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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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軍法
萬幸,事情遠沒到那一步。經歷了幾天的馴化,捱了鞭子的傢伙們立即訕笑著坐好,一切都在按計劃進行。
這次,散在人群中的輔兵們沒有像以往那樣,發放完食物就離開,而是站在原地,不懷好意地笑著,看著百姓們狼吞虎嚥地吃。絕大多數人都是三口兩口把香噴噴的大餅塞進嘴裡吞嚥著,唯恐大王們臨時改變主意再搶回去,直到手裡只剩下最後一小塊,紛紛開始慢慢的咀嚼,半閉著眼睛細細品味著享受,讓口腔中分泌的大量唾液把食物自然而然地一點點送進食道,復才把油汪汪的手指舔了又舔,依然陶醉在意猶未盡的幸福之中。
輔兵們開始講話了:“還想不想吃?”
人群中頓時爆發出響徹雲霄的懇求聲。
“你,你,你……”輔兵們開始用手點著剛才逐一仔細審視過的傢伙們,“到那邊去領!只要賣力氣幹活,好吃食管夠!”
由東至西,被指到的“幸運兒”們陸續美滋滋地站起來,魚貫著向東南方,輔兵們手指的方向三三兩兩地行去。
關盛雲用百姓們家裡搜出來平時捨不得要留著過年吃的白麵,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便得到了即將用來第一批次攻城的三千多炮灰團,現下還興高采烈、感激涕零的炮灰團。
谷白樺在人群裡百無聊賴地溜達著,突然隱約聽到一陣嗚咽。人群嗡嗡的議論聲、咀嚼聲、吞嚥聲、被嗆到爆發出的劇烈的咳嗽聲……響成一片,這陣嗚咽很輕,簡直就類似於近乎無聲的抽泣。照理說,本該被嘈雜吞沒掉,但不知怎的,谷白樺突然覺得心頭一緊,隨即,彷彿周遭的聲音突然間都寂默下來,只有那聲啜泣,細細的,尖尖的,直直的扎入耳膜,直扎到他的心底。
扭頭循聲望去,到處都是人,但谷白樺還是一眼便認出聲音來源。那是一個臉上塗抹了大把鍋灰的村姑,亂糟糟的頭髮蓬鬆著,沾了不少枯草葉,一個約莫六七歲樣子的娃半依在懷裡,閉著眼睛。村姑墊在娃頸下的手裡死死攥著半張麵餅的斷口處,另隻手拿著一小塊,不停的觸碰著娃蒼白的嘴唇,大滴大滴的淚水滴落在娃同樣髒兮兮的臉上,口裡喃喃地念著:“狗剩乖,狗剩吃白麵餅子哩,狗剩睜開眼瞅瞅,姐有餅子哩。”她的身旁,一個相貌猥瑣四五十歲的傢伙嘴巴還在蠕動著,一雙眼睛死死盯著另半塊麵餅,連谷白樺趟過人群走到近前都沒察覺。
情形不難判斷:爹孃不知怎的已經不在了,姐弟相依為命,弟弟快不行了,旁邊這個傢伙見輔兵已經走遠,便搶了姐姐的半張餅,無力反抗的姐姐除了啜泣,還能如何?
