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王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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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陽縣,府衙。
一名四十多歲的年紀男人,正坐在桌子前看著什麼,這人正是鳳陽縣縣令劉洋。
突然,他將手中的紙張團成一團重重擲在了地上,“胡說八道!這寫的什麼亂七八糟的?”
一旁的師爺探著腦袋看了一眼,認出那紙團是那位如今在牢裡的溫秀才家裡人剛送過來的,奇道:“大人?怎麼了?”
劉洋指了指那團紙,“你自己看!”
師爺攤開那張紙,只見上面寫滿了字,大概就是說,溫良那件案子的死者另外其人,懇請縣令大人將一位成衣店老闆的妻子宣來對質,屆時一切真相都將大白雲雲。
“這倒是奇了,”師爺感嘆了一句,“聽著跟故事一般。”
“那就是個故事!”劉洋對於溫良這段時間不斷找事早有不滿,“看在他父親份上,已經給了他不少優待,現在居然還編造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出來,簡直是不把本官放在眼裡。”
“本官看起來是那麼好糊弄的人嗎?李代桃僵,偷天換日,虧他們想的出來。好,我就當他們說的手法是行得通的,那他們成功之後還不走,留在這等著事情敗露嗎?”
師爺又仔細看了一遍紙上所說,“那大人的意思是?照常升堂,不管這上面寫的了?”
縣令劉洋摸了摸自己的山羊鬍子,“自然,若是聽了這種胡話那還了得。”
劉洋是個有點固執,又有點迂腐的人,師爺已經對他的性格瞭如指掌。
師爺知道若是說什麼溫秀才家中還有門貴戚,不好得罪人之類的話只會適得其反,就挑了些他容易接受的話說:“大人報案一向秉公辦理,這誰人不知,只是這嫌犯家屬既然提出了這種要求,卻也不好忽略,不過是走個過場,讓那家人來一趟,當場對質,這也讓溫家人無話可說嘛!”
劉洋點了點頭,“也有些道理。”
師爺趁機又道:“那溫家人的身份也不太適合到堂下旁聽,不若安置他們到後堂之上,他們瞭解案情詳情,待案件查清審判,坐實了罪名,到時候他們自然也擾不到大人頭上。”
劉洋覺得讓他們聽清楚,此舉正能顯得他辦案高明,還頗為欣喜,道:“就按先生說的做吧。”
這位師爺心思轉了幾轉,道:“那學生告退了。”
師爺出了府衙,便去找了鍾氏,將縣令的安排說出,“我們大人將夫人等安置後堂已是極限,屆時依法辦案,不得有違,還請夫人體諒。”
這就是直說,已經為你們破例了,到時候可別再生事端,徒惹麻煩。
鍾氏當即道:“這是自然。替我多謝大人。”
送走了師爺,鍾氏才有心不安,惶然道:“子誠,你說你已經找到了線索,證明你父親是無辜的,是不是真的?我這心裡七上八下,總是不得安寧。”
原來溫子誠和沈青瑜商量了一通,決定把所調查的事情經過呈給縣令,雖然沒有實質證據,但思樂苑中認識王惠然的人不少,只要證明了王惠然活著,一切就好辦了。
“放心吧!母親!”溫子誠安慰了鍾氏一句。
很快,就到了開堂審理的日子,沈青瑜在溫子誠從旁幫腔之下,總算是也能跟著一處旁聽。
她坐在座位上,聽著前堂上的動靜。
一聲驚堂木起,為這場審判拉開了序幕。
循例流程,說了案發的日子,死者的死因,案件的嫌犯等等。
只聽得縣令道:“當日,眾目睽睽之下,思樂苑諸多人物作證,說見你躺在死者旁邊,兇器就在你手邊,房間內除了你別無他人。人證、物證都在,你確是兇手無疑。本縣問你,你可認罪?”
溫良大喊,“草民冤枉啊!那晚草民喝了幾杯酒,之後就人事不知,醒來就被抓到這裡來了。什麼殺人,什麼兇器,草民實不知情。”
“還敢狡辯!那屋內只有你和死者兩個人,不是你殺的,又是誰幹的。再不從實招來,別怪本縣用……”
師爺咳了兩聲,止住了縣令本來要說的話。
縣令轉而道:“招證人思樂苑看守上堂。”
看守道:“草民見過大人。”
縣令道:“你說過,除了溫良並無其他人進到屋裡過,可是實話?”
“草民不敢說謊。”
“但有人跟本縣說,那屋內有一箱子,藏一個人在裡面不在話下。本縣問你,若是有人藏在那個箱子裡,是不是不被發現就能進到房間裡?”
“也許可以,但那箱子已經送過去兩天了,大人是說兇手躲在裡面兩天了嗎?”
縣令惱怒道:“是本縣辦案,還是你辦案?”
“自然是大人辦案。”
縣令道:“本縣這裡有人密報,說是死者根本未死。左右聽令,去本縣給的地址中,將這家宅院中所有的女眷都請來,叫思樂苑的人一一認過,看看到底是不是有這個人?所有人來的時候帶上戶籍,本縣要核驗身份。”
沈青瑜暗道,總算是到重點了,她也想過張其宗若是隨便拉個女人假扮他夫人,又該如何,故而叫張敬帶人盯住了張其宗家,不讓他們有逃走的機會,現在全帶過來,一一檢驗就是。
張其宗一個成衣店老闆,家中女眷怎麼也不過是十指之數吧。
過了好一會,沈青瑜聽聲音已經是把人帶到了。
縣令問道:“怎麼張家就這兩個女人嗎?”
這一問之下,沈青瑜當即慌了,以為是王惠然早就藏起來了,根本不在張家,之前的想法不過是她想當然罷了。
但縣令接下來的話卻又證明並非如此,“張夫人,緣何帶著面紗,公堂之上,還請掀開。”
那位張夫人想是掀開了面紗,堂上頓時響起一陣吸氣聲。
沈青瑜再也按耐不住,偷偷從後面繞了出去,她個子矮小,倒也不易被人發現。
向堂上望去,只見堂上女子身姿綽約,身形瘦弱,但目光一轉到臉上,登時向沈青瑜大吃一驚。
怪不得人家不逃不避,不躲不藏,原來是全無必要。
這女子的臉紅腫不堪,已經是看不出原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