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君和三個孩子一同被帶到公安局錄口供。

“你叫吳小梅,你叫吳小滿,你倆都是孤兒?”

公安同志從兩個孩子口中得知,他們是被胖子從外地帶到縣城,正準備坐車去下一個地方,都大吃一驚。

所以那個姑娘是為了抓人販子,才射傷他的?

搞清楚事情來龍去脈,偵查科的同志聚在一起研究宋文君自己做的弩。

“真是你撿的?”

“對!”

要承認是自己做的,肯定有很多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現在只想找個地方,好好安慰安慰可憐的陸家明。

仔細研究半天,別看是簡單的幾根生鏽鐵絲,沒有這方面知識儲備的人,是不可能製作出射殺力如此強大的弩。

宋文君看起來弱不禁風,正像她所說,碰巧射到人販子的大腿,運氣而已,所以公安同志都選擇相信宋文君的話,製作弩的人,肯定是老手藝人。

解救三個孩子,又抓到可惡的人販子,這是立了大功,沒收了她的弩之後,教育了幾句,就把她給放了。

宋文君沒說陸友山的事,她決定用自己的辦法懲罰陸友山公母倆。

帶陸家明離開,吳小梅和吳小滿眼巴巴看著她。

“同志,咱們縣裡沒有孤兒院,要不然你先帶著他們?”

見她面露難色,公安同志又說道,“我們幫你向上面反應一下,申請一些補助金,等找到合適的收養人家,再帶他們離開,你看這樣行不行?”

一個孩子是養,兩個孩子也是養,不就是多兩張嘴嗎?

宋文君一口答應,許達夫婦佩服的五體投地。

“你們這兩天就先住我家,妹子,這你就別推辭了。”

可別再睡大馬路,昨晚上兩口子被蚊子咬的,渾身上下沒一個好地方,奇癢無比。

盛情難卻,再說宋文君也不是矯情之人,不管是她,還是三個孩子,昨晚沒睡好,又精神高度緊張,到許達家,四人飯都沒吃一口,倒頭就睡。

再睜眼已經是隔天早上,算時間她整整睡了十個多小時,早就飢腸轆轆。

聽到她的聲音,陸家明趕忙叫了聲“嫂子”。

“你們早起來了?”

“嗯,許大哥和金玲姐買了很多包子,嫂子你也吃吧。”

吃飽後,許達問她有啥打算。

“我想在縣城轉轉。”

陸友山肯定躲在縣城某個地方,她要抓住他,替陸家明討回公道。

金玲想陪她一起,宋文君看看兩個孩子,又看看自己和陸家明身上的衣服。

“金姐,麻煩你幫我們買身新衣服吧。”

實在看不下去了,也不怪國營飯店服務員拿有色眼鏡看人。

在島上沒人嫌棄,進了城裡,她不想陸家明被人喊叫花子,他有嫂子,自己能照顧好他。

昨天賣海鮮的十塊錢,再加上老支書借給她的,一共二十元錢,買完衣服,估計剩不下多少。

怎麼賺錢,成了眼下丞待解決的問題。

昨晚想到陸雲霆會不會往家裡寄信,她直奔郵局。

“你是陸雲霆什麼人?”

還是昨天那位工作人員,她好奇怎麼突然間都來打聽陸雲霆的情況。

“妻子。”

“喲,姑娘,你都結婚了?我還以為你剛上初中呢。”

“陸雲霆同志的確有寄信回來,大概三個月一封信,昨天已經有人替他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