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房門口站著一個手持佛珠的老婦人直喊林峰。

劉母站起來衝著她說,這裡沒有林峰;這戶人家姓劉。

老婦人手指坐在那兒正驚訝地抬頭看著她的劉雄講,他不就是我侄兒林峰嗎?劉雄立馬開口宣告,我不是林峰,我是劉雄。他竟然認出面前的老婦人,反倒問道,你不就是林峰的姑媽嗎?

林峰的姑媽連聲說,對、對!我問你,林峰的靈魂不是附在你劉雄的身體上嗎?怎麼現在離開了。劉母臉露慍色,不好聲氣地講,我說你這個老媽也太那個了,林峰的靈魂附體,把我兒子害苦了,你還來找他幹嗎?

林峰的姑媽明白過來,說算了、算了。轉身離開走幾步,又轉過頭,望著劉雄說,我還是有點不相信。

劉雄就離座走出房門,放大嗓門兒講,老人家,我確實不是你侄兒,我是劉雄。林峰的姑媽打量他片刻,才點頭,說我再相信了,你說話的聲音和神態都與我侄兒不同。隨即掉頭離去。

林峰的姑媽回家後,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不斷地給侄兒唸佛誦經,並且每天都把唸佛誦經的功德迴向侄兒。到了第四十八天,持續唸誦佛號已達數小時,她有些累,就扶幾小憩,卻夢見自己走近一座廟宇,迎面碰見生前的侄兒——林峰的靈魂朝她伏地跪拜。

林峰的姑媽說,林峰,你不必拜我,快站起來。林峰的靈魂站起來,感激地說,姑媽,你為我念佛誦經,天天迴向我,太好了。

林峰的姑媽問,好在哪裡?我為你念佛誦經這麼久了,有沒有一點效果?能不能夠超度你?

林峰的靈魂回答,有效果,自你給我念佛誦經後,我在陰間做事都有著使不完的勁,不感到吃虧,更奇怪的是那些管我的陰差再也不虐待我了,對我相當好,以前對我說話都是吼叫,並且板著面孔,現在跟我說話,和氣多了,都是一副慈祥的笑容。

讓我更高興的是轉輪王傳話通知我說,由於你在陽間的姑媽發願七七四十九天唸佛誦經迴向給你,消除你的罪孽,你就獲得了超生的機會。我聽了非常高興。姑媽,這都是你替我做的功德,讓我再拜你一次。

林峰的姑媽說,不必。你早日超生就滿了我的心願,也是對我最好的回報。林峰的靈魂笑著講,姑媽,告訴你一個好訊息,下週三我可以投生金銀鎮附近一戶姓馬的人家。

林峰的姑媽高興地講,姑媽為你祝福。林峰的靈魂把頭略微一歪,臉上現出一絲古怪的笑,然後說,姑媽,我最後託你辦一件事。

林峰的姑媽的問,什麼事?林峰的靈魂說,我投生之前,想最後見上吳喜妹一面,我和她畢竟有過十年的夫妻情分,雖然現在陰陽兩隔,但我心裡無時不念想著她,牽掛著她。

林峰的姑媽有些不高興地講,你要投生了,還有那麼大的情執?我勸你放下。林峰的靈魂發犟地說,我還真是難以放下,姑媽我就最後求你一次。

林峰的姑媽說,林峰,就算我願意幫你,你是陰間一個靈魂,我是陽間一個凡人,如何能夠幫你?

