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裡十點半,福滿樓打烊關店,餐館的夥計們終於可以喘一口氣。廚房後門外的小巷裡,就著稀朗的夜色,四五個夥計正在圍成一圈打牌。坐在臺階左邊的一個夥計說道:

“這倒黴日子什麼時候是個頭!”說罷狠狠的甩下一張牌。

“等還完了船票錢,還了介紹費,還有吃住的錢……”另一個人口中碎碎唸叨著。

“狗屁!哪有幹活還收住宿錢的?這趙老闆真是吃人不吐骨頭!”臺階下方的一個夥計打斷了他。

“噓……小點聲,趙老闆和生哥很熟,得罪不得,只能先忍忍,還完了錢再走。”坐在臺階右側的夥計壓低了聲音說。

“糟老頭子,有什麼好怕?”下方的夥計故意提高了嗓門。

“你別說,挺可怕的。你看他那眼神,絕對殺過人!還有他臉上的疤,沒看出來嗎?一看就是槍傷。搞不好啊,他以前是和生哥一起在道上混的。”站在邊上的夥計說道。

“混社會的能來開餐館?生哥要是肯要我,我才不在這兒吃苦。”另一個夥計說道。

“要不咱們……”

幾個人聊天的聲音越來越低了。

丹龍沒有和同伴們一起打牌,而是和託圖坐在附近,背靠著牆根,眼望著星空聊天。自從那次偶遇,二人很快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而且是彼此唯一的朋友。每天這個時候,是他們難得的聊天時間。

二人聊起各自的身世,更是覺得相見恨晚。原來他們二人都是被遺棄的孤兒,完全不知父母是何人,是否在世,又為何遺棄自己。他們既不知自己從何來,也不知將向何處而去。人生理想之類的事情,對他們來說根本不存在。他們只是活著,儘可能讓自己舒服一點而已。

但是二人在一起聊天,並沒有同病相憐。他們絲毫不覺得自己可憐,而更像是在漂流的時候遇到了同伴。流淌的時間匯成河,戲水者看見了水中的倒影,忘情於奇幻的漂流。漂向哪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同伴之後,旅途變得更有趣了。

託圖提到,他在襁褓之中就被遺棄在大街上,從小與收養他的艾薇妮媽媽相依為命。“我們原來住在奧底市東邊的貧民窟,比這邊還亂。”

託圖還解釋了一下他為什麼一開始不願意握手。原來,他有奇特的帶電體質,不自覺就會從身上射出電流,還能引導附近的電流迸發。

“你天生身上就有電?這也太神奇了吧!”

“嗯……媽媽說特別小的時候沒有,大概四五歲才有,剛開始電力也不強。後來……會電到別的小朋友,大家就不和我玩了,還總欺負我,學也上不成了。”託圖說話的時候抱著雙腿,把下巴抵在膝蓋上,似乎並不以這個能力為傲。

“我倒覺得你這個天賦挺棒的呢。”丹龍說。

“一點也不好。很多事情做不了,任何與人接觸的事情都不行,對我來說相當於一種殘疾。”託圖嘆了口氣。

“那,你媽媽不怕電嗎?我是說艾薇妮。”丹龍問。

“我小時候把媽媽電暈過去好幾次。她後來只能隔著一個橡膠墊子抱我。”

“至少你還有媽媽,艾薇妮和真正的媽媽一樣。你很幸運了。”

“是啊……可是……”託圖低下了頭,深埋在自己的雙膝之間閉上了眼睛。在這黑暗之中,他慢慢地向丹龍講述了一個黑暗的往事。

託圖的養母艾薇妮是一家酒店的清潔工,經常打掃生日派對的垃圾。她在垃圾箱裡見過許多吃剩的生日蛋糕,自己卻從未嘗過。而他可愛的小託圖也從未慶祝過生日。艾薇妮從牙縫裡省下了一點點錢,告訴託圖,他十二歲的生日那天(被撿到的日子),她下班後會買一個生日蛋糕回來。託圖高興極了,這樣的事情他只在書裡見過。雖然不能邀請什麼人來一起慶祝。只要有媽媽,有蛋糕,就是夢寐以求的生日慶典了。

貧民窟沒有蛋糕店,艾薇妮下班後騎腳踏車趕去了城東南的一個比較平價的商業街。然而,就在回家的路上,她正趕上貧民窟裡的兩大黑幫火拼。艾薇妮被流彈殺死,再也沒能回家。

託圖永遠忘不了那一天。他滿心歡喜地等待,一直等到第二天的清晨。期待變成了擔心,擔心變成了恐懼,直到他等來了天塌一般的噩耗。

託圖說完往事,二人沉默了許久。

託圖說:“都過去了。媽媽要是知道我開了修車鋪,會很自豪的。”

“修車應該是很棒的工作吧。你這身皮衣很酷。”丹龍說道。

“我這身可不是為了酷。皮衣可以一定程度阻隔電力,讓我能正常生活。唉,可惜最近兩年我的電力越來越強,很難控制了。沒想到你竟然不怕電。我的電可是很強的。”

“呃……我以前還真不知道。我小時候生活的地方沒有電。後來也從來沒敢摸過電線,聽人家說電很危險。”

“你長大的村子沒有電?”託圖問道。

“我不是在村莊里長大的。我被遺棄在深山裡,聽收養我的爺爺說,我的哭聲太響,所以找到了我。”

“你爺爺住在山裡?自己住麼?”

