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雄的靈魂眼淚都要掉下來了。他說,昨天是我和吳喜妹結婚的大喜日子,他又來搗亂。晚上我作為新郎和新娘剛進洞房,他就一掌開啟我身上的靈魂,然後附在我身上,我拼命地和他廝打,無奈打不過他。

他附在我身體上也不安寧,乾脆離開我身體,也不允許我的靈魂回到我身體上去,直接把我的靈魂揪住往門外推,揚言要到陰曹地府給他討回公道。

我不明白,他所說的公道到底是指什麼?難道我被他侵佔人身附體,是公道的嗎?他不讓我的靈魂回到我身體上去,這公道嗎?

當時直到現在,由於我的人身既沒有我自己的靈魂附體,也沒有他的靈魂附體,我的身體是個什麼狀況,你們知道嗎?沒精打采,像快死了一樣,那些鬧洞房的親友見我如此這般,以為我疲倦過度成為這個樣子,需要休息,他們也就不鬧洞房了,都很掃興地紛紛離開,連糖茶都沒有喝上一盅。

我的新娘子吳喜妹把我扶在床上,見我的瞳孔放大,嚇壞了,走出洞房叫來我的父母親,他們一摸我的鼻孔還有氣、胸口還熱,斷定我可能是睡著了。但是他們的心裡都忐忑不安,到現在為止,都一直守在我身邊,等候我醒過來。

要是我的靈魂被他糾纏著一直不能回到身體上去,那麼過了一宿,我還不能醒來,我的親人就會以為我死了,問題就大了。說到這裡,朝閻羅王拱手打躬,接道,草民劉雄,現在恭請閻君,施以陰法速速鎮住林峰這個橫蠻不講理的車禍鬼,不要讓他再來糾纏我,我的靈魂要快些回到我身體中去,不能晚了,我的親人已經急得不行了。

閻羅王目睹林峰的靈魂問道,林峰,劉雄所言是否屬實?

林峰的靈魂回答:劉雄所言句句屬實。閻羅王示意勾使,讓他在劉雄陳述的記錄簿上,簽字畫押,然後準備將林峰的靈體送入枉死城嚴加關押。

此刻,林峰的靈魂雙膝跪下,拜了幾拜,說,大王,慢,我林峰冤啦!閻羅王氣惱地講,胡說,你冤在哪裡?講來聽聽。

林峰的靈魂指著劉雄說,前四世,他是一個有錢有勢的大財主,當時我是一個木匠,才娶妻不久,他發現我妻模樣兒俊美,便強行霸佔,我拿大財主沒辦法,氣得投河自盡。到了這一世,我附體於他,只是想討回那筆過了四世都未清算的風流債。

閻羅王聽在心裡,也不知他所言是真是假,便朝殿內正在聽審的一名管理生死檔案的陰差講,你去把劉雄和林峰兩人前四世的檔案翻一翻,看是不是有那回事。那陰差說一聲遵命,便去檢視檔案。

劉雄的靈魂有些緊張,爭辯道,大王,別聽他胡扯,快些讓我回去,我的人身沒有自己的靈魂附體已危在旦夕。

閻羅王說,稍候片刻,讓管理檔案的陰差官來了再說,假如林峰所言失實,本王會立即派牛頭馬面二位將軍護送你還陽。

那陰差拿著一個碟子來了,並將它雙手捧交閻羅王:大王,只要拿一張碟子就行,這張是林峰前四世的碟子,我剛才把它插入錄放機,稍微看了一下,好像有那回事。

閻羅王接過碟子,插入殿堂上的錄放機,機屏旋即播放出林峰前四世的人生圖景:他與一個美貌姑娘結婚……一個騎著高頭大馬的大財主色迷迷地看著美貌姑娘,然後示意手下——幾個腰圓膀粗的漢子將她擄搶過來。那郎君狀告縣衙,縣衙因得了大財主的賄賂,反而判決他敗訴。那郎君咽不下這口氣,拿著做木工的斧頭與大財主拼命,可來到大財主家門口,被家丁捉住一頓暴打,那郎君氣憤至極,實在想不開,就投河自盡……十年後的一天,大財主因魚刺梗喉,被噎死。

關了錄放機,閻羅王起身宣講,看了林峰前四世的錄影資料,證明他所言不虛。如此說來,他望著劉雄的靈體接道,林峰的靈魂附體於你情有可原。前四世,你是大財主,霸佔了他的新婚妻子,現在你要還這筆情債,就算這一世沒有償還,下一世或下下世,一旦機緣成熟,他還是要找你償還的。現在也正是機緣成熟的時候,我勸你就還了這筆情債吧!

劉雄的靈魂哽咽不語。閻羅王又說,現在你的靈魂就不必要回到你自己的肉體上,就讓林峰的靈魂附體,也就是說你的身體還活著,只是思想意識、情感記憶和生命體驗不再是你的,包括性格和語音都不是你的了,都是林峰的了。

劉雄的靈魂煩躁不安地問,大王,我的陽壽未盡,你叫我上哪兒去?閻羅王說,你的陽壽的確未盡,但這種情況又非常特殊,你現在有兩條路可走。

一是你可以再投胎變人;二是你可以到枉死城裡去生活十年,十年後林峰與吳喜妹——也就是他與你現在的新婚妻子緣分告罄,他不得不離開你的軀體,結束靈魂附體生涯。

如果你等得的話,那個時候,我們放你從枉死城裡出來,你的靈魂又可以回到你原來的身體上去,同樣與吳喜妹是夫妻。

這兩條路,你選擇哪一條?劉雄的靈魂稍加思索後回答,我選擇第二條路。不過,你們能不能不把我關在枉死城,讓我在閻羅殿裡或在陰間別的好一點的地方幫你們打雜,混過十年行不行?

閻羅王果斷地說,不行。在閻羅殿或在陰間別的好一點的地方就職你還不夠格,只有在陽世積德行善到一定程度的新亡鬼魂才夠格。再說凡屬不是因公的非正常死亡的人,當然你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死亡,因為你的肉體並沒有死,但是就你這種情況,也視同暫時性非正常死亡,一律關押在枉死城。

林峰的靈魂暗自高興,他舒眉展目地央求道,大王,你允許我附體於劉雄的肉身,能否給我辦個證件?免得遭受陽間的其他神怪質問或欺負。閻羅王認為可行,便朝那陰差吩咐道,陰差官,給林峰辦一個靈魂附體證書,期限十年,蓋上本殿大印。

陰差官即刻辦來,交與閻羅王蓋印,然後遞給林峰的靈魂。

林峰的靈魂接過證件,朝閻羅王再三跪拜,嘴裡連念幾聲謝大王……閻羅王鄭重其事地講,十年期滿,此證必須歸還本殿。否則,後果自負。林峰的靈魂點頭哈腰地回答,一定如期奉還!

次日凌晨,林峰的靈魂出現在劉雄家門口,正要往新婚洞房那邊走,卻被劉雄家的家神、灶神和門神攔住去路。

林峰的靈魂冷笑一聲,從身上掏出一個綠殼本子,在他們面前一展,上面有靈魂附體證書六個黑體字,他們一看面面相覷,相繼讓開。

林峰的靈魂直接飄進新婚洞房。躺著的“劉雄”忽然睜開眼睛,並且坐起來。陪坐在床沿的劉母綻開笑顏,驚喜地喊叫,雄兒醒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