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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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先生竟然還有這樣的癖好!”夢心之感到有些難以置信。
“哪個男人不戀足呢?”聶廣義有些跳脫地回應道,“男人不戀足的話,哪會有三寸金蓮?”
“聶先生覺得三寸金蓮美?”夢心之愈發詫異。
再怎麼不尊重女性,也應該有個限度。
古代的一米,是三尺,一尺是十寸。
三寸換算到現代,就差不多是十厘米。
正常成年人的腳,怎麼可能只有十厘米。
三寸金蓮、四寸銀蓮,大於四寸的就是鐵蓮。
按照這麼個演算法,當代成年女性的腳,全部都是不入流的鐵蓮。
介於古代男人對於小腳的痴迷,女性或自願,或被迫地開始裹腳。
裹腳是舊社會對女性身體的摧殘,需要骨損肉爛才能完成。
避開小女孩的大腳趾,將剩下的四個腳趾,死命地往腳掌掰。
在小女孩撕心裂肺的慘叫聲裡,裹腳的人目露兇光,直接把腳指頭的骨頭折斷。
骨折僅僅只是開始,在骨折之後,每天還要逼著女孩不停地走路。
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骨頭的復原,讓腳骨肉徹底斷裂,進而纏成一個“理想”的形狀。
這個纏足的過程,每天晚上都要重複。
光聽一聽都覺得可怕。
我國古代女性的裹腳,和曾經風靡歐洲的束腰一樣,都是對女性身體的一種摧殘。
和束腰相比,裹腳是更為嚴苛的酷刑。
像三寸金蓮這種畸形的審美,放到歷史的長河裡面,或許還能解釋一下。
放到當代社會,就是對女性的褻瀆。
聶廣義沒有給出太明確的回應,只模稜兩可地來了一句:“很多人都覺得三寸金蓮美。”
“恕我不敢苟同。”
“姑娘似乎有點針對我。”
“沒有,我只是針對裹腳這件事情本身。”
“我只是說,有很多人都覺得美,並沒有說我覺得美。我覺得自然才是美,在自然的前提下,我喜歡腳小一點的,最好不要做美甲,如果做了,也是水晶或者單色簡潔的,腳指甲要是做得和手指甲一樣複雜,就失去了自然的美感。”
夢心之心下感嘆,【不愧是姐妹,連美甲都研究地這麼細緻。】
聶廣義在夢心之的一臉感嘆中,進一步表達了自己的真實想法:“在自然美的前提下,我喜歡腳小一點的,34碼、35碼,最多不超過36碼。”
見夢心之沒反應,聶廣義開啟互動提問:“這樣算畸形或者變態嗎?”
“這樣的喜好,肯定是聶先生的自由啊。環肥燕瘦、高矮胖瘦,每個人都有選擇蘿蔔或是青菜的自由。”夢心之再沒有了先前的那種難以置信。
“環肥燕瘦,這個成語出自東坡居士的《孫辛老求墨妙亭詩》。”聶廣義的重點有點奇怪。
在夢心之不解的目光裡面,聶廣義繼續開口:“說到東坡居士,就不得不說,他是戀足癖的鼻祖,三寸金蓮的推廣大使。不知道姑娘對東坡居士的印象幾何?可有覺得痴迷纏足的蘇東坡,不尊重女性?”
“東坡居士喜歡裹腳的女生?”夢心之不免詫異。
她認真地回想了一下自己的夢境,硬是沒有想起來,閏之姐姐有沒有裹腳。
夢心之一直都覺得,蘇東坡是女權衛士,蘇東坡的女人都有名有姓,光這一點,就足以讓同時代的男人望塵莫及。
聶廣義忽然說蘇軾是裹腳陋習的推廣大使,讓夢心之很是有些不能接受。
“看來姑娘是沒有看過蘇東坡的《菩薩蠻》。”
“我有看過啊。《菩薩蠻·迴文夏閨怨》,【柳庭風靜人眠晝,晝眠人靜風庭柳;香汗薄衫涼,涼衫薄汗香。
手紅冰碗藕,藕碗冰紅手;郎笑藕絲長,長絲藕笑郎。】哪裡有說裹腳?”
聶廣義搖頭:“不是這一首。”
夢心之想了想:“《菩薩蠻·七夕》,【風回仙馭雲開扇。更闌月墜星河轉;枕上夢魂驚,曉簷疏雨零。相逢雖草草,長共天難老;終不羨人間,人間日似年。】”
聶廣義還是搖頭:“也不是這一首。”
夢心之繳械投降:“我只知道這兩首。”
因著有閏之姐姐的操持,蘇東坡流傳下來的詩實在是太多了。
夢心之只細細地研究過,蘇東坡寫給個王弗、王閏之和王朝雲的。
確實還存在知識盲區。
“東坡居士還有一首《菩薩蠻·溼雲不動溪橋冷》,【溼雲不動溪橋冷,嫩寒初透東風影;橋下水聲長,一枝和月香。人憐花似舊,花比人應瘦;莫憑小欄干,夜深花正寒。】”
夢心之認真聽完才問:“這也沒有在說纏足吧?”
