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夏和駱尋離開醫院後。

護士找到褚永根,說是有人幫他們換了個病房,單人間,費用已經交過了。

褚永根想來想去,也就只有駱尋了。

他接受了這份好意,將妻子從三人病房移了出來。

自從知道兒子的死訊,妻子摔傷到現在,她已經很久沒和自己說話了。

從嘈雜的病房轉移到安靜的單人間,安頓好一切的時候,妻子秦素梅忽然睜開眼睛。

她看了好一會坐在椅子上背對著自己的丈夫,張開嘴說:“老褚,我想吃飯。”

褚永根猛地從椅子上站起來,他震驚地看著妻子,良久說不出話來。

“愣著幹什麼,去呀。”妻子提醒他。

褚永根悲喜交加,他手忙腳亂地回應著,給她準備吃的,端著到了她跟前,又喂著她吃完,給她擦了嘴。

“小白呢?”她問:“這幾天怎麼不見小白?”

“他有事,忙。”

褚永根給她掖了掖腰後的枕頭:“我還沒告訴他。”

“別說。”她嘆了口氣:“別讓他擔心了。”

“誒,好……”褚永根抓著妻子的手,卻長久地說不出話來。

最終還是妻子反握住他的手,褚永根垂下腦袋,哽咽著對妻子說:“是我的錯。”

“你有什麼錯?”妻子捏著他的手:“老褚,錯的不是咱們,錯的是那些混蛋。”

她的聲音很低,低到褚永根要湊過去聽才能聽清。

“是那些混蛋!”

妻子一手抓著他的手,一手攥著他的衣服,她靠在他的肩頭:“老褚,是那些王八蛋毀了咱們的家,是他們害死了咱們的孩子。”

褚永根渾身的血液湧動,那些血肉不斷膨脹,彷彿要撞開他的胸膛,化作一把劍,戳進敵人的心臟。

但他血肉之軀,縱然無懼風雨,如今手握重劍,卻不知道這把劍該刺到誰身上去。

仇人是誰,他不知道。

二十年的仇恨積聚在一起,在此刻卻只能化作一口氣輕輕嚥下。

“我會報仇的。”他安撫著妻子,目光堅毅無比:“素梅,我會給他報仇的。”

***

遲夏和駱尋回警局的路上,遲夏問他:“你剛才去幹什麼了?”

“給根叔媳婦換了個病房。”

駱尋說:“這家公司的院長跟我有點交情,他們剛知道孩子沒了,肯定很難過,多人病房裡環境嘈雜,住安靜點兒他們也舒服。”

遲夏胳膊撐著下巴盯著他看。

駱尋失笑:“你看我幹嘛?”

“駱隊,你怎麼這麼好?”

駱尋更失笑了,看過去的時候才發現她臉上沒有一點調侃,滿是認真,彷彿這真的是一個很困擾她的問題。

“愛屋及烏吧。”駱尋把她的腦袋撥過去:“你不是很喜歡根叔?”

遲夏笑:“我也是愛屋及烏。”

“瞿白?”駱尋問。

“大概是吧。”遲夏腦袋靠著車窗:“在餘吉的時候,我想起了很多東西。”

“你不想說,就不要說了。”駱尋想起那個侏儒男,開口制止了她。

遲夏發了一會呆,低頭看著自己的手,到底沒有說出來。

那些記憶裡,她依舊穿著那些漂亮的裙子,一次又一次地進入那個巨大的牢籠裡,以無限飢餓的狀態,亦或者無限緊張的狀態。

精緻誘人的蛋糕混雜在發餿的飯菜中,像沙漠裡的綠洲一樣吸引著他們。

和她年齡相仿,或者再大一些的孩子們圍在籠子外,虎視眈眈地盯著那點救命的東西。

他們瘦弱不堪,眼神卻都狠厲無比。

那個熟悉的聲音憐愛而又殘忍地開口:“夏,要麼打敗他們,要麼被他們打敗,你要自己選擇。”

籠子被開啟,他們蜂擁而至。

她日復一日地進行著這樣的對決,有時候被圍觀,有時候去搶奪,有時候匍匐在地上,懇求一滴水,或者一口肉。

“我可以給你最美的衣裳,也能把你碾在土裡,你可以衣食無憂,你也可以像他們一樣。”

“你想做我的孩子,還是做像他們一樣?”

