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水村亂了。

成立基金會需要時間,廣而告之也需要時間,所以現在只波及了周圍幾個村莊,那裡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同樣被解救了。

除了受害者歡天喜地,更多的人怨聲載道,日子沒法過了啊!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這種人真是可惡!”大勤恨恨道。

她是來約會的....這件事齊飛鴻也參與了,她就跑過來了。

怕給物件添麻煩,她一般都呆在酒廠,然後去食堂做飯,免費送給所有參與辦案的人。

順便收穫了一連串的“嫂子”,樂的她嘴都合不上了。

可是看到了一些女人和孩子的慘狀,她又笑不出來了。

“這些人真是奇怪,明明是千辛萬苦砸鍋賣鐵換來的媳婦,怎麼不知道珍惜呢?還往死裡打,打死了他們有錢再買新的?”大勤氣道。

那些不把買來的媳婦拴在豬圈的,平時對著也不怎麼好,動輒打罵,不把人當人。

齊飛鴻低頭吃飯不吭聲,他感覺自己這時候說什麼都不對。

“還有那些買孩子的更過分。”大勤更想不明白了,自己生不出孩子,買來一個給自己養老,那不得對著人家好嗎?

把人當狗養,給口吃的餓不死就行,一不高興就使勁兒打,這麼養能養出孝子來?

等他們老了也得被狗養吧?

當然這種情況不是絕對,也有對買來的孩子如珠如寶的,但是大勤同樣看不上。

這一個個孩子身後不知道是多少個破碎的家庭呢,人家那邊沒準都哭死了,他們在這全家團圓?

噁心死了!

“這麼憤世嫉俗,要不你來當井茶吧,我覺得你肯定能當個好井茶。”齊飛鴻突然道。

他覺得大勤還真合適,起碼身手合適!

有一次桌子上掉下個東西,他倆一左一右地站著,結果大勤比他眼疾手快,先接到了。

之後他才知道大勤從小學功夫,比劃了一下,雖然不如他,但是比他手下的人都強。

如果去當女井,絕對出類拔萃。

大勤立刻搖頭:“不行,我怕看見屍體,怕死了。”

她有一次放學正好碰見一起交通事故,現場慘烈,她回家吐一天,做了好幾套噩夢,好幾個月閉上眼睛還是那畫面,緩不過來。

齊飛鴻就不勸了。

家裡兩個人都當井茶,將來誰看孩子?誰帶孩子?誰顧家?算了。

不過這個話題算是岔開了。

吃完飯,齊飛鴻繼續幹活,蒐集證據去了。

大勤洗了手,去辦公室找花昭。

花昭這幾天也經常往這跑,跟蹤後續。

“姐姐,沒想到一個村裡竟然有這麼多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太可怕了!”她這幾天第一次見花昭,忍不住吐槽。

“那是因為他們村有一夥兒人販子,不然也不會這麼多。”花昭想想上一世看過的一個報道:“一般情況下,一個貧困的村莊,有10來個被拐的婦女吧,兒童少一些。”

幾個村才出一個。

因為光棍遠遠大於生不出孩子的人。

而且生不出孩子的人很少有錢出去買,周圍打聽一下,就有人家有多餘的孩子不想養.....到時候可以免費收養。

“一個村10個?那也不少啊!”大勤驚訝地喊道。

“貧困村,富裕的村子不愁找物件。”花昭道。

但是也有因為各種原因找不到媳婦的人需要買,比如說殘疾,比如說傻子,還有家暴男。

這是個巨大的市場,醞釀了巨大的罪惡。

大勤想想那數字,眼神呆滯,頭皮發麻,被震撼到了。

花昭心思一動:“你想不想做點什麼?幫幫他們?”

大勤眼神過了幾秒才聚焦,落在她身上,有些激動:“我能做什麼?我,我就會做飯...”

至於她學的經濟學,對這種事有幫助嗎?

“我打算成立個基金會,獎勵那些舉報和幫忙解救的人,也留出一部分幫助那些被解救的婦女和兒童。”花昭道。

有些女人被賣之後就沒有家了。

買家不是家,賣家就是家嗎?她們有一些直接是被親生父母賣掉的。

有一些是無父無母的孤兒。

即便那些原來有父母,自己是被拐的,這麼多年過去,“孃家”已經面目全非,沒她們的地方了。

她們就是回去,等待她們的也是相親,嫁人,比被賣好聽點....

有些女人受到了身心傷害,根本不想再結婚。

還有那些兒童,大多數能回自己親生父母家,但是也有一些孩子是被親生父母賣掉的。

送這種孩子回家,等待他們的只能是繼續被賣,或者打罵,年紀到了就可以送出去賺錢,給父母花。

對於這種特殊人群,花昭想給他們提供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

或者資助他們點錢,讓他們度過最困難的時期,然後自力更生。

而注入基金會的錢不是死的,要錢滾錢,賺更多的錢,這樣她以後才不會投入更多的錢。

這就需要懂經濟的人來做了。

而大勤在這方面很有天賦,她在學校是老師的心頭寶,門門功課都是第一。

“我打算讓你來管理這個基金會。”花昭道:“不然那麼多錢放到別人手裡,我還真不放心。”

既不放心這些本錢,也不放心這些錢的用處。

沒有愛心的管理人只會敷衍了事,想辦法把錢揣進自己兜裡,或者撒出去就不管了,最後錢到誰兜裡他們也不管。

那她不就當了大冤種了嗎?

放到大勤手裡她就放一萬個心了。

花昭看著大勤眼神晶亮,養妹千日,終於到了妹妹可以回報她的時候了!

大勤被花昭看得縮縮肩膀:“這基金會,多少錢啊?”

“我打算先投2個億。”花昭道。

大勤立刻把辮子搖得飛起來:“我管不了那麼多錢!再給你賠了!我,我就敢管200萬....”

“等基金會成立,名聲傳出去,你信不信200萬眨眼就沒?”花昭道。

舉報有獎,只要舉報的是真的,某家某戶確實有拐賣來的婦女或者兒童,舉報者就有200塊錢。

以第一舉報人為準,後面人沒錢。

為了防止親親相互,只限制舉報的時間,不限制舉報人。

所以不管是這家的親戚也好,鄰居也好,老鄉也好,甚至是隔壁鄉的!

但是他聽說了這個事,他去舉報了,一經查實就有錢。

這是啥?這是天上掉錢啊!

很多買媳婦買孩子的事,根本藏不住。

以前大家看在親戚的份上,或者同村同族的份上,不舉報,也根本沒地方舉報,這事就這麼算了。

甚至井茶上門來抓人,他們都護著,看在親戚或者同族的份上。

但是在金錢面前,這些都不好使了.....

實在親戚朋友不去舉報,那還有根本沒有什麼交情的人呢!

他們可不認人,只認錢,200塊,夠買輛腳踏車了!或者一塊手錶!不香嗎?

至於幫忙救人,1000塊就是平分。

只要上去搭把手,就有錢。

開路的錢更多。

反抗的阻撓的?到時候井茶的拳頭落在身上可是疼!

總之解救工作會比之前順利很多。

而基金會的訊息一傳出去,花昭相信舉報信會像雪片一樣飛來。

嘖,到時候她光集郵,估計十幾二十年之後一倒手,都能把本賺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