殺人如麻的谷白樺那顆心,早就像玉龍雪山頂上的千年堅冰般頑固。但此刻,那些淚滴,竟彷彿一股燒得白熾的鐵水,滴到堅冰上,直透下去。起初只是一道細微的裂痕,突然的一剎那,這塊堅冰從中間碎開、崩裂、轉瞬之間轟然崩塌,化作晶瑩清冽的涓涓細流,汩汩而下,滋潤出束河古鎮旁那一片勃勃生機的爛漫山花。
姑娘先是看到了身前的一雙牛皮戰靴,抬起頭便看到了鐵甲裙和左右斜挎著的兩把長刀,然後胸甲再往上,便是谷白樺的目光。
冥冥中的天意。
不知怎的,望著眼前的“賊人”,姑娘事後自己都奇怪為什麼當時心裡竟沒有一絲懼意,反而是一種安全感油然而生,彷彿一下子找到了依靠,緊繃的心頃刻間放鬆下來,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同樣是事後,谷白樺對取笑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解釋的:“私娃子們莫笑。咱做的是刀頭上舔血的勾當,俺心裡知道,遲早是被人砍死在不知哪裡,在這以前,咱就砍別個。但那一刻,俺心裡突然有一種癢酥酥軟柔柔的感覺。這麼說吧,俺知道殺人不對,但做了那麼多,為了活命,還是要繼續做下去。那一刻,突然覺得,這半輩子應該可以做一件好事,去保護一個人,保護一個哪怕從來沒見過,但確實可以護得住的人。俺心裡明白,今天護了她,可能明天她還是會死。但如果就那麼走開,不說她現下便熬不過,往後這事一定會纏俺一輩子,活一天便會想起來,再也躲不脫。”
樸實的話語撥動了這群糙漢心底那根脆弱的弦。是啊,他們本不是窮兇極惡的魔鬼,絕大部分人走到這一步,只是因為朝廷沒給他們留出來其他任何一條能走的路——當然,大家雖然都是心有慼慼,絲毫沒有妨礙他們捏著谷白樺的鼻子把他灌得吐了滿地狼藉。
這是後話。
此時此刻,谷白樺只是平靜的吩咐梁老四:“把她們帶我那裡,讓郎中過來看看娃是不是還有得救。”然後黑著一張臉對姑娘說:“跟他走。”
梁老四上前一把抱起狗剩,姑娘沒有畏縮,順從的站起身,垂著頭跟在梁老四後面離開人群。
目送他們的身影漸行漸遠,谷白樺轉過身,默默地看著那個搶麵餅的傢伙。後者一開始是腆著臉討好地諂笑,偷覷到谷白樺冰冷的目光,諂笑凝固在臉上,眼色變成乞憐,繼而翻身跪在地上,不住地叩頭,嘴裡嗚嗚地叫著大王饒命,涕淚交流。谷白樺目不轉睛地盯著起伏的上半身,緩緩抽出腰刀,鋼刀與刀鞘的摩擦聲聽得讓人頭皮發麻。谷白樺沉默著,雙手握住刀柄高舉過頭,猛地斜劈而下,慘嚎聲陡然響起……
已經不需要郎中了,狗剩早已斷了氣。等谷白樺回來,安排人手掩埋了,把佔了姑娘家裡的幾個兵卒轟走,姑娘便宿在自己家裡。梁老四照應著,每日送些飲食。
眾將有的聽過評書,《楊家將》裡有陣前收妻者斬的說法。但大家都是腦袋別在褲帶上活一天算一天的反賊,誰也不會真把評書當一回事,只是都拿這個跟谷白樺開玩笑起鬨,見了面就比劃殺頭的動作:先是以掌作刀,向自己頸上一砍,隨即頭一歪,伸舌頭瞪眼做出一副怪相,觀者莫不捧腹大笑。一開始谷白樺還追著比劃的傢伙打,後來眾將學乖了,遠遠望見他比劃一通,然後大笑著跑開,谷白樺也沒轍。
軍務在身總攻在即,谷白樺一開始也純粹是心裡一軟,真沒想要佔這位蓬頭垢面滿臉鍋灰村姑的什麼便宜,等姑娘洗漱了才發現居然眉清目秀長得很漂亮,更加心動。不過,真的熟絡起來,更抹不開面子弄什麼霸王硬上弓,自己還是與關羅高等將領們同睡在充當前敵指揮部的酒樓裡。時不時過去看看,雖沒挑破這層窗紙,二人彼此都算心有靈犀。
在準備攻城的這段日子裡,將領們忙著厲兵秣馬打造器械,關盛雲則在大小兩位羅師爺的幫助下動手擬定自己的軍令。
古代軍隊當然也有軍紀,比如《武經總要》裡就有明文記載。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各部執行的都是領軍的主將們各自修改制定的自己的軍法。以前是流賊,今後千里轉戰前途未卜,必須要向正規軍轉化,因此,制定出一部軍法確屬必要。關盛雲幾個出身邊軍,有些重要的內容都能記得七七八八,經過羅氏父子的琢磨、補充,幾日間終有小成。