林峰的靈魂肯定地講,姑媽能夠幫我。下週二,就是劉雄和吳喜妹第二次結婚的大喜日子,那天你剪一個紅紙人,在紙人上寫上我的名字,然後叫我林峰一聲,我的靈魂就附在紙人上。

你帶著紙人等候在劉家迎親的路人,我就能夠與吳喜妹見一面,也就沒有遺憾了。林峰的姑媽疑惑地講,這對人家有沒有傷害?如果有傷害,這個忙姑媽可不能幫;如果沒有傷害,我再考慮。

林峰的靈魂說,沒有傷害,如果傷害了人家,冥府會拿我問罪,就會影響我投生。姑媽,你放心,絕對沒有傷害。林峰的姑媽說,那就行。

從夢中醒過來後,林峰的姑媽一副吃驚的樣子。她自言自語地說,我給侄兒唸佛誦經總算有了感應。侄兒的亡靈能夠得到超度,我的心願也算了啦!她又跪在那尊鍍金的木雕阿彌陀佛像前雙手合十地念著,感謝大慈大悲的阿彌陀佛……

那是一個良辰吉日,金銀鎮民政辦公室裡的氣氛漸趨活躍。

吳喜妹、劉雄走進民政辦公室。小姜抬頭看著他們,問道,有什麼事?他們沒有立即回答,吳喜妹丟給她一包喜糖,甜蜜地一笑。

小姜把喜糖往桌邊一推,打量著他們說,是不是辦理結婚手續?他們一一點頭。

吳喜妹掏出十年前她和林峰的結婚證書一式兩份放在小姜的辦公桌上說,不過,在我和他結婚之前,要先辦離婚手續。

小姜拿著一本結婚證書翻開看,又抬頭打量他們倆,疑惑地問,為什麼辦離婚手續之後再辦結婚手續呢?吳喜妹手指結婚證上面結婚合影照中的男方,又看著劉雄說,這照片上的人和他不是一個人。

小姜對照著結婚合影照中的男方和站在面前的劉雄反覆看,矜持地說,這照片上的人和他就是一個人。

劉雄淡然一笑,說不是我,我姓劉,叫劉雄;這照片上的人姓林,叫林峰。小姜緊蹙眉毛說,這就怪了,這張結婚合影上的男方和你長得一模一樣。

吳喜妹說,你聽我解釋,照片上的人和站在你面前的人看起來的確是一個人,身體毛髮都是一樣的,只是思想靈魂不是一樣的。

小姜搖著手說,你把我說糊塗了,既然人是一樣的,思想靈魂還不是一樣的嗎?難道一個人能夠變出兩個人來不成?

吳喜妹堅持著講,就是的,你記得嗎?十年前,我和一個叫林峰的人拿著我和劉雄的結婚證書來你這裡辦理離婚手續。然後,一個叫林峰的人要求你再跟我們辦理結婚手續。

當時,你不同意。後來我們到派出所把劉雄的戶口本上的名字改成林峰的名字再來找你,你請示你們單位領導後再跟我們辦理的結婚手續。你看,這兩本結婚證書就是你親手辦理的。

小姜眨著眼睛說,我想起來了,是有這回事。那麼為什麼又要辦理離婚手續,然後再辦理你和他的結婚手續呢?不辦理不行嗎?這個男人和當年的男人基本上是一樣的,沒有再辦的必要。

吳喜妹說,不行。他叫劉雄,當年結婚合影上的男人叫林峰,不是一個人。況且前些日子,我們一起到鎮派出所把戶口都改過來了,現在戶口本上的名字不再是林峰的名字,而是劉雄的名字。

劉雄把改了姓名的戶口本拿出來翻開給小姜看,還指著上面由電腦列印的劉雄兩個字說,這就是我的名字。

小姜說,你們等一等,我再去請示一下領導,像這種情況能不能跟你們辦理。她即刻離座走出辦公室。

劉雄和吳喜妹在辦公室裡等了一會兒,小姜才返回。她說,領導開始不同意,我跟他彙報了半天,提醒他記起十年前的事,才同意的。好吧!你們先去照結婚合影。又望著吳喜妹接道,我這就給你和林峰辦離婚手續,然後再辦你和劉雄的結婚手續。

劉雄、吳喜妹異口同聲地說,謝謝你。劉雄還向小姜深深地鞠了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