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二嬸也覺得可惜。

她眼珠子一轉,覺得還是得找時間跟大嫂再敲敲邊鼓,人家陳地主可是親口答應的,若是大房願意嫁蓉姐兒,就給二兩銀子的謝媒錢。

等謝媒錢到手,她就給自己換一根銀簪,銅簪還是差了點。

……

傅文鈺不知道院子對面的二房眼饞他掙的錢,自覺已經處理完建房事宜的他,又再度沉浸在了《真假少爺》的劇情之中。

他之前寫到王員外從王太太的話語,以及張嬤嬤的反常舉動裡意識到了不對勁,於是決定探究個清楚明白。

而此時慌亂中的張家人是經不起探究的,於是在王員外的指使下,王管家請張父喝了一頓酒,就成功地灌醉了對方,從這個擔憂親兒子的老父親嘴裡探明瞭真相。

王富貴不是王員外的兒子。

張狗剩才是!

而喝醉酒了的張父,還斷斷續續地透露。

其實王家祖上與張家有親,王員外小時候還跟張父長得有幾分像。於是來王家給王員外做奶孃的張嬤嬤,久而久之就在心裡產生了陰暗的想法。當年趁著王員外外出做生意,王家群龍無首的時候偷偷把兩個孩子換了!

得知真相的王員外大驚之下,頓時大喜!

所以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嗎?

王家和張家把事情說開,張家伏法,然後王家認回自己真正的兒子張狗剩,從此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當然不!

他可是狗血文作者啊。

傅文鈺覺得他必須要讓古代的讀者感受一下現代作者的腦洞,於是他筆鋒一轉,就寫到了全書最為精彩的一個環節。

滴血認親!

第14章

在傅文鈺的筆下,王員外從管家口中得知了張家換子的事,喜不自禁。

他一方面歡喜張狗剩才是自己的親兒子,自己不用白髮人送黑髮人,一方面也慶幸張狗剩才是自己兒子,而不是那膽敢當街殺人的王富貴。

王員外對於王富貴失手殺人的事,是非常不滿的。

他之前是愛子心切,所以才壓下了不滿的心情,甚至親自上門給王富貴求情。但現在得知真相,這種心情就壓不住了。所以他馬上命人將張家幾人捆綁起來,親自押送到官府報官,告張嬤嬤換子,求縣令主持公道。

包縣令也有些愕然。

一件簡單的,證據確鑿的殺人案,怎麼變成換子案了呢?

好在他心理素質很好,而且這件事也跟王富貴有關,所以在審王富貴的案子之前,他升堂審理了張嬤嬤的換子案。

但事情並不太順利。

王家告張家換子,而張家眾人矢口否認。

似乎是早有準備,不管是一口咬定自己沒換的張嬤嬤,還是醉酒後被套話的張父,在公堂上都否認了王富貴才是張家人,並且一直喊冤。哪怕是上了刑,張嬤嬤開口,也只是說她當年的確起了換子的心思,但後來心裡害怕,又換了回來。

所以王富貴才是王員外親子。

至於張父的口供,因為對方當時處於醉酒的狀態,當然是不能作為證據的。畢竟辦案講究的是證據,而匆忙之下,王員外也沒有讓張父畫押。

哪怕把王富貴和張狗剩兩個當事人帶上公堂,他們也莫名其妙。

王富貴哀求著王員外、王太太,以及張嬤嬤等人,哭喊著讓他們救他出去。而張狗剩得知自己可能不是張父親子,臉上的表情頓時也跟著複雜起來。

最後無奈之下,包縣令提出了‘滴血認親’。

“你們可想好了?”

“血脈至親,並不會改變。若是親父子,那你們的血必能相融,而若不然,便是沒有父子緣分,不得強求。”

時人辨認是否為親父子,除了樣貌之外,的確有‘滴血認親’這樣的法子,所以王員外滿心激動:“想好了,多謝大人!”

他當即拿起匕首,毫不猶豫地朝著自己的手指劃去,往碗中滴落兩滴血液,然後他的目光就期待地看向了張狗剩。

張狗剩猶豫著,也滴了一滴。

而並不願意,嘴裡一直嚷嚷著‘我才是王家兒子’的王富貴,也被差役們壓著劃破了指尖,在他的鬼哭狼嚎中,一滴血同樣滴了下去。

接下來,眾人心急如焚地等待。

沒過多久,所有人都發現,張狗剩的血滴落之後,竟然真的能與王員外的相融!但沒等眾人驚喜,他們又發現王富貴的血液,也毫無痕跡地與王員外的融合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這下所有人都傻眼了。

要知道之前包縣令可是說過,父子血脈相承,必融於水的。

也就是說,只要是嫡親父子,那麼他們的血液定會在水裡相融,此法就能夠分辨出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王富貴,是王家子嗣。

可為何,三個人的血竟然融合在了一起呢?

難道王太太當年,生的是雙胎?

