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時冉的詢問,許成不自然的抿了抿唇,似乎不太想說。

停頓了好幾秒後,他才開口。

“警官,你們不會是懷疑是我殺了他吧?我絕對沒有,這段時間我除了去學校都是在家裡複習,也是你們剛才說,我才知道發生了這麼大的事。”

“沒有,我們只是正常的進行調查罷了,不只是您,所有死者生前接觸過的人都需要接受調查,你如實說你知道的就行了。”

“好。”許成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才開始說。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我們之前發生矛盾,是因為他想去上大學,跟我借錢,所以我們才動了手,但是之後我就沒有見過他了。”

“可是現在已經是十月份,大學已經開學一個多月了,他現在才向你借錢?”

“不是,他一直都在向我借錢,我也借過一些給他,但是我的零用錢並不多,根本不夠他大學的學費,因為他一直向我借,所以我才不耐煩了,我自己也要用錢的,不可能每個月的零花錢都給他。”

“原來如此。”茶湯的溫度已經降下來了,時冉抿了一口,果然馨香撲鼻,她繼續問道:“怎麼沒看到你父親?”

“......他很早就過世了。”

聞言,時冉趕緊道歉,“不好意思,提起了你的傷心事。”

“沒有關係,我也沒有見過他。”許成表情平靜。

凌茜突然問道:“你們店裡生意怎麼樣?”

“還行。”提到店裡的生意,許成佝僂著的背直了起來,似乎比較自信,他繼續說道:“雖然這個月開始店裡面的生意不太好,但是因為是老店了,和一些酒店和政府單位有長期的合作關係,所以經營狀況也還好。”

“哦?”凌茜挑了挑眉,“你們店和政府也有合作?”

“因為我大伯是在公安部戶籍管理部門工作的,所以才會在政府單位那邊有些人脈......”

說完後,許成又捂了一下自己的嘴,似乎有些懊惱,覺得自己嘴快了。

他估計是有些怕這樣說,會給大伯帶去麻煩。

凌茜繼續道,“沒事兒,我們不管這個。”

聽到凌茜這樣說,許成才放心下來,還好沒有闖下大禍。

接下來就是確認許成的不在場證明了。

時冉問道:“昨天下午的三點到晚上七點之間,你在哪裡?”

“昨天是週五,下午六點之前,我都在學校教室上課,老師和同學都可以作證。因為值日的原因,我和另外幾位同學一起打掃衛生,到六點半才離開學校,然後在學校門口公交站乘坐1路公車回家,七點的樣子我就回到店裡了。”

“有人能證明你七點回到店裡嗎?”

“我媽可以,我回來的時候我媽就在店裡。”

“......你再想想,還有其他人能證明嗎?”

“唔...還有個顧客,鄧奶奶,她應該能夠證明,她是我們店的老顧客的,我昨天進門還跟她打過招呼,她應該記得我吧?”

“好。”

到這裡差不多就結束了,根據許成的筆錄,他有十分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只要再去詢問一下學校的老師和跟他一起打掃衛生的同學,就能確定他說的是真是假。

她們下樓,向老闆娘要了許成方才提到的,那位姓鄧的顧客的電話和地址。

“警官,我家小成,沒什麼事兒吧?”老闆娘擔憂的問道。

“沒事兒,不用擔心,我之前就說過了,只是找他了解一下情況。”

“告辭。”

聽她們這樣說,老闆娘懸著的心才放了下來。

她就覺得今年不太順,先是小成高考失利,再是今年的生意也沒有去年好,現在又有警察上門,還好沒事兒。

她趕緊拿了兩束雪白的洋桔梗,追上已經走到門口的時冉和凌茜,將兩束花往她們的懷裡塞。

“兩位警官,辛苦你們了,這兩束花送給你們,希望你們儘快破案!”老闆娘熱情的說道。

但是這個舉動卻嚇得凌茜趕緊拉著時冉躲開,她面色發白的擺手拒絕,“不,不用了,謝謝!我們有紀律,不能收!您請回吧。”

說完,凌茜趕緊拉著時冉回到二樓車上。

砰的一聲關上門後,凌茜還誇張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長呼了口氣。

“怎麼了?沒這麼誇張吧?不收不就是了......”

時冉疑惑的說道,看不懂她為什麼表情這麼誇張。

凌茜轉頭,眼神凌厲,直勾勾的盯著時冉,說道:“你不記得了嗎?近段時間,已經有很多的警察還有一些其他行業的人員,因為違反職業道德,然後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家中,死因十分的離奇,怎麼也找不到兇手,大家都說,這是鬼在殺人!”

說著,她還將臉突然湊近時冉,嚇了時冉一大跳。

“我們不就是負責調查命案的刑警嗎?你還信這些?”

時冉反駁道,她還以為,這個世界詭異還沒有來,原來,它們無處不在。

凌茜從她和時冉座位中間的一個儲物箱中,取出了一份警員行為守則,然後遞給時冉看。

“你看這個,看完再和我說話。”凌茜表情凝重的說道。

誰從一個唯物主義者變得相信鬼魂,都是經過巨大的心理鬥爭,失敗後才相信的。

時冉接過。

翻開第一頁,她就瞪大了眼睛,這上面寫的是,規則一?

1.請遵守公安局刑偵大隊,警員行為守則。

2.對黨忠誠,堅定信念,聽黨指揮,維護憲法,忠於祖國。

3.服務人民,熱愛人民,甘當公僕,愛憎分明,除害安良。

4.秉公執法,辦事公道。

5.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6.禮貌待人,文明執勤。

7.時刻注意身為公安刑警的良好形象。

8.請為警清廉,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為個人、配偶、子女和親人牟取各種不正當利益。

9.不準從事第二職業,不得從事各種營利性商業活動。

10.如違反以上任何一項,將會酌情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採取刑事措施、當場擊斃等一項或多項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