“嗯,爺爺說他要悟道成仙,必須在山裡,比較清靜。”

“他是神仙老爺爺?”

“不是。他什麼法術也不會,只會盤腿坐著,閉眼睛想事情。他說那叫冥想。他想著想著就會睡著,還打呼嚕,醒了就說去和仙師相會去了。”

“哈哈,挺有意思的嘛。可是……他不教你法術,你怎麼能不怕子彈呢,難道也是天生的?”

“不是。爺爺說我總是打擾他悟道,就讓我去山裡一個挺遠的地方練習‘絕世武功’。”

“這和法術差不多吧。”

“我當時也以為是,練得很認真呢。後來出了山才知道,那叫廣播體操,根本不是武功。”

“哈哈哈,能健身,不能防子彈。”

“後來有一天,我在山裡做操,遇到暴雨。山上衝下洪水,把我衝到一個洞裡。我在洞裡看到了奇怪的石刻,都是一些小人在做體操,身上還畫著細小的箭頭。我被洪水困在洞裡,閒的沒事幹就按照石刻做操。”

“然後你就練成武功了?”

“然後沒什麼特別的。我是幾年後才慢慢感覺身上有力量在流動。回想起來,大概就是順著那些小箭頭的方向。”

“山洞裡的石刻,看了就能擋子彈?這也太離譜了吧!唉,你有沒畫下來?給我也看看。”託圖來了興趣,卻是將信將疑。

“我本來是想畫下來的。洪水退了之後,我出了山洞,拿了紙筆,結果怎麼也找不回去了。唉……我記性也不太好,早知道就多看幾天了。那洞中的石刻其實很多,我只隨便看了一小部分。”

“你就沒有再好好找找嗎?”託圖焦急地問。

“找了。我仔細找了幾個月呢,就是找不到,奇怪的很。”丹龍撓著頭說。

“對了,你那個山在什麼地方?你是從很遠的國家來的吧?怎麼就來這裡工作了呢?”託圖問。

“嗯,那個國家叫做九州共和國。我去年十八歲了,爺爺說成年了就要自力更生,把我趕出來了。我發現外面的世界好棒,只是什麼都要錢。臨走時爺爺只給了我一百元,很快就不夠吃飯了。我想掙錢,有個好心人介紹了這個工作。沒想到坐了一個月的船才到工作地點,幹了一年也沒發工錢,說是要先還船票錢,還有什麼介紹費之類的,我也搞不懂,反正要還很久才能開始給自己掙錢。”

“嘿!小丹,我去上廁所,你幫我打一局。”不遠處打牌的一個夥計起身交給丹龍一把紙牌。

“我也該回去了,明天再聊。”託圖起身走了。丹龍和他揮手告別,加入了一旁的牌局。

“小丹,我們幾個要走,你要不要一起?”一個夥計低聲說。

“走?去哪?”丹龍問。

“去哪兒都行,逃得遠遠的,讓死老頭和生哥都找不到。”

“可是……我船票錢還沒還夠。”丹龍有些為難。

“狗屁船票錢!咱們是被人給賣了,在這兒白乾活。”

“那……”丹龍一時不知如何回應。

“那什麼那,你就說走不走吧。”那個夥計斜眼看著丹龍,越來越不耐煩。

“要不……先和趙老闆說一聲?咱們都走,店裡怎麼開門啊。”丹龍說出了他的擔心。

“這小子腦子有問題,我早說了。”另一個夥計似笑非笑地對其他幾人說道。

“反正我們都要走,你隨便。但是你要敢和死老頭透露半個字,我們饒不了你!”一個夥計直盯著丹龍的眼睛,威脅道。說罷,那個夥計把手中的牌扔在地上,起身走了。其他幾個人也扔下牌走了。只剩下丹龍,莫名其妙,“怎麼突然不打牌了?我這手牌還不錯哩。”

在多數人眼中,丹龍的腦子似乎“缺根弦兒”,總在難以預測的地方犯傻。只有託圖覺得丹龍很聰明,至少比他自己聰明。從小離群索居,幾乎不與人交流,丹龍能做到現在這個樣子已經很不容易了。

雖然丹龍從不抱怨,但是託圖能從許多丹龍提到過的細節發現,收養丹龍的爺爺並不愛他。這一點和艾薇妮完全不同。那位爺爺好像收養了一個會幹活的小僕人,而且還常常嫌他礙事。丹龍從懂事起就要每天打掃房間,給爺爺燒水沏茶,做各種雜役。除了晚上睡覺,或者天氣特別不好的時候,丹龍甚至不被允許進入屋內。

“這是怎樣的童年生活啊!怪不得別的夥計總是在抱怨,而他卻完全不在乎。”託圖感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