羅氏父子也收穫滿滿。以前作為文官,羅詠昊對所謂的軍法也不甚了了,經過關盛雲幾位的回憶,再仔細琢磨一下,尤其是羅世藩這個機靈鬼的種種腦洞大開,發現很多條軍規,著實出於身在一線的將領們對兵卒心理的深入研究揣摩,並非粗漢糙人們一時心血來潮。
比如這條:“臨陣脫逃者斬,戰後逃兵回營痛打四十軍棍。”一開始羅詠昊覺得是胡扯:同樣是跑,被你當場逮住的殺,沒逮住,回來打一頓就完事了?這不是鼓勵大家一起跑麼?等到關盛雲解釋完,羅軍師才意識到,自己的思路完全是錯的:臨陣脫逃無疑會極大地動搖軍心。士兵們沒有俯視全域性的上帝視角,只能看到自己身邊的情形,區域性的潰敗往往能扯動整個戰線,所以將領們必須在第一時間透過毫不留情的殺戮進行阻止。等到戰後大局已定,如果對回營的逃兵們一律殺無赦,逃掉的傢伙們便徹底絕了回來這條路,只好去做強盜,部隊也會流失大量炮灰。所以,只是痛打——與遲早被當作賊人剿滅或者餓死荒野相比,豁出去挨一頓胖揍對逃兵們來說顯然更合算。而且,有些人是被裹挾著不得不跑,本身還是敢戰的、有些人是第一次上戰場的自然反應……一股腦都殺了,有失公允。
說到軍法,無論如何不能不說到戚繼光。與其說老戚同學是百戰名將,不如說他更善於練兵,帶得一支好兵更為恰當。比如說,老戚有一條規定,如果戰鬥失敗就斬長官、長官陣亡則斬全隊。
對此,他是這樣解釋的:你們以為如果戰敗我只殺長官,把責任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開戰了大家就都會跑麼?呵呵,錯啦!假設你是小旗官,打起來你會怎樣?你肯定衝啊!因為如果你退,回來就是死路一條,唯一活命的機會就是衝上去殺敗敵人!對不對?長官衝上去了,假設你是他手下的小兵,你會怎樣?看著長官衝上去被人砍死?回來誰也別想活!你只能跟著一起衝上去,對吧?如果你的長官死了,你能帶回一顆敵人的首級,殺全隊其他人,放心,你沒事。否則,一定要你命!這樣,其他將領拼了老命用親兵督戰隊砍逃兵還攔不住,累不累?我貌似只殺一人,卻如臂使指層層帶動:營官死了我砍隊官,隊官就得衝、隊官死了我砍總旗官,總旗官就得衝、總旗官死了我砍小旗官,小旗官就得衝、小旗官死了我砍全隊,大家都得給我衝!幾千虎狼嗷嗷叫著衝,誰能擋得住?
戚繼光率領三千健兒橫行薊門,打得十萬蒙古同胞遠遁漠北,而往往自己傷亡總是個位數,除了訓練有素,這一招也是功不可沒——看來,讓少民同胞變得能歌善舞的,除了馬克沁,還有老戚同學。
可惜關盛雲和羅詠昊沒琢磨出老戚這個大殺招。不過,即便如此,這支部隊的戰鬥力已遠在大明很多官軍正規軍之上了。
幾日以後,對陝州的總攻終於開始了。
附錄,十七禁五十四斬律。這是大多數營伍的通行條例,這裡只列十七禁,五十四斬太羅嗦,從略。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託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奸民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洩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呼叫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譁,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託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個人感覺,以上這些軍法是文官參與制定的~硬生生弄出什麼悖軍詐軍狠軍漫軍的拗口名詞出來,誰也看不懂更記不住。當兵的大字不識,還是曾國藩那些類似兒歌的玩意好,簡白易懂,聽兩遍就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