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跟咱們的一模一樣,而不是跟萬燕的一模一樣?”狄思科問。

“對,跟咱們騰飛的一模一樣。”

“外形和噪聲整形技術也一樣?”狄思科再次確認。

“外形有所調整,只是按鈕位置和顏色不同,噪聲整形技術一模一樣。”

這也很好理解,人家既然要模仿,當然要模仿最先進的產品。

騰飛的VCD影碟機雖然也是照搬萬燕的,但在聲音處理方面要優於萬燕。

狄思科問:“噪聲整形技術,咱們可是申請了專利的,他們沒得到咱們的授權吧?”

授權是不可能授權的,這項技術是他們的獨家優勢。

有了獨家專利,可以透過高價位讓資金快速回籠。

汪大海攤手說:“沒辦法,國內的專利保護就是個擺設,能起到的保護作用非常有限。即使咱申請了專利,人家想用照樣能隨便用。”

他對申請專利這事一直就不怎麼看好。

申請了專利以後,每年都要交一筆不菲的年費。

而且什麼保護作用也起不到,大多數侵權案件都要走法律程式。

而打官司是個費時費力費錢的過程,很多專利權人怕麻煩,最終只能選擇算了。

不過,狄思科顯然不是怕麻煩的人,拍板道:“先給‘樂優’發函,責令他們立即停止侵權,如果沒有效果,咱們直接走法律程式,起訴他們!”

孫總工對這件事也不怎麼看好,猶豫道:“走法律程式,有可能會拖上一年半載的,即使咱們告贏了,樂優那邊也不受影響,這段時間不影響他們賣貨,頂多是判決結果下來以後,給咱們賠一筆侵權費。”

有這個時間,不如放在生產研發上。

實際上,使用騰飛噪聲整形技術的企業不只樂優一家。

他們要是把人家挨個告一遍,那法務成本也太高了。

狄思科卻並沒有他們的擔憂,“打官司雖然耗時間,但咱們至少能得到一些經濟賠償。咱們找幾個已經做大的侵權品牌,有針對性地打上幾場官司,也能提高咱們騰飛品牌和騰飛VCD影碟機的知名度,你們就把打官司當成做廣告吧!”

眾人:“……”

要是換個思路想的話,好像也不是不行。

“打官司的事,你們就不要操心了,搞好研發和生產銷售工作就是大功一件。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我近期會為騰飛安排一名法律顧問。”

狄思科親自接手了專利侵權案,正式向那些侵犯了騰飛專利權的企業發出停止侵權通知。

六家企業,只有一家停止使用騰飛的噪聲整形技術。

剩下的五家依然我行我素,該生產生產,該賣貨賣貨,完全不受影響。

於是,騰飛直接向以樂優為首的五家企業提起了訴訟,並在本地日報上發表了捍衛智慧財產權決心的文章。

這篇報道像是一個開戰的訊號,樂優很快也在廣東的本地報紙上予以回擊。

大致意思就是,VCD影碟機的發明者是萬燕,你們騰飛也是個抄襲者,居然還有臉跳出來告其他人侵權!

而狄思科則繼續在本地報紙上隔空回擊——

如果萬燕申請了專利,騰飛會在取得萬燕授權、支付專利費後生產VCD影碟機。

騰飛是國有企業,向來依照法律辦事。

這次對樂優等五家企業提起的訴訟,並不是針對VCD影碟機的侵權訴訟,而是針對騰飛擁有專利權的噪聲整形技術的訴訟。

希望樂優的經營者可以多讀書,多瞭解法律,多去外面走走,哪怕是去鎮上呢!

當然,後面這句話他只能在心裡想想。

偷了人家的東西,還敢明目張膽地登報回應,狄思科總覺得對方的眼界有限。

樂優那邊沒過幾天就給出了回應。

這次是一篇關於樂優老闆的個人介紹。

對方是漁民出身,全家都以打漁為生,他雖然只有初中學歷,但是受到改革春風的洗禮,敢想敢拼,充分踐行“深圳精神”,自學了VCD組裝技術,並拿出全部積蓄組建了一個電子廠。目的就是為了生產出,老百姓都能用得起的國產VCD影碟機。

樂優會繼續走低價路線,不忘初心,為廣大顧客將VCD的價格打下來。

這篇報道刊登以後,博得了很多普通群眾的好感和支援。

就是嘛,一臺機器四五千,誰能用的起呀!

