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商不奸。

余天更傾向於不作曲,直接談合作。

但這夥人都是狂熱的音樂愛好者。

其中一個帶著墨鏡的長髮青年,抬手將墨鏡放下一點,逗趣一般說,“哥哥,您別拿我們開涮了。您沒看我們這穿著打扮嗎?一個個都是破衣服破褲子,我們不在乎錢!我們在乎的,就是對音樂無止境的追求!”

可不是嗎。

他們的衣服有夠破的,有些人褲腿都是縫了又縫。

樂器倒是不差。

看來這一愛好還真是燒錢呢。

“那好吧...”

余天看了一眼薛靈芸,又對眾人道,“那我就做上一曲,你們看看行不行。要是行的話,咱們的合作,可就要定下了。”

不行。

同學們一個勁兒地擺手。

這不是胡鬧嗎?

他們排練得正在興頭上,可沒時間搭理余天這個所謂的‘商人作曲家’。

不止如此。

他們還催促讓薛靈芸趕緊送走余天和李婉柔,免得打擾。

“二十分鐘行嗎?”

余天不但沒走,反而大大方方走到中間落座。

“行。”

薛靈芸做了主張,“看來你應該是早就準備,那就展示一下吧。要是可以的話,咱們就談談合作的方式。”

從80年代到21世紀,整整四十年。

就算是記性再差,余天也能記得不少於一百首歌曲。

可房間內沒有鋼琴,全是吉他。

余天想了想又道,“我用哼唱的方式唱出來,你們要是覺得可以的話,就把譜子寫下來可好?”

這一番話。

立刻惹得其他幾個同學發出大笑聲。

“哼唱?”

“哥哥,您這是拿我們打岔呢吧?誰不會瞎哼哼,您這是純粹逗我們玩呢!”

“去吧去吧!別耽誤時間了!”

同學們自然不信。

畢竟每個喜好音樂的人,偶爾都會自己哼唱一些樂曲出來,想著作為原創。

好在薛靈芸讓他們安靜。

她看向余天道,“你也別哼唱了,你不是說懂樂理嗎,那就說出個旋律來,我們人給你彈,你唱出來怎麼樣?”

一拍即合。

看來今天不露一手絕對不行了。

余天笑著同意,吩咐彈吉他的同學道,“那你就來一首C調的伴奏,86拍。前期主歌是13451441,副歌是16263551,有沒有問題?”

一言出口。

同學們立刻相信了余天懂的樂理知識。

隨著前奏響起。

余天直接哼唱出了經典無比的校園民謠,同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會想起,昨天你寫的日記。明天你是否還惦記,曾經再哭的你...”

好聽!

兩句歌詞已經讓同學們全都震驚住了。

薛靈芸更是呆立原地,不敢相信這優美的曲調,竟然出自一個商人的口裡。

李婉柔最為驚訝。

她本是多愁善感的人,想到歌詞中的情景,竟然傷感起來。

一曲唱罷。

余天卻擺擺手,笑著說道,“這首歌不是送給你們的,而且這也不是我的原創,是一個朋友的曲子。”

不贈送也沒啥。

畢竟這屬於校園民謠,不是搖滾樂曲。

薛靈芸讓余天趕緊來一首激情澎湃的,能打動人心的。

余天略加思索,點頭道,“行,那就來這首,我相信你們一定能喜歡。”

他選的歌曲是紅日。

這首歌是港城歌手翻唱日國歌手的,用了同一個曲調。

不過他做了微調。

聽起來和原版略有相同,但總體走向不一樣,也不差。起碼在這群大學生當中,已經足夠震撼了。

只是。

他只哼完了前面的曲調,卻在副歌部分做了保留。

薛靈芸心裡發急,急迫問道,“怎麼不哼了,後面的調子呢?這個不錯,後面要是還好的話,我們接受你的合作意向了!”

其他同學們也隨聲附和。

剛才那個桀驁不馴的男同學緊著說道,“繼續呀,我要聽副歌的曲調!哥哥,剛才是我有眼不識金鑲玉,你拿著商人作曲家還真不錯,您快哼出來吧!”

商人就是商人,做事要留有餘地。

余天偏偏不哼,站起身,笑著說,“我保證後面一定精彩就是了。但你們要是想得到後面曲調兒的話,就得全心全力和我合作,幫我把電子錶推銷到各個校園,全部賣出去才行!”

一番話說得眾人面面相覷。

他們先讓余天和李婉柔出去等候,便留在房間中商量起來。

“我覺得行...”

薛靈芸對同學們說道,“你們想想,咱們社團成立至今,還沒有一首真正屬於咱們自己的歌兒呢!幹什麼都要靠著別人的名氣,多難受啊!”

“團長說得沒錯,咱有了原創,也上公園裝逼去!”

“沒準兒咱們還能火一把呢,到時候去大柵欄那邊找崔健和張楚他們玩兒去,咱不是也有了底氣?”

很快定下。

薛靈芸帶頭走出排練室,就要聽聽商業計劃。

當她們聽說,是用電飯鍋來頂工資之後,便又連連擺手道,“這可不行,萬萬不行!我們招人倒是可以,但你得給大團結才行!再者說,有的人萬一只賣出兩三個,我這一個電飯鍋也不能拆開了不是?我還能把鍋蓋,鍋膽以及電源線分開發嗎,真不行!”

“這我就不管了。”

余天笑著說道,“不過我可以保證一點。你們到手的電飯鍋要是賣不出去的話,我還能找人回收,價格是四十元,有多少收多少,保證能換到錢便是。”

“好吧...就這麼定了!”

薛靈芸想了想,方才鄭重道,“你們說的那個盼盼電飯鍋是吧,四十也行,我們先幫你賣表,貨什麼時候來,我們好聯絡人去!”

余天先沒回答。

而是將他們再度召集進了小屋。

等他們都落座後,他方才說道,“賣東西其實不像你們想的那麼簡單,要有策略才行。其實我之所以讓你們幫我賣,也是想讓你們多賺一些錢,給你們個機會懂嗎?這批電子錶,我定的售價是60元。但是我給你們拿貨的價格是50元。也就是說,你們每賣出一個,就有一張大團結的提成,5000只,一共就是50000塊。但別得意的太早,因為光憑你們這幾個人,十天內肯定是賣不出去的。所以我要求你們去各個學校招募合夥人,越多越好。你們直屬的合夥人,可以用55元的價格讓他們去賣。當然,他們也有權利招募更下級,價格我定在58元,每賣出一隻,有2塊錢的利潤。也就是說,你們作為第一層,分得的利潤最多,每隻5塊。其他的人,分別是3塊和2塊,清楚了嗎?”

說起來好像有些複雜。

但簡單想想,就不難理解。

薛靈芸細算了一下。

扣除掉招募代理的錢,他們這十幾個人,要是全賣出去的話,能賺到兩萬多!

平均到每個人的手裡,最少要有2000塊錢,這可真不是一筆小數目。

“這麼多錢,你不怕我們跑了?”

薛靈芸開玩笑地問道。

“不怕。”

余天笑著說,“我之所以要在大學裡面售賣,就是因為你們的身份很安全,遠比外面的社會人安全許多。就算一萬兩萬,你們也不會放棄這來之不易的鐵飯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