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

顧傾城那矜持的、高貴的、淡然的、完美的世家貴女面具瞬間裂開,露出了茫然、遲疑、驚悚等神情。

她那模樣,頗有幾分「活見鬼」。

可不就是大白天見到了鬼嘛。

誰家好好的十七歲少女,一覺醒來,卻發現自己多了一個比自己還要年長几個月的「女兒」?

這已經不是驚喜了,而是驚嚇啊。

自己還是個寶寶呢,結果卻要為另一個比自己還大的寶寶「負責」。

顧傾城表示,她不想負責,也負不起這麼大的責任。

看到顧傾城一臉的「我不是、我沒有、跟我沒有關係」的排斥與恐懼,顧國華和蘇冉冉都有些頭疼。

唉,麻煩的事兒還真是一件接著一件。

而女兒跟外孫女兒的關係,則是所有問題中,最嚴重、最令人頭疼的一個。

老夫妻直到現在,都沒有忘了女兒醒來那日,兩個十七歲「少女」見面的場景。

那叫一個天雷勾地火,啊呸,不是,是火星撞地球啊。

那日,「顧卿」醒來,所有的親友都相繼趕到。

正在讀高中的吳念卿也不例外。

放了學,被家裡的司機接著,一路來到了這所位於城郊的高檔療養院。

即將十八歲,馬上升高三的吳念卿,整個人都是虛幻的——

我媽醒了?

那個在病床上躺了十七的親媽?

對於親媽,吳念卿既熟悉又陌生。

親媽出事的時候,她才五六個月大,完全不記事兒啊。

吳念卿是被保姆、被爺爺奶奶姑姑們、被外公外婆舅舅們照顧著長大的。

小時候,是親人,長大後,開始有了各種家庭教師。

親媽在她的世界裡,就是一個躺著不能動、不會睜眼、不會說話的「玩偶」。

尤其這個玩偶還並不好看。

是的,常年昏迷的人,哪怕被照顧得再好,也是瘦的如同皮包骨,周身都有一種從身體裡散發出來的怪味兒。

特別是小孩子,以他們的視角,那個躺在病床上的女人,真心算不得好看、慈愛。

從小就畏懼、排斥,從未有過共同生活的經歷,也就談不上什麼感情。

慢慢的,媽媽也就成了一個符號。

吳念卿知道自己有媽媽,可這個媽媽不會給她洗澡、餵飯,不會給她講故事、做遊戲。

從幼兒園到高中,所有學校舉辦的親子活動,媽媽都不能參加。

……硬要讓她對這麼一個存在有感情,她真的做不到。

相較於這個植物人媽媽,吳念卿更依賴家裡的阿姨、家庭教師。

而在吳念卿的諸多家教中,最合她眼緣的便是簡心愛,小名秋秋的女老師。

簡心愛剛來到吳家的時候,她還是個大二的學生,而吳念卿則是十五歲的初三學生。

兩人的年齡相差不到五歲,雖然有些許代溝,但巧的是她們粉了好幾個共同的偶像。

同為追星女孩兒,讓她們有著太多的共同語言。

且,簡心愛真的是個非常優秀的家教,在她的幫助下,初中成績平平的吳念卿,中考的時候,超常發揮,居然考進了省城排名第三的高中。

按照這所高中的高考升學率,只要沒有太大的問題,吳念卿就相當於一隻腳邁進了大學的門檻。

若是繼續好好努力,二本、一本都不是夢啊。

所以,簡心愛於吳念卿來說,絕對是良師益友的存在。

隨著時間的發展,簡心愛和吳

思謙生出了曖昧的情愫,吳念卿這個小機靈更是第一時間發現。

她成為親爸和「秋秋姐」的小紅娘。

已經不是神助攻了,而是無比積極的把兩人鎖死。

至於躺在療養院的那個親媽,早就被吳念卿丟到了九霄雲外。

「……不能怪我啊。我和她,真的不熟啊!」

接到親爸的電話,在去往療養院的路上,吳念卿的大腦一片混亂。

她想到了很多很多,其中就有親爸和後媽姐的事兒。

直到聽聞親媽醒了,吳念卿才忽的想到了一個尷尬的問題——

一直昏迷的親媽,應該、也許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離婚了。

她的丈夫已經成了別人的合法配偶。

吳念卿這個親生女兒呢,則是無比支援、極力撮合親爸的小紅娘。

雖然吳念卿並不認為自己哪裡錯了,「她」都昏迷十幾年了,爸爸守了十幾年也夠了。

難道「她」一天不醒過來,爸爸就一天不能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從記事起,自己的世界就沒有「媽媽」,吳念卿真的沒有那些父母離婚的孩子的不安、排斥。

相較於從未相處過的親媽,吳念卿更心疼她的爸爸。

「十五年了,也夠了!」

「爸爸應該去尋找他的幸福。」

「後媽姐就很好啊,雖然跟爸爸年齡相差二十歲,可他們是真心相愛的。」

「爸爸跟後媽姐戀愛後,整個人都變得年輕、有朝氣了呢。」

不像以前,爸爸周身都縈繞著一股化不開、散不去的鬱氣,彷彿一具失去靈魂的軀殼。

雖然也會笑,可笑容都帶著抑鬱,讓人看著心酸、不忍。

現在多好啊,爸爸會開心的大笑,還會帶著她和後媽姐去遊樂園。

吳念卿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一家三口」。

……她沒錯!

