到了暴龍毫無保留的威壓。

他啪一下匍匐在地,好像隻身掉入千年不化的冰川中,渾身骨骼冷到打顫,汩汩鮮血從口鼻溢位,滴答掉落。

這一刻,金絲雀甚至連逃跑的念頭都生不出來,滿腦子只有一個恐懼到極點的認知——

暴龍,震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