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夏日,天色早早就亮了。

天海市又迎來了一個燦爛的早晨,這座商業化的都市,一早就喧囂無比。

某條街頭的早餐店,也迎來了一天之中最為忙碌的時候。

只不過今天不太一樣,今天的早餐店寂靜得可怕,一輛輛藍白相間的警車停在門口,一隊隊全副武裝的警員嚴陣以待,更是有一條條警戒線,把早餐店戒嚴得嚴嚴實實。

在街角對面的高樓上,一管黑洞洞的槍管伸出,那是有警員在狙擊待命,隨時準備一槍爆頭。

“大家動作要小心!不要刺激歹徒、儘量穩住歹徒,他手上有人質,我們的第一目標,是保證人質的安全!”

天海市第一警局的孫警司嚴肅說道,面色沉重。

“孫警司,查出來了,歹徒叫高華,一個禮拜前剛剛公司破產,身無分文,他應該是想要錢來解決困境。”

一個警員上前敘述,說到這裡,臉色不太好,“那個被挾持的人質,則是沈家大小姐沈婉。”

“沈家?哪個沈家?”孫警司一驚。

“就是那個沈家。”警員嘆氣。

“什麼?!”

孫警司心頭更沉,沒想到在這個不起眼甚至有些破舊的早餐店裡,會有沈家的那位大小姐,沈家是多大的豪門啊,沈婉怎麼會到這種地方來。

孫警司目光沉沉地看向早餐店,此時的店內一片混亂。

不少客人蹲在地上,也有趴著的,而挾持著人質的歹徒,穿著一身皺巴巴的西裝,鬍子拉碴、頭髮一縷一縷,看上去很久沒清理過了,他滿臉亢奮、神情激動,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抵在了人質脖子上。

“錢,給我錢!”

歹徒吐沫橫飛地叫著。

而在他手裡的人質,是個氣質溫婉的少女,正是沈婉,即便此時驚恐至極,也強忍著沒有哭出聲,看著她穿的衣服,孫警司很快就知道,對方是沈家大小姐無誤。

少女上身穿著白色的雪紡襯衫,手工定製,一件大概就要上萬,薄薄的雪紡下峰巒起伏,傲人的胸脯將襯衫都頂得撐起,下身則穿著一條同樣價值不菲的米色西裝褲,雙腿修長挺拔,腳上搭配一雙淺色的gucci圓頭涼鞋,顯出十足的貴氣。

這就更加麻煩了,出事了沈家可能要鬧翻天。

“裡面的人聽著,只要你放開人質,立馬投降,一切都好說……”

孫警司拿起喇叭大聲喊話。

“閉嘴!”

那歹徒大吼一聲,“什麼好說不好說,我不管,我只要錢!馬上給我一千萬!給了我錢,我就放了她!”

“我要東山再起,我要這一千萬!”

“你們給我滾遠一點,退出二十米!不然我宰了她!”

說著,手中刀子一用力,在少女纖細雪白的脖頸上壓出了血線。

“好好好!你別激動!”

孫警司氣得臉發紅,卻不敢違背歹徒的話,乖乖往後退去。

連帶著一幫特警也只能後退。

就在孫警司慢慢往後退的時候,他忽然發現了早餐店裡一個奇怪的人。

那是個年輕人,穿著普普通通的t恤和牛仔褲,就坐在店裡的角落,認真地吃著自己的早飯。

吃早飯?

都這個時候了,還能有心情吃早飯?

孫警司感到一絲荒謬。

“你們,給我滾快一點!別磨磨唧唧!”

“給我去要錢!十分鐘,我只給你十分鐘!”

歹徒忽然大叫起來,似乎一眼看穿了孫警司他們的心理。

的確,孫警司他們退得很慢,是想給狙擊手創作可能操作的空間,如果能引動歹徒出門,那就更好了。

不過歹徒顯然也不傻。

“好好好,我們這就快一點……”

孫警司咬了咬牙,暗罵一聲混蛋,加快了撤退的腳步。

就在這時,孫警司突然瞪大了眼珠子,愣住了。

因為他看見角落裡的那個年輕人站了起來,他忍不住喊出聲,“喂!你幹嘛,不要亂動!”

年輕人卻像聽不見似的,反而淡淡道,“我早飯吃完了,錢給誰?”

所有人都呆住了,不止是孫警司一幫人,還有店內的顧客、被挾持的沈婉、以及歹徒。

這小子是腦子進水了嗎?

不看看現在什麼場合,就要吃飯給錢?!

年輕人自然是寧天,他一雙平靜的眼睛看向歹徒,似乎沒看見他的刀子似的,“我一共吃了十五塊,給你吧。”

他朝歹徒走去。

歹徒先是錯愕,而後就是暴怒,“你別過來!你再過來,我弄死她!”

“喂,你聽到了沒有,你站住別動!”

“別過去!別激怒歹徒!”

孫警司是急得汗都狂冒而出,他恨不得衝上去給寧天一巴掌,這人是傻子嗎?

到底要幹什麼!這是要害死人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