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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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喜舅舅本來與華元各爭文武,不太對付,可是紅毛夫人授意他倆一定要搞好團結,不能先自己人亂了,為了宋國的利益,華喜只好妥協,在這次送琴救華元的計劃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幾個月後,返回衛國的王丹收到了來自羊斟的訊息,說華元已經回到宋國了,他現在已經正式成為給華元親自駕車的首御了!
這是王丹一家人高興的時刻,值得慶賀的日子,多年骨肉分離之苦的代價,總算是得到了回報。
但是,他們永遠也想不到,自以為的“親情”,根本在羊斟那裡,早已被當成了一個難以破解的心結,每當他無法控制自己的不平,就會聽到那串令他迷惑的腦間的聲音:
“……有些人,天生就是小人物,一輩子都是……命啊!
要說,這羊斟是見過世面的,童年的那段記憶,曾經堅信自己就是鄭國的皇室繼承人“駟絲”了;到後來被從從送回,變成了衛國的“王斟”;再到彭城,被楚國桓駟強認為侄子;華喜夫人喜愛,他就又變成了宋國的華斟……直到現在,除了他的母親,他能確定是羊流兒之外,他無法確定自己到底是誰,該叫什麼名字;也搞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離譜的事,都發生在他身上。
總是得不到“真愛”的羊斟,已經長大成了一個可以去“愛”別人的青年了。
可真當有心儀的姑娘出現時,他卻發現自己很是自卑,沒有學到王丹那如花巧言的半點技巧,只會暗自喜歡,只是幹看著,什麼也做不出來。
那是他當上首御之後,第一次為華元駕車去參加紅毛夫人舉行的宴會上,有一位侍女,從後堂傳菜上來,這一來一去的,正好經過他的車前,一不小心,掉下了一個蘋果,正好滾到了他的馬前,於是他就拾起來,遞給她。
這個侍女只一抬頭,那雙美麗的雙眸,就深深地吸引了羊斟的目光;而羊斟一向知道,自己長得也不賴。四目相交,雖然只是匆匆一眼,卻如“永遠”一般,那時情景,就定格在了羊斟的腦海裡。
沒有人好好教過他,該如何去和女孩子講話。
一直以來,羊斟心目的理想姑娘,是象從從阿孃那樣的,會做好吃的,又能大聲幫他解決一切需要社交的事情。
渾夕叔叔教他駕御馬匹,只教過他如何訓服一匹烈馬,讓它變得聽話,可是同為單身漢的渾夕,對於如何“訓”服女孩子,沒有一點有價值的意見。
羊斟經常在給他的馬匹刷毛梳洗的時候,想象著,如果哪個姑娘的性格,也象“它”這樣:俊美、溫順、健壯、少言、聽話、沒心眼、能幹,就好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這天夜裡,他做了一個非常離奇的夢:
上次那兩個姐妹又出現了,看到他正在一棵樹上,盯著圍牆內,那個有著星星一樣眸子的侍女,正在後堂裡專心致志地做著從從阿孃經常做的衛國糕點,卻不敢下樹,這對姐妹就把他從樹上踢了下去。
姣月問他:“你喜歡她,為什麼自己去講?”
他回答,自己經常不止一次地想象過:如果她是這種漂亮、溫順、健壯、少言、聽話、沒心眼、能幹的姑娘,他就很有辦法:先培養感情,多陪伴她;再在她吃東西的時候,要用手摸摸她;還會幫她洗澡,每天幫她梳頭,編漂亮的髮型;她要是不聽話,不會對她太溫柔,該教訓的時候會好好教訓;最後再給她套上馬鞍———對了,不能套馬鞍,那就結婚,舉辦盛大的婚禮,讓所有人都見證他們的關係,讓她之後主次有別。
聽他這樣的回答,姣月眯著眼,樂不可支,說道:“你說的是訓馬,還是愛人啊?哈哈,真夠笨的!這怎麼行?我給你說啊,你要這樣:你要這麼做:首先尊重人家姑娘,打聽是哪家的,再去向她家提親,準備好彩禮,可以生活的房子,自己的家,懂嗎?”
這個時候,么俏閃到他面前,把三樣東西,一把甩在了地上,說道:“哪有這麼麻煩,要說訓馬呢,只用這三樣就行了:鐵鞭、鐵錘和匕首。你先用鐵鞭打;再不服,就用鐵錘打頭;再不服從,就用匕首割斷咽喉!”
說這話的時候,么俏那張漂亮的臉,透著深深的邪惡,湊近到他面前,幾乎可以說要貼上了,接著說:“你想拿下這個姑娘也一樣,直接去說,不服就打,還不服再打,倔到底,你就殺了她!”
“別聽她嚇你!你要知道,什麼叫‘愛’:愛自己,愛別人,那是一種最偉大的情感,不同於動物,不能象愛馬一樣的愛,當然也不是說完全不能類比,總之呢,這人與人之間,首先要彼此尊重,接下來,才有彼此愛慕,互相有好感,有共同的興趣愛好,可以一起生活,一起面對生活中未知的困難,並能一起努力,不離不棄,去戰勝它!還要有自己的孩子,教育好孩子;當然還有雙方的長輩,孝順雙親,就更是重中之重了,你想想啊,沒有父母,哪來的你們啊?父母當年是怎麼有的你呢?也是因為愛啊!愛,是人類最偉大的情感,它……”
現在換成突然而至的陽關,把么俏一把從羊斟眼前拽走,象那天一樣,開始絮絮叨叨。
“哪有這麼麻煩,你就先把她拿下,把生米做成熟飯,反正她這樣也就嫁不成別人了,不自然就是你的了嗎?”
獨木最後出現,把草帽蓋住了他的臉,給了他這一版本的建議。
他們四個人的聲音,交織在一起,吵成一片,和著這頂越來越沉重的草帽,讓羊斟喘不上氣來……
後半夜,月光如注,轉到了他的臉上,才終於把他從這個惡夢中給撈了出來。
羊斟只感覺到頭痛、四肢無力,彷彿剛才夢裡這四人,在他身體裡,剛剛瘋狂打鬥過一場,已經拆碎了他所有的筋骨和細胞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