狄思科繼續隔空回應——

讓全國人民都能使用上國產VCD影碟機,也是騰飛的使命和長期願景。

但是就像收音機和錄音機一樣,產品價格的降低,與生產技術的迭代有關。

依照目前的技術水平,價格並不會降低到讓大部分顧客都能接受。

騰飛人一直在加大研發投入力度,不斷提高生產技術水平,降低生產成本,以求讓更多消費者儘早體驗到VCD影碟機。

騰飛非常理解樂優為消費者著想的初衷。

但是,希望有更多的VCD生產企業能夠加入到高新技術的生產研發上來。

而不只是動動手指的拿來主義。

這樣只會擾亂市場,打擊科研院所、高校,以及企業科研人員的科研信念和熱情。

不利於我國科技企業的長遠發展。

樂優總經理頑強拼搏的精神很讓人敬佩,但“深圳精神”的核心是“開拓、創新、團結、奉獻”,希望樂優VCD可以儘快加入到科技創新的隊伍中來,停止對騰飛的侵權行為。

狄思科從來不怕吵架。

要是樂優那邊沒動靜了,他還得主動撩撥兩下。

雙方你來我往,在各自的本地報紙上發聲,隔空打口水仗打了半個月之久。

為了照顧讀者的閱讀體驗,兩地報紙還要將對方的文章轉載過來,讓讀者弄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

騰飛這邊,最開始的報道都是記者操刀的,但狄思科覺得記者的某些用詞並不能準確表達自己的意思。

所以,後來的文章都由他親自動筆了。

騰飛成為中央臺標王的熱度還有餘溫,狄思科又高調地跟其他企業宣戰,立馬就引起了廣大媒體的關注。

畢竟狄思科不是普通的企業老總,他可是當過歌星的!

20-40歲這個年齡層的讀者中,還有很多他曾經的歌迷。

有關他的報道,每次都能得到不錯的反饋。

所以,除了北京和廣東的本地報紙,很多外地媒體也加入了這場口水戰。

紛紛轉載兩家企業在報紙上發表的文章。

有一家外地電視臺,甚至還搞了一場街頭採訪,詢問大家對騰飛這場智慧財產權保衛戰的看法。

狄思科一直覺得騰飛是正義的一方,他們可是被侵權的!

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竟然有很多人支援樂優的侵權行為!

認為只要能讓消費者買到便宜貨,專利發明到底屬於誰,他們並不在乎。

就像流行歌曲一樣,大家都可以演唱,並不是原唱的專屬。

在電視裡看到那段採訪的時候,狄思科直接無語了。

他這陣子搞口水戰,其實也頂著不小的壓力。

很多企業老總都給他打電話,勸他低調一點。

畢竟狄思科是一家5000人規模國營企業的總經理,親自下場跟一個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私營老闆打嘴仗,還怪掉價的。

公司裡有那麼多人,讓其他人去吵架嘛,哪裡需要他親自下場!

狄思科在電話裡哼哼哈哈的應承著,放下電話依舊我行我素。

每天發表一篇小作文。

他的小作文能提高報紙銷量,報紙願意給他預留版面,他連廣告費都省了。

因著事件擴散的範圍越來越大,最初只有騰飛跟樂優吵架,後來連一些知名學者也下場發表意見了。

狄思科等的就是這個。

曝光越多,騰飛VCD的銷量越高,因為這次侵權吵架,他們的訂單已經排到11月份了。

汪大海最近正跟金明亮商量,佔用錄音機車間的場地,擴大VCD的生產規模。

狄思科算計著這場鬧劇結束的時間,畢竟整天吵架會有不務正業之嫌。

目的達到就可以考慮收手了,之後的事情讓法務去處理。

最好能在一個國字頭大報上為這場戰役畫上休止符。

然而,這天周健將卻敲門進來,有些興奮地說:“狄總,中央臺的記者想跟您約個採訪!”

“哪個節目的記者啊?”

“《焦點訪談》的!”

“你沒聽錯吧?”

周健將樂呵道:“絕對沒錯,我跟人家確認了兩遍呢!”

“採訪我啊?”狄思科摸摸下巴問,“關於哪方面的?他們要做什麼主題啊?”

“《智慧財產權保護路在何方》。”

狄思科在心裡比個耶,中央臺雖然不是國字頭大報,但也是國字頭電視臺了。

能把中央臺吸引過來也不錯,沒準兒比報紙的宣傳效果還好呢!

*

狄思科最近鬧出這麼大的動靜,家裡的其他人興許沒注意,但郭美雲關注到了。

她有看報的習慣,每天都會買北京本地報紙,自然也就看到了那場跟連續劇似的隔空吵架。

狄思科週末帶著孩子去農村姥姥家的時候,就被郭美雲單獨詢問,總在報紙上吵架,會不會影響他的形象。

“我有什麼形象啊?”狄思科無所謂道,“小姨,您就放心吧,我這是為正義而戰!捍衛我們的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