“是的,所以我們就不得不說,東坡居士還所有一首《菩薩蠻·詠足》了。”
夢心之的知識盲區+1。
聶廣義一本正經地開始念《詠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這寫的也太大膽了吧?”夢心之評論,“感覺不像是當時那個年代的。”
聶廣義贊同道:“確實是一首有顏色的詞。”
話題莫名進展到了有顏色的階段,不免有些尷尬。
夢心之稍微好一些,她還在以為聶廣義是姐妹。
聶廣義不自然地開始找補:“不過,那個時候,其實還不叫三寸金蓮,叫【快上馬】,只是把腳束得纖直,並沒有三寸金蓮那麼畸形和慘絕人寰。宋史《五行志》裡有關於【快上馬】的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名快上馬】。”
“是這樣啊。”夢心之確實不像戀足癖那麼,術業有專攻,繼續在自己的只是盲區提問:“《詠足》和《五行志》都沒有明確說纏足。【快上馬】和裹腳,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吧?”
“沒錯,纏足第一次被用文字記錄下來,是兩宋之交張邦基的《墨莊漫錄》,張邦基在漫錄裡面寫,【婦人之纏足,起於近世,前世書傳,皆無所自,……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做新月狀,素襪舞雲中,迴旋有凌雲之態。】”
“兩宋之交才開始有的陋習啊。”
“對,《墨莊漫錄》是1148年,也就是南宋紹興十八年成的書,要是沒有大文豪蘇軾的推波助瀾,公然戀足,後世就不一定會有審美愈發畸形的三寸金蓮。”
“聶先生懂得真多。”
“每個人都應該鑽研自己的愛好啊,就像姑娘也會鑽研圖書館學,是不是?”
明明就是個歪理,卻被聶廣義說的天經地義。
夢心之不認為圖書館學和戀足癖有什麼可比性。
一時間,又找不到合適的論據用於反駁。
夢心之不禁莞爾:“聶先生還挺會鑽研的。”
“那必須啊。”聶廣義在夢心之的笑容裡沉醉,一醉就開始吐真言:“不知道姑娘的腳是多少碼的?”
“啊?”夢心之以為自己聽錯了。
意識到自己一個不小心,又說了大實話,聶廣義只好強行解釋:“像我這麼熱愛鑽研的人,遇到了像姑娘這般顏值的存在,肯定是要問問穿多少碼的鞋子,以驗證一下,傾慕物件的腳不過36碼這樣的個人喜好,有沒有事實根據。”
自從認清了自己的心,聶廣義就開始各種暗搓搓地夾帶私貨。
“聶先生……”夢心之慾言又止。
“怎麼了?夢姑娘。”聶廣義很是有些殷勤地回應。
“考慮到聶先生的取向,36碼的成年男子,怎麼都還是需要從小就裹腳的。我反對讓女性纏足,當然也不可能贊成讓男性纏足。不管是男性的權利還是對女性的權利,都一樣要維護。珍惜生命,杜絕酷刑。”
聶廣義有點後悔自己一開始沒有否認得更徹底一些。
既然都已經後悔了,不妨就承認得更徹底一些。
總不能兩邊的福利都不沾。
“考慮到我的取向,姑娘應該也不介意和我探討鞋碼,或者以後一起逛街買鞋吧?”
“呃……”夢心之一時間沒有找到合適的話來回應。
“姑娘要是不告訴我穿多大碼的鞋子,就是不認同我的取向,姑娘要是不認同我的取向,就得把我當成追求者,姑娘要是把我當成追求者,逛完遼博,就免不了還是要陪我逛街。”
聶廣義再一次義正辭嚴地發表原創歪理邪說。
那表情,那神態,那語氣,簡直像是一個小姑娘在抱怨男朋友不陪自己逛街。
夢心之直接被逗笑了:“聶先生這是什麼邏輯啊?”
“【聶】的邏輯,【先】的邏輯,【生】的邏輯,簡稱【聶先生的邏輯】。”
“是哦。”夢心之無語到只剩下沒有意義的回答。
“必須是啊。”聶廣義不管不顧又無厘頭地乘勝追擊:“你要是叫我廣義哥哥,就不會有這樣的邏輯。”
“那我還是告訴你我的鞋碼吧,我穿37碼的鞋子。”夢心之故意往大了說,她實際上只穿35碼半。
“37好啊,三七二十一,姑娘以後買鞋,不管三七二十一,叫上我就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