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新出現的物品,是一枚懷錶模樣的東西,好在下方有文字,寫著催眠術。

點選之後,一個半透明的對話方塊彈出,程煜看到上邊寫著:“中等級別的催眠術,一次性消耗品。使用之後,可以進行一次不超過三分鐘的催眠。在催眠過程中,有較大機率使得被催眠物件按照宿主的指令行事。使用效果,視被催眠者的意志力而定,意志力越薄弱之人,效果越好。”

程煜微微皺了皺眉頭。

不是他汙,看到這個催眠術,他第一反應居然是從此他就可以成為一個採花大盜了。

對著那些根本與他毫無關聯的女人進行催眠,然後就可以哼哼哈嘿了。

不過,這也就是腦中一閃而過的念頭而已,程煜當然知道,催眠術不是這麼用的。就算要這麼用,三分鐘也不夠啊,前奏都還沒結束,對方就該清醒了,到時候還不是板上釘釘的掙扎反抗?

當然,這對於某些能力有問題,上下不過三秒鐘的傢伙,還是有點兒作用的。

啊啊……不能這麼汙,要正能量,要好好想想這個催眠術到底有什麼作用。

這要是換成從前,程煜倒是會對催眠術感到十分的欣喜,畢竟,有了這玩意兒,無論他跟誰一起吃飯,對方都會甘之如飴的買單啊。雖然買完單之後,絕大多數人都會感到後悔不迭,內心奇怪自己到底中了什麼邪,居然會搶著把單買了。但是結果對程煜總歸是有利的。

可問題現在程煜在吃飯買單這件事上,要麼得不到任何積分,要麼得到積分也就是三分而已,而根據之前的經驗,兌換一箇中級的技能,積分至少也得四分以上,這玩意兒好像沒什麼用啊。

那如果是在進行投資的時候呢?對方還沒決定是否接受程煜開出的條件,這種事甚至用談判術也沒那麼好解決,畢竟,為了摳門,程煜可是會開出一個極低的條件的。

使用催眠術,讓對方渾渾噩噩的就接受了自己的條件,從而跟自己簽訂合同?

好像也不老靠譜的。

這倒是能讓對方簽下合同了,但只怕三分鐘一過,對方就會反悔,程煜總不可能簽完合同立刻帶著合同消失吧,那簡直就是明搶了。

三分鐘時效一過,被催眠的人反悔,然後直接撕毀合同。

這不但不能讓程煜達到自己的目的,相反還會讓對方覺得程煜在玩花樣,毫無誠意,保不齊還會懷疑程煜是不是在他喝的水吃的東西里下藥了,才會讓他產生短時間的迷糊從而簽下那份合約?

……

一時半會兒,程煜也還真是想不到這個催眠術能有什麼作用。

不過這也無所謂,畢竟之前出現任何一項能力的時候,程煜也基本上都搞不清楚這玩意兒有什麼用,總是事到臨頭的時候,他才會想到該如何使用這些東西。

半透明的對話方塊上,再沒有別的字跡,甚至都沒提到該項物品是否可以升級。

不過從中等級別這四個字上來看,應該是可以升級的吧,否則就毫無意義了。

只是看來,這項物品是無法透過積分兌換升級選項的,大概只能隨著程煜的等級提升而升級吧。

下一個。

另一個出現的物品,圖案是一面牆,就像是搖滾樂隊弗洛伊德某張專輯的封面一樣。

下邊的文字,顯示這個可兌換物品叫做穿牆術。

茅山術?

程煜忍不住就想起了小時候看過的那個動畫片,一個小道士學會了穿牆術,可到最後卻發現只是一場夢而已,他撞到滿頭是包也無法再穿牆。

這玩意兒又能有什麼用麼?

尼瑪,為毛感覺又是個採花大盜必備技能?

這該死的系統,還真是打算把程煜往採花大盜的羊腸小路上逼麼?

總不能弄出這麼個技能來,讓程煜去做賊吧?

摳門是正當的,做賊就不是了,哪怕最終起到的結果都是一樣,甚至做賊還能讓程煜的財富繼續增長……

使勁兒晃晃腦袋,程煜將這些下三路的想法驅逐出去,看著眼前這兩項能力,程煜著實覺得系統這次給出的兌換物品很有些不靠譜。

無論如何,他還是選擇用意念點選穿牆術的字樣。

透明的對話方塊出現了,上邊寫著:“中等級別的穿牆術,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後可以無視任何材質的穿過厚度不超過五十公分的牆體,每次使用可以穿透三面牆體,並允許宿主攜帶不超過兩樣除衣物外的物品。”

這尼瑪是幾個意思?

允許攜帶不超過兩樣除衣物外的物品?這意思是普通等級的穿牆術就只能穿過去一個人,連衣服都必須留在原地麼?

程煜想起網上的一些影片,一個人衝著牆壁衝過去,人過去了,然後光溜溜的出現在牆對面,身上的衣服順著牆壁滑落下來。

他忍不住摸了摸下巴,這個技能,還真是夠奇葩的啊。

好在得到的穿牆術直接就是中級的,這至少可以保證程煜不會光著穿過去,哪怕程煜感覺自己可能一輩子都用不上這個莫名其妙的技能。

攜帶兩樣物品倒是好解釋,畢竟,如果程煜真的需要使用穿牆術,肯定有某種特殊的目的,而想要達成那些目的,赤手空拳的顯然並不合適。

但是,穿透三面牆體是幾個意思?

比方說,程煜要穿牆進入某幢建築,然後,他總得出來吧?這一來一回就已經兩次了,多出來的那一次,有啥用?能進不能出?那還不得困死在裡邊?直接就被人活捉了。

這玩意兒也不老靠譜的啊!

似乎除了突然出現在某人身後,嚇對方一跳,好像也還真沒什麼作用。

“屬於可成長型物品,未來可使用積分進行升級。”

嗯,至少這還是個可以自主升級的物件。

“升級後,允許宿主攜帶不超過兩樣除衣物外的物品,並且該物品可以是活體。”

看到前半句的時候,程煜還有些納悶,為啥還是攜帶兩件除衣物外的物品?後半句倒是解答了,只是,這好像也有點坑爹啊。

按照字面去解釋,當然沒問題,這表明升級之後的穿牆術,允許程煜帶著其他人穿牆。

但這本身已經有點坑爹了,畢竟,程煜能兌換超能力這件事,是不足與外人道的,讓他帶著別人穿牆,這豈不是要顛覆那個人的三觀?

更坑爹的還不在於此,而是一旦程煜選擇帶著個人穿牆,那麼,這個人得算一個物品……好吧,把人稱之為物品,或者東西,這件事程煜就不跟系統計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