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遠方還真的想出辦法來了,他清楚向父母要錢給他們不認可的媳婦治病簡直比登天還難,因為吳越菲在他們眼中充其量只能算兒子的同居者,既不受法律保護,也不受他們做父母的保護,只是受到唐遠方的保護。而唐遠方的能力太有限了,他作為拯救複發性重症患者吳越菲的最後一根稻草也顯得非常脆弱,這一點他太明白不過了。

但是為了幫助吳越菲治病,他耍一點小聰明還真的起作用了。那次,他回家去雙膝跪在雙親面前,淚流滿面地說,爸爸媽媽,我求求你們。我答應你們的要求,找一個能生孩子的姑娘結婚,反正我現在雖然與吳越菲同居,但是沒有拿結婚證,我隨時隨地都可以離開她。

爸爸說,遠方,你怎麼想通了?唐遠方回答,古話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如果不給我們唐家生育苗裔就是不孝哦。

媽媽瞅著他講,你想通了好,我還是不明白,你哭幹嗎?唐遠方抬手拭一下眼淚說,我是一個講道義的人,現在吳越菲又發病了,而且是重病,需要花錢治,至少四五萬元,我拿不出來,眼睜睜看著她沒錢治病,活活病死的話,我於心不忍哦!所以流淚。爸爸媽媽,你們幫幫我。

說到這裡,他不停地向二老磕頭。爸爸心軟了,扶起兒子說,我想起上次給你15萬元在城裡買一套房子是指望你找媳婦結婚的,未料你“結”的是一個“西江月”,非常令人生氣。

唐遠方說,爸,我對天發誓,只要你這次幫了我,能湊錢給吳越菲治病,我一定會找一個身體健康的媳婦生下唐家的後代,如果食言,不得好死。媽媽衝著唐遠方說,兒呀!莫說不吉利的話。媽媽相信你說的話,你想幫助人家吳越菲治病也是一副好心腸,我不反對,問題是你爸爸退休了,搞不到錢,家裡的積蓄也就只有四五萬元,都給了吳越菲治病,以後家裡出了什麼事,要花錢,不就兩眼望天?

唐遠方說,現在吳越菲那個病不治就會死人,是救人重要還是考慮以後的事重要?媽,爸,你們做上人的就不能夠高尚一點嗎?我求求你們。

他又要下跪,被父親拉住,並且鬆口了,遠方,我先給你5000元讓你帶吳越菲進院,之後,她在醫院治病的開銷,由我來付,你叫醫生通知我。說著,走進內室從櫃子裡拿出5000元現金遞給唐遠方。唐遠方接過錢,向爸爸道個謝就急匆匆地離開了。

吳越菲被送進江東縣城醫院,精神尚好,住進病房之際,她坐在病榻上還聲情並茂地給陪伴在身邊的唐遠方唱了一支特別好聽的情歌:《最浪漫的事》……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直到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裡的寶。

唐遠方聽完後,不停地笑,不停地鼓掌。這真是迴光返照,第二天,吳越菲的病情惡化,直至昏迷,無論醫生怎麼搶救都無濟於事。四個小時後,她完全斷氣了,身上慢慢變涼。

唐遠方回想她昨天說過的話甚為感傷。她是這樣說的,我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做一名歌星,可是非常遺憾,未能圓夢,如果有來生,一定要圓這個夢。

這會兒,領了冥旨來討債索命的嬰靈已然從吳越菲充滿了癌細胞的肺部跳出來,對唐遠方說,爸爸,你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如果你今後能找一個善良的姑娘完婚,我還願意投胎到你這個家庭,再做你的兒子。這次我幫了你,不是嗎?

你要你的爸爸——我的爺爺拿錢給吳越菲——我這個狠毒的媽媽治病,我就在她身上不停地繁殖癌細胞,讓她速死,你就不需要再求我的爺爺拿錢給她治病了。你知道嗎?這種惡疾不是四五萬塊錢能夠治好的,就算四五十萬,乃至四五百萬都治不好,她作惡多端該死。有道是:天作孽,猶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唐遠方當然聽不見嬰靈說的話,可是離開自己遺體的吳越菲的亡靈卻聽見了嬰靈說的話。她趕上去,一副忿然的樣子,正要打嬰靈的嘴巴。可是才伸手,她的手就被一條“嗖”地飛來的鎖鏈鎖住一拉。

她回頭一看,一個長臉神差對她說,罪魂吳越菲,你到了陰界還撒什麼野?剛才說話的就是你那未出世就被你引產打掉的嬰孩的嬰靈,他是領了冥旨來向你討債索命的,你還打他,你打他就是觸犯了陰律,知道嗎?

這時,吳越菲的亡靈的一雙手都被鎖鏈鎖住了,失去了自由。她望著長臉神差說,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人?長臉神差笑道,我不是人,你在陽間時聽說過牛頭馬面嗎?我就是專門抓人的亡魂到陰曹地府去審判的馬面。

馬面君,謝謝你護佑。要不我就會挨她一巴掌。嬰靈講得恩怨分明。

數月後,他再次跳胎到唐遠方新娶媳婦的肚子裡,至妊娠期滿,便分娩出一個男嬰,他的爺爺奶奶臉上樂開了花,在放喜炮慶祝的當兒,爺爺湊近奶奶的耳朵說,遠方沒有食言,我們唐家有種了,我們終於能夠抱孫子了。哈……

亡靈吳越菲由於在生時曾一度擁有被譽為金嗓子的嗓音,尤其愛唱歌,有當歌星的夢想,到地府後,正好遇到歌樂之神──大乘緊那羅菩薩來加持她。她參拜之時,虔誠之至,大乘緊那羅菩薩便點化她說,你在生時孽障太重,需要懺悔,方可在來生有所造詣。

於是她託夢給尚在人世的媽媽,求媽媽請法師替她念懺悔經。媽媽便把這個夢告訴唐遠方。

唐遠方倒底仁義,知道這老媽找自己是手頭拮据,便從衣荷包裡掏出幾張錢讓她去買些香燭和水果來到他曾經出家時的清心寺禮敬菩薩,並找一位法師設祭壇替她念三天三夜的懺悔經。

果然孽障消除了,亡靈吳越菲如願以償,投生在東土國一個叫魏莉的著名歌星家庭,仍為女性,取名常德香。由於她從小受到音樂藝術的薰陶,並且天生具備了音色圓潤的歌喉,她5歲就在媽媽的引薦下,拜師一名戲劇明星,會唱豫劇。那次登臺清唱《誰說女子不如男》,聲情並茂,博得現場觀眾經久不息的掌聲。

後來常德香考入一所省城的藝術學院,專攻流行唱法,唱功特好,表演特強,很快就蜚聲歌壇,成為一代明星,粉絲眾多,很是火了一把,也賺了不少錢。

但是常德香貪心不足,巴望賺取缽滿盆盈的銀子,和男友——一個境外音樂人皮卡爾在他所在的國家紐西蘭購一套豪宅享受人生。

為了實現這個夢想,常德香變得不擇手段,甚至喪失了道義。那次,她攜男友皮卡爾舉辦個人專場音樂會,與承辦單位:山峰縣文化局簽訂協議,出場50萬元。臨出演之際,早已做鋪天蓋地廣告宣傳的該文化局實際只獲票房收入39萬元,相隔50萬元還有一段距離。

皮卡爾卻一個勁地幫著常德香埋頭數錢,常德香卻板著臉孔不肯出場,原因當然是收入不夠協議書上明確規定或預定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