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比過街老鼠還可惡,人人喊打。

沒人願意承擔失去親人的痛苦,莫名的丟失了親人,甚至比直接死亡更讓人難以承受,因為其中夾雜了太多太多的思念和擔憂。

有人認為,我國對人販子的打擊力度太小,刑罰太輕,不如直接來個死刑倒是痛快。

許多有學識的人更是知史而明鑑。

他們甚至,在漢至清,拐賣人口均是滔天之罪。

在漢朝。

販賣人口等同於搶劫殺人,需處以砍頭乃至車裂等極刑。

拐賣兒童的刑罰更加嚴重,罪犯當以被凌遲處死,將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來,當眾割足三千刀,以此警戒他人。

《宋刑統》所載:略賣人(不和為略,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因而殺傷人者,同強盜法;和誘者,各減一等。

用白話來說。

宋代對拐賣兒童從來都是零容忍態度,無論是誘騙還是明搶,必須以最殘酷的判罰去執行。

而在明朝。

人販子還會讓其親屬共同連坐。

在《明律》中有記載:“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里安置。為從者斬。”

也就是說。

明朝時期。

人販子的下場就是一人犯罪,牽連全家。

主犯凌遲,從犯殺頭,家屬流放。

即使毫不知情,也罪責難逃,處罰之嚴格,使得明朝鮮有販賣人口之事發生。

可為何到了現代,對人販子的處罰反而弱了很多?

不少人都支援該判就判,該死就死,最好殺個成千上百遍才算痛快。

但人們卻忽略了一點。

就是最嚴苛的處罰肯定會迎來最極端的犯罪手段。

反正拐賣已是死刑,惡貫滿盈的人販子必然不會心慈手軟。諸如殺害兒童,姦殺婦女等等喪心病狂的舉動肯定也會層出不窮。

而減輕刑罰,正是能給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增加一些活下來的可能性。

縱然是採生折枝,也算能落個活命。

隨著華夏治安越來越好,生活在21世紀的人們已經很少聽到過採生折枝這種殘酷的手段。

但在清朝以前,乃至改革開放初期,仍然有一些喪盡天良的犯罪者,強行將被害人原本健康的身體弄成殘廢,以此來博得路人的同情。

從古至今。

採生折枝這項手段如同其他行業一樣,一直都在進化。

行業有行業的慣用手法,採生折枝也有自己的方法,首先要找到原料----生胚。

一般來說。

青壯年不找,女子也不找。

因為青壯年力大勢猛,不易擒獲,不易馴養。

而女子在街上拋頭露面更會惹來不少麻煩,故而,最多針對的還是老人和兒童。

據《清稗類鈔》記載:乾隆辛巳(1761),蘇州虎丘市上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詩,而不能言。往觀者施一錢,許觀之。以素紙求書,則大書唐詩一首,酬以百錢。一日,丐外出,狗熊獨居。人又往,與紙求寫,熊寫雲:‘我長沙鄉訓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時被此丐與其夥捉我去,先以啞藥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將我剝衣捆住,渾身用針刺亡,勢血淋漓,趁血熱時,即殺狗熊,剝其皮,包於我身,人血狗血相膠粘,永不脫,用鐵鏈鎖以騙人,今賺錢數萬貫矣。

八十年代雖然沒有此類惡行。

但亡命之徒也會採用採生折枝中的另一種輕微方法,透過毀掉人的五官四肢,利用人們的同情心去騙錢。

要知道。

華夏每年失蹤的兒童大約是20萬人!年輕女孩兒的數量大約在3萬人左右!

這還只是不完全統計,找回來的機率更是隻有不到0.1%。

沒有失去過親人的人不會體會到這種痛苦。

可小龍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對這群犯罪者的恨意。

夜幕降臨。

此刻的他,就隱秘在縣城廢棄教師家屬樓的三樓拐角處,盯著對面距離不過三十米的樓宇仔細觀察。

眼前出現的一幕幕,讓小龍肝膽俱裂,痛不欲生。

但見。

對過樓棟二樓內,昏黃的蠟燭燈光下,正有七八個斷了胳膊腿的七八歲的小孩子圍坐在地上,手裡拿著發硬的饅頭,瘋了一樣大口大口啃著。

他們每個人都是衣衫襤褸,冬日寒冷,竟然還穿著單衣,有的孩子甚至連鞋都沒有,手腳黢黑,渾身凍瘡,形同乞丐。

而就在孩子們的旁邊,還有另外一桌。

桌上擺的都是大魚大肉,桌邊坐的六七人都是成年男女,桌子的一角還放著許多零碎的毛票、糧票等等,數量不少。

他們的表現完全不同孩子們的痛苦,盡是歡聲笑語。

偶爾覺得無聊,還會像逗狗一樣,將咬不爛的肉吐在地上,惹來孩子們瘋搶,以此為樂。

小龍的心很痛。

雙手劇烈顫抖,恨不得立刻將這群人全都殺死當場。

但他沒動。

此事已經耽誤了大哥的大事,他不想再搞出其他禍端。

可天不遂人願。

小龍終歸是個講義氣的江湖之人。

就在他忍痛等待的同時。

接下來即將出現的一幕,讓他覺得自己無法再繼續忍耐下去。

就見三分鐘後。

之前在火車上偷竊的小姑娘,陪同小夥子一起,帶著另一個年歲大約在十四五歲的小女孩兒走進門來。

這片教師樓早已廢棄,許多房間的窗戶上都沒有玻璃,如若聲音大一些,只要豎耳細聽,並不難聽到。

“這是新來的雛兒,她還記得老家,剛才問過了,什麼都一清二楚,怎麼辦?”

小夥子一把將女孩兒推倒,縱然小姑娘阻攔也無濟於事。

“好辦。”

在座之人有個年歲在四十左右的絡腮鬍,滿臉橫肉,隨便瞟了一眼,惡狠狠的嬉笑道,“這還不簡單嗎,割了她的舌頭,燙了她的眼睛,讓她說不出話,看不見東西!去吧,現在就辦,明天培訓,爭取一週內上街!”

“得嘞!”

小夥子答應一聲,獰笑著強行拖拽小女孩兒走了。

而之前下藥偷錢的小姑娘就留在房間內,規規矩矩的站著,低下頭,雙手攥在一起,似乎在等待發落一般。

“你想走是嗎?”

絡腮鬍上下打量她幾眼,“我聽小鐵說,這次幹了一波大的,你動了想離開我們的心思是吧?”

“...”

小姑娘好半天才回答,“馬哥,您之前不是說,只要我能幫你偷到一定的數目,就可以放我回家嗎?我...這兩年我一共偷了三萬多,早就超過了你說的數額...我可以回家了吧...”

回家?

哪兒那麼容易。

名叫馬哥的絡腮鬍站起身來,擦了擦滿是油花兒的嘴巴,對其他人諷刺一般的攤手笑了笑,隨即快步走到小姑娘身前,一抬手,猛然將雙手按在她的胸脯上,又色又狠的說,“可以送你回去了,不過不是回家,而是去賣!你也不小了,這兩年也長成了,可以去幹更高階的買賣了。來,脫下你的褲子,解開我的褲帶,我先教教你該怎麼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