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在麥格教授的辦公室內,艾許提交了一篇論文。

麥格教授起初是帶著鼓勵的想法翻開論文,可當她看到論文中提到的論點時,神情有些驚訝。

這篇論文的論點並不複雜,但卻足夠驚人,因為它在卡片第一句就直接點明主題:

比起人類,巫師更接近魔法生物。

越往後看,麥格教授越是心驚,她忍不住抬頭看向坐在辦公桌對面的艾許,問道:

“這是你自己寫的?”

“是的。”

艾許謙虛道,“我參考了一部分圖書館的論文與文獻,這些在論文的最後都有標註。”

麥格教授讚許道:

“不同謙虛,你提出的理論相當新穎,這不是參考那些老舊文獻能夠做到的。”

“儘管我無法完全認同你的觀念,但我不能否認它的可能性。”

麥格教授略一停頓,語氣中毫不掩飾自己對艾許的欣賞:

“大多數巫師都一直都認為他們要比麻瓜更加高貴,甚至在某些血統至上者的論文中,他們力圖證明巫師是比其他任何物種更高階的高等生物。而你卻試圖將巫師從人類中獨立出來,劃分為魔法種族的行列,這和他們是截然相反的。”

“雖然理念有些激進,但你在論文中提出的論據的確讓人很難反駁。”

“不過,我還有一個疑問希望你能解答。”

艾許輕輕頷首:“當然,我很樂意回答。”

麥格教授扶了下眼鏡,開口道:

“按照伱在論文中表達的觀點,你將魔法生物劃分為兩類,非人與類人。

“從嗅嗅、絕音鳥到鷹馬翼獸、夜騏,再到獨角獸、巨龍、鳳凰,這些都屬於非人。”

“而馬人、巨人、人魚、狼人、妖精、媚娃和吸血鬼與巫師同屬於類人。”

“你劃分的標準是什麼?是依靠外表?還是高智商?”

麥格並未掩飾自己的疑問,她希望能從艾許口中獲得答案。

“是,但不完全是。”

艾許點點頭,又搖了搖頭,解釋道:

“雖然劃分依據的確有外表的因素考量,但最重要的是因為生殖隔離,只有能夠與人類或是巫師進行生殖繁衍的生物才會被劃分為類人。”

麥格教授若有所思:“所以你將家養小精靈和母夜叉劃分為‘獸’,就是因為他們無法與巫師或人類繁衍誕生後代?”

事實上,艾許並不是第一個試圖給魔法生物劃分陣營的人。

在魔法部對生物的分類中,通常將魔法生物分為三類:人、獸、靈。

但好幾個世紀以來,魔法界對於‘人’的定義一直爭論不休。

在14世紀時,巫師議會議長布林多克·馬爾登試圖將‘人’定義為魔法世界中任何用兩條腿行走的成員,並試圖邀請所有的‘人’出席一次高峰會談討論新的魔法法律,然後他就發現自己的定義是不可行的。

因為妖精帶來了所有他們能找到的兩條腿的生物,包括球遁鳥、卜鳥、弗沃普、小精靈、仙子和巨怪,會談很快陷入一片混亂,因為巨怪們開始用手中的短棒把大廳砸碎。

很顯然,沒人願意承認自己和巨怪這種沒腦子的生物是同一種類,而幽靈也對此表示不滿,他們認為自己已經死了,怎麼還能算‘人’呢?

一直到1811年,魔法社會達成一致協議,以‘高智商’為標準重新定義‘人’與‘獸’。

麻瓜、巫師、妖精、吸血鬼、母夜叉、巨人、家養小精靈、媚娃和人類形態的狼人均被分為‘人’,此外的其他魔法生物大都是‘獸’,僅有幽靈被單獨劃分為‘靈’。

人魚和馬人也屬於這一等級,但是由於他們不願意與母夜叉和吸血鬼共用一個身份,因此拒絕接受,主動要求被劃分為‘獸’。

然而如果按照‘高智商’的定義,八眼巨蛛、斯芬克司和人頭獅身龍尾獸都可以被劃歸為‘人’。於是魔法部以‘它們無法克服其兇殘本性’為由,將其剔除出‘人’的陣營,劃分為‘獸’。

毫無疑問,這個劃分標準並不科學。

但這本就是魔法界的劃分標準,你笑他們不懂科學,他們笑你不懂魔法。

在巫師界甚至有一些極端分子要求將‘麻瓜’分為‘獸’,因為他們認為與‘麻瓜’同為‘人’是一種恥辱——不用懷疑,這些極端分子就是那些純血至上者。

和魔法部以往的劃分規則相比,艾許的劃分明顯更加科學——在現代社會中,麻瓜們進行物種分類時,也是從科學的角度出發,以生殖隔離作為判斷依據之一。

然而問題也出在這裡。

雖然艾許的劃分很‘科學’,但巫師界最無法接受的就是麻瓜的科學!

科學是什麼東西?有魔法好用嗎?

更何況,艾許的劃分雖然看上去和以前大體沒什麼兩樣,但其本質截然不同。

魔法部之前的劃分,是以‘魔法’作為唯一依據。

因此如果要給所有‘人’的地位做一個劃分,那就應該是:

巫師>媚娃>吸血鬼>妖精>巨人>狼人>家養小精靈>麻瓜。

不會魔法的麻瓜,在許多巫師們眼裡的地位甚至要比家養小精靈更低!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極端分子要求將‘麻瓜’劃分為‘獸’,因為在他們看來,‘麻瓜’的地位甚至不如‘獸’——其他魔法生物還能為巫師提供魔法素材,‘麻瓜’能提供什麼?

而艾許劃分魔法生物,卻是以‘人’作為基準。並且這個‘人’並不是指的‘巫師’,而是被大多數巫師看不起的‘麻瓜’。所以就連‘巫師’也只是被劃歸到‘類人’,而非‘人’!

這不就是在說‘麻瓜’比‘巫師’更高貴嗎?

但凡其他巫師看到這些,第一反應絕對是勃然大怒:

異端!給爺死!

艾許這篇論文,高情商的說法是驚世駭俗,低情商的說法是‘不要命辣,血別濺我身上!’。

如果現在是中世紀,這篇論文足以把艾許給送上火刑架。

而就算不能上火刑架,一些極端的巫師也不介意給艾許刷幾發火箭——綠色的那種。

艾許當然清楚這一點,但他敢拿出來,自然是因為他更清楚麥格教授的立場。

麥格教授本身就是一混血,她自小就崇拜她的麻瓜父親,還曾與另一名麻瓜墜入愛河。

只不過,她深知一旦嫁給麻瓜就必須遵守《保密法》,放棄自己女巫的身份,永遠不再使用魔法。但她無法放棄自己在巫師界的抱負,只能選擇與那名麻瓜分手。

因此麥格教授並非巫師界常見的反麻瓜派,反而是堅定的親麻瓜派。

所以在看到艾許的論文,她才會由衷的表示讚許。即便看到其中以麻瓜為基準,將巫師劃分為‘類人’的內容,雖然覺得驚世駭俗,但不會特別牴觸。

這樣的態度自然是不出所料,畢竟艾許本就是投其所好才寫下的這篇論文——至少前半段是的。

當麥格教授看到論文的後半段時,原本帶著些許欣慰的表情立刻嚴肅起來。相比起前半段僅僅是在魔法生物劃分上的標新立異,後半段則是直指魔法生物的本質——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