可、可親媽也沒錯啊。

她變成植物人不是自己願意的,更不是自己作出來的禍事。

只是睡了一覺,再次醒來,就、就——

吳念卿莫名有種感覺,她就像是一個意外走丟、被人收養的孩子。

她對親媽沒有感情,只親近、喜歡養母。

可她又覺得失去孩子的親媽可憐,畢竟親媽不是故意拋棄。

整件事中,親媽、她、其他人,都沒有錯。

一切都只是命運的捉弄!

吳念卿的心情,矛盾又複雜。

所以,第一次見到「顧卿」,她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反應。

撲上去叫媽?

她做不到。

從小到大,她都沒有叫過人媽媽呢。

就是自己喜歡的秋秋姐,跟親爸領證後,她也只是玩笑般的喊了個「後媽姐」。

站著不動,就這麼看著?

似乎也不太妥?

畢竟那個女人是親媽啊。

自己若表現得太冷漠,會被人罵不孝女吧。

吳念卿糾結得恨不能當場去世,顧傾城又何嘗不是一副「活見鬼」的模樣。

「我不是!我沒有!我、我自己也才剛及笄不到兩年,還沒有出閣呢。」

在古代,女子十五及笄,及笄後就可以談婚論嫁。

但並不是說,女子十五歲就能真的嫁人。

尤其是在世家豪門,家裡重視女兒,絕不會輕易讓女兒早嫁。

十五歲可以談論婚事,但定下婚事需要三媒六聘的走流程。

世家重禮,而古代的禮

,十分繁複。

一套流程下來,最快也要一兩年。

等到正式出嫁的時候,基本上也都十七八歲。

就像顧傾城創造的那個身份——名門顧氏女,及笄後許給了琅琊王氏子。

定了親,卻並沒有立刻舉行昏禮。

女子甚至可以跟著父母親人等外出遊歷。

玩兒夠了,回到京城,才會討論昏禮等事宜。

男方乃至整個世家圈層,都沒有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

所以,就顧傾城的心態來說,她就是個未出閣的小女郎。

還沒結婚就喜當娘,女兒的年齡比「自己」還大——

這是什麼級別的恐怖故事?

從小就出身高貴、備受寵愛的顧家小貴女,表示自己不能接受!

就算是顧傾城還記得現實中的身份,而按照她的記憶,她也只是一個剛剛參加完高考的粉嫩少女。

連戀愛都沒有談,怎麼就結婚、生孩子了?

顧傾城的反應,甚至比吳念卿更大、更激烈!

吳念卿:……

自己跟親媽沒有感情是一回事兒,可親媽見到自己後如同活見鬼的反應則是另一回事兒。

顧傾城:……我懂!雙標嘛!

我可以不愛你,可你作為母親,怎麼能不愛自己的孩子?

就算沒有感情,也有作為母親的本能,以及道德上的束縛與要求啊。

比如,似蘇冉冉這樣的「過來人」,就有些不滿,並試圖訓誡顧傾城——

「卿卿,你怎麼能這麼說?」

「是!我知道,你昏迷了十七年,記憶也停留在了十九歲,可事實就是:念卿是你的女兒,是你懷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來的親骨肉!」

作為母親,你怎麼可以不愛女兒?

顧傾城還是一臉抗拒。

但,蘇冉冉的話,卻還是被顧傾城聽了進去。

她眼底閃過一抹亮光,「我的女兒?我對她有生育之恩?」

在古代,母親生育子女,那是有恩情的。

不像是在現代,已經開始有不少人試圖打破所謂的恩情一說。

父母生孩子,是因為自己想生,而不是孩子求著被生下來。

父母愛孩子是一種本能,更是一種責任。

孩子呢,不必從小就揹負恩情的枷鎖。

孩子和父母都是獨立的個體,是擁有平等人權的人,而不是父母的所有物、私有品。

可在古代,父母就是可以決定孩子的一切,包括生死。

哪怕生而不養,哪怕百般傷害,做兒女的也不能對父母不敬不孝。

……所以,不管「顧卿」有沒有撫養、照顧吳念卿,吳念卿都要好好孝順「顧卿」。

吳念卿:……憑什麼?

蘇冉冉:……我、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這都是當媽的人了,怎麼還如此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