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夜裡,紫荊棘大公召見了大兒子羅伯特以及老二文森特,老三文森斯遠在白刃騎士駐地就以信件方式通知,

他開門見山的告知他們,莊臣主動放棄了繼承權,並且會在一個月後離開都城,前往南部開拓。

作為放棄繼承權的補償,紫荊棘大公將阿卡姆騎士和他的小隊指揮權暫時借給莊臣,並會提供一筆開拓補償,同時,不允許他這三個兒子,在這個月裡對莊臣出手。

至少明面上,不允許。

文森特本來打算等到王都的信使過來,借他的手好好報耳朵的仇,沒想到莊臣這個廢物剛出來,就敢挑釁自己,斷了自己一條財路,還殺了他的一條狗。

這個廢物,怎麼敢的!

“阿卡姆,這裡不關你事,給我滾開!莊臣,你這個孬種,有膽的就站出來!”

莊臣沒搭理文森特,他在試技能,現在他手上沒劍,只能試“白刃之誓”。

心念一動,一股由內而外的能量不知從哪裡湧處,四處亂竄,似乎想尋找一個宣洩口。

莊臣想著今天阿卡姆是先凝聚在劍身再釋放,劍身可以,那拳腳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他的右腿凝出白芒,氣浪翻湧。

莊臣眼前一亮,朝著文森特一腳踹出。

砰——

文森特像脫了線的風箏一樣甩飛出去,莊臣忍不住讚歎:“蕪湖!黃金右腳,世界波!”

阿卡姆有些為難:“莊臣少爺,我只負責保護你,但如果你主動向文森特少爺出手,我可不會參與。”

“不用,我一次就幹翻他!”

莊臣熟悉了技能,這用法,不就跟武俠小說裡的內力一樣嗎?咱可不能丟穿越者們的臉,必須狠狠地打他臉嗷!

“莊臣——!”

文森特嘶吼一聲,從地上翻起,連武器都不要了,裹挾著氣旋,周身白芒大作,俯衝而來。

失去理智的人,戰鬥方式跟野獸沒什麼區別,只會直來直去。

莊臣雙足灌滿了能量,在文森特逼近的剎那側身躲開,順勢抬腳朝著文森特後腰一個鞭腿。

文森特斜著墜地,擦著地面滾飛出去老遠。

莊臣又追了上去,趁著文森特還沒反應過來,用膝肘頂住了他的脖子,又鎖住了他的關節,讓他連爬起來的能力都沒有。

標準的自由美利堅出警姿勢,黑人見了都直呼內行!

“啊!殺了你!我要殺你!”

文森特被壓在地上掙扎著,嘶吼著,他滿嘴染著血的泥汙,雙眼佈滿血絲,顯然已經失去理智。

“我這個人,很講公平的,你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咯!”

莊臣咧嘴一笑,雙手泛起白芒,忽然發力,只聽咔嚓一聲,文森特被鎖住的右手直接被掰斷,骨頭都斜著竄了出來。

“啊!”

文森特慘叫一聲,本來就被壓著脖子喘不過氣,氣火攻心之下,吐了口黑血,直接暈死過去。

見文森特沒了動靜,莊臣皺了皺眉頭,起身罵罵咧咧道:“媽的廢物,這麼快就暈死了,真不經打。”

阿卡姆快步走來檢查文森特的傷勢,仰頭對莊臣說道:“你下手太重了,他快死了。”

“死了好,這種垃圾活著也是把糧食吃貴的蛀蟲。”莊臣不在乎,憑什麼他能殺我,我不能殺他?

阿卡姆將文森特抱起來:“得儘快把他送到教堂。”

“你管他做什麼,丟馬車上去就行了。”莊臣說著又朝著門口瑟瑟發抖的車伕招了招手:“你,把他丟教堂門口去,讓雷蒙德出來掃地!”

車伕連滾帶爬地跑了過來,從阿卡姆身上接過軟成爛泥的文森特。

“走,咱們去收到利息。”

莊臣拉著阿卡姆大搖大擺的往公爵府裡走,直奔文森特的莊園。

他剛才敢拔劍砍自己,讓自己受了驚嚇,去收點精神損失費,不過分吧?

阿卡姆快步跟在腳步越來越快的莊臣身後,勸道:“你都快把他打死了,還要鬧事?你就不怕公爵大人懲罰?”

莊臣冷聲道:“我當初快死的時候,他有懲罰那個廢物嗎?我今天不為別的,就為他媽的一個公平!誰來了都不好使!”

他太窮了,今天都快把錢花完了,必須找點進賬,沒金幣抱著,他睡不著。

來到文森特莊園前,大門緊閉,莊臣上去就是一腳,莊園的半邊鐵門直接被踹飛。

聽到動靜的騎士們蜂擁而至:“誰敢在公爵府鬧事!”

“誰說本少爺在公爵府鬧事?你算老幾,也有資格代表公爵府?”莊臣氣勢洶洶地走向領頭的騎士。

騎士隊長也很硬氣,挺直了腰板呵斥道:“莊臣少爺,這裡是文森特少爺的領地,請你馬上離開!”

莊臣抬手就是一巴掌:“你說這是誰的領地?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蘭斯.馬特!你敢打我?”

“我敢打你?你眼裡還有沒有紫荊棘大公?整個南境都是紫荊棘的,你跟我說這裡是文森特的領地?”

莊臣說一句話就打一巴掌,蘭斯被莊臣一巴掌一巴掌地逼退,最終怒不可竭,把手按在了劍柄上。

“你還想拔劍?作為紫荊棘家的守護騎士,你還敢對紫荊棘的血脈出手?”

莊臣直接將蘭斯的劍奪了過來,一腳將其踹翻在地,順勢一劍刺下,劍刃穿過他的喉嚨,莊臣還要用力攪幾下。

蘭斯瞪大雙眼,死不冪目,他到死都不敢相信,莊臣真的敢殺他,還這麼果斷。

莊臣出手太快了,阿卡姆都沒反應過來,他也沒想過莊臣會在這裡開殺戒,他真的瘋了!

“蘭斯!”一旁的騎士悲痛大喊。

更有憤慨者直接拔劍:“莊臣你這個瘋狗!我要為蘭斯報仇!”

莊臣扭頭對著那人一笑,手上的長劍凝起白芒,眨眼的功夫莊臣就近身到騎士面前,一劍劈向他的脖子。

騎士下意識抬劍格擋,莊臣順著他的劍身一滑,緊接著轉為刺擊,噗呲一聲,劍鋒穿過脖子。

“你一週多少週薪?玩什麼命啊。”莊臣擰著他的腦袋,把劍抽了出來。

“我身為紫荊棘的血脈,你們對我不敬就算了,還敢對紫荊棘大公不敬,這就是下場!還有誰!”

莊臣將騎士的屍體踹翻,拎著劍冷眼掃視一圈一眾白刃騎士。

白刃騎士是紫荊棘大公手下最精銳的騎士團,這說的是常駐在白刃騎士駐地的那群騎士,負責駐守公爵府的騎士們,大多數都安逸太久了。

好比今天莊臣讓阿卡姆手下的騎士殺了伯恩,那兩個騎士居然還猶豫了。

常年混跡在貴族的名利場上,他們的思緒變雜了,考慮得太多了,這些騎士,已經不配稱之為白刃之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