在場眾人的腦海中,紛紛浮現了這個念頭。

王太太當然知道自己只生了一個孩子的,但看到這樣的情景,她也茫然了。最後她看看自幼疼愛的王富貴,又看看莫名親切的張狗剩,再也受不了這種無聲的煎熬了,竟然直接上前幾步,朝著張嬤嬤跪了下來,哭喊著哀求道。

“嬤嬤,嬤嬤……”

“嬤嬤求求你,我給你磕頭了,你就告訴了我吧。”

“到底誰是我兒,誰是我兒啊……”

張嬤嬤在雙方滴血時是很緊張的,但看到三個人的血竟然在水中融合在一起時,嘴角早就抑制不住地翹了起來。

如今聽到王太太這樣的話,她忙也跟著跪了下來,裝作誠懇的模樣朝王太太道:“太太,太太老奴說的都是真心話啊!”

她還舉起了手臂做發誓狀,“若說了假話,就讓我不得好死!”

“富貴少爺才是您親生的!”

“當年老奴的確是起了換子的心思,但沒過幾天,就又換回來了啊!因為少爺換到了我們家,天天哭鬧不休。眼見著他的哭聲越來越小,家裡的雞還死了兩個,把我兒子和兒媳婦都嚇壞了,我那兒媳婦怕得很,就給抱回來了。”

“當時老太太正病著,太太您正在坐月子也起不來身,所以沒發現。”

“富貴少爺真是您的兒子啊!”

好似怕王太太不信,張嬤嬤還拍了一下腦袋,‘驚喜’道:“對了,太太您還記不記得,富貴少爺剛出生的時候,腳底有顆紅痣!”

“您當時還看過呢。”

“當時富貴少爺剛出生,老奴還來不及換,那就是您的親兒子啊,腳底板有顆大紅痣的,當時您還說‘怎麼這麼紅’呢!”

對對對,王太太經過這番提醒,也想了起來。

她急忙站了起來,轉身抓著王員外的手驚喜道:“老爺,老爺!”

“是有一顆紅痣,我親眼見的!”

“剛生下來的時候,穩婆抱了給我看,我們兒子的腳底板上,的確是有一顆紅痣,紅得很,就跟血一樣紅得很的!”

於是眾人又手忙腳亂地扒下王富貴與張狗剩的鞋子,發現張狗剩的腳底空空如也,而王富貴的腳底的確有一顆紅痣。那顆痣雖然沒有王太太描述的那樣豔紅如血,但也能看出的確是紅色的,證據確鑿無疑。

“我的兒啊……”

王太太當即就摟著王富貴哭了出來。

所以,王富貴才是他親生的?

一時間,王員外有些茫然,總覺得心裡空落落的。他看了看癲狂大喊著‘我才是爹的兒子,爹你快救我出去’的王富貴,又看了看手握成拳,低落地看著這一場鬧劇的張狗剩,眼睛裡突然流出了淚水。

……誰才是他的兒子?

正當王員外沮喪、張家人歡喜,圍觀的百姓們議論紛紛的時候。堂上的包縣令一拍驚堂木,然後道:“肅靜!”

差役們緊隨其後:“威武——”

待眾人逐漸安靜下來後,包縣令道:“既然真相已經大白,王富貴才是王家的親兒子,張狗剩與王家並無關係。那本官即刻宣判,王員外乃誣告,責其賠償張家白銀一百兩,以做補償。”

“王員外,你可有不服?”

王員外的腰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彎了下來,整個人也頹喪萬分,他朝著縣令拱手,苦笑道:“草民服,定會賠償張家損失,多,多謝大人。”

張家人喜出望外,亦道:“多謝大人,多謝大人!”

包縣令嗯了一聲。

然後他又道:“既然此案已了,爾等又都在,那擇日不如撞日,本縣現在就審王富貴殺人案。”

由於這個案子證據確鑿,原告被告都在,並且王富貴也已抓拿歸案,所以包縣令審起來非常快,沒多久他就取了一根籤扔在地上,“王富貴殺人,證據確鑿,判斬立決!張狗剩欲幫人替死,犯朝廷律令,打二十大板。”

“行刑!”

他話音剛落,還沒等其他人反應過來,就有兩個差役上前,一個舉起大刀朝著王富貴砍去,而另一個也舉起板子朝張狗剩打去。與此同時,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其他的衙役們也一擁而上,攔住了王家人,一時間屋內能自由活動的就只剩下了張家人。

而在場的三個張家人,無論是張嬤嬤還是張父,亦或者是張母,紛紛臉色大變,不約而同地朝著王富貴衝去。

而張母更是失聲驚呼。

“富貴——”

然後場面就停滯了。

因為衙役們沒有殺人,也沒有打人,而是反過來將張家三人抓住,按倒在了地上。

在場的不管是王家人,還是圍觀的百姓們,都被這場景嚇了一跳,七嘴八舌地道:“怎麼了怎麼了,怎麼突然就要殺人了?”

“發生了什麼事?”

“張家人怎麼被抓了?”

……

正在這時,上首的包縣令卻笑了起來。

他解釋道:“適才本縣令說父子血液必能相融,不融則不是父子,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有的父子血液不能相融,但他們也是父子。”

“太醫院曾有太醫試驗,往水中加白礬則融,加清油則不融。所以所謂的滴血認親、滴骨認親,都不一定準。”

“也因此,本縣令安排了一場戲。”

他的目光放在了錯愕的幾個張家人身上,嚴肅道:“你們張家人,定是知道事情真相的。當兩個孩子都遇到危險的時候,你們救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