像那些孩子一樣,穿著破爛的衣裳,住在骯髒而又擁擠的地下室裡,等待被放出來,像被訓練好的動物一樣,負責來提升她的技能。

她和他們對決的場地,要麼在那個籠子裡,要麼,在小一點的禁閉室裡。

你死我活,如同機器,時間久了,她也就麻木了,不會覺得愧疚,不會覺得不忍。

她只想活下去。

她記起來了,瞿白為什麼會喜歡石榴和柿子,那是偶爾加餐時她的戰利品,她細心地擦乾淨上面的血跡,把它們當做禮物送給瞿白。

而她喜歡的荔枝糖,一定也是瞿白的戰利品。

“我不是。”她在壓抑的憤怒中忽然開口。

“什麼?”駱尋問。

“我不是反社會人格。”她看著駱尋,一字一頓:“就算我是,我也不是壞人,駱尋,我不是壞人。”

駱尋意識到她情緒的忽然轉變,他把車子停在路邊,抓過她的胳膊,一根根掰開她緊攥的拳頭:“就算是,反社會人格的人,也不必然犯罪。”

“我查過。”

他膽大包天的跟她十指相扣:“書上解釋說,反社會人格是處在社會的人恰恰缺乏與社會共鳴的情感力,缺乏感受他人的情誼並予以回報的能力。”

遲夏目光恍惚地看著他,她有這些東西嗎?她好像有,又好像沒有。

駱尋又說:“你知道難過,知道痛苦,知道喜歡和討厭,你身上還有正義和勇敢,遲夏,你是個正常的人,你當然不是。”

“他在製造。”遲夏說:“駱尋,他在製造一個反社會人格的大本營。”

“為什麼?”駱尋脫口問出,卻很快又自問自答:“沒有為什麼,是吧?”

“是,沒有為什麼。”

遲夏看著他們相扣的手掌:“反社會人格的確不是必然犯罪,可一旦一個反社會人格的人開始犯罪,就會表現出強烈的犯罪野心,這種犯罪是沒有明顯的感情色彩的,它只是功利性的目的和現實需要的滿而已。”

“強烈的犯罪慾望一旦開始顯現就難以遏制,犯罪就會像人需要吃飯一樣正常,他們沒有道德感和對錯的感覺,而且,為了展現他們的犯罪野心,他們犯罪的時候異常膽大,氣焰囂張,並且充滿著表演性質,偷雞摸狗那種事,他們是看不上的,他們更喜歡備受矚目,光天化日。”

駱尋開啟車窗透氣:“而且,他們不懼懲罰,是嗎?”

遲夏點了點頭:“是,他們覺得這是對的,這是成就,被選擇的人,是天選之人。”

“如果這樣算的話,我真的是個正常人,是不是?”

她知道自己不是,但此刻卻急切地需要一個答案,將她劃分為正常人的分類。

“反社會人格沒錯。”駱尋說:“犯罪才錯,你做的是減少犯罪的事,就算你是,那又如何?”

遲夏愣了愣,她看著駱尋:“或許我那些骯髒的慾望只是被壓制了,一旦我記憶完全恢復……”

她頓了頓:“駱隊,我有時候也會沒有信心。”

“什麼信心?”

“能夠壓制自己犯罪慾望的信心。”

她說:“我從來不想傷害無辜的人,但對於某一類人,我對他們有著明顯的同類嗅覺,卻又無比厭惡他們,我總是標榜自己和他們不一樣,但我的不一樣,也僅僅是一切犯罪想法沒有付諸行動而已。”

“我小時候。”駱尋依舊握著她的手:“有個人說我是天生的犯罪人。”

遲夏看向他,略顯驚訝。

駱尋朝她笑:“是我師父的師父說的,他當時是個很有名望的刑警。”

“然後呢?”遲夏問。

“然後我成了匡扶正義的人民警察。”

他用力握了握遲夏的手又鬆開,發動起車子:“你也成了匡扶正義的人民警察,不是嗎?”

“怪不得。”遲夏笑了起來。

“什麼怪不得?”

遲夏剛才的情緒逐漸消散。

她說:“怪不得我第一次見你的時候,就覺得我們是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