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白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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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林羽將慕容雪的身世告訴了她,雖然上官芸曦之前一直沒有告訴慕容雪,但林羽覺得有些事情,慕容雪有權利知道。
在得知自己的身世後,慕容雪的確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孤兒,好不容易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父親卻早已死去,換作誰恐怕都會被打擊到。
不過慕容雪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她對慕容震並沒有恨。
或許,這就是命吧!
翌日!
面對外界的輿論,上官芸曦出面解釋了紫金山莊爆炸和火災的事,對於上官芸曦的解釋,外界人士分為兩派。
一派將上官家視為敵人,他們覺得是上官芸曦以自己的紫金山莊為代價,想要滅掉競爭對手,給雲海市重新洗牌,維持上官家的利益,併發誓要讓上官家對自家家主的死付出代價。
而另一派則表示支援信任上官芸曦,當然在這一部分人中,還有一大部分是高興家主的死,因為他們要奪權,不管這件事是不是上官家策劃,都不重要,因為他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
總之這件事眾說紛紜,一時間將上官家的推上了輿論漩渦。
上官家的股市大跌,各行產業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一些影響。
……
雲海市南城區的某個豪華酒吧內!
林羽正手握酒瓶喝著酒,他並不是一個人在喝酒,而是陪一個女人喝,慕容雪。
慕容雪剪掉了她那一條馬尾辮,留著乾淨利落的齊肩短髮,上身穿著一件白色羊毛衫,外面披著一件粉紅色外套,看上去青春靚麗。
林羽喝酒喝的並不多,慕容雪比起他來,喝的就有點猛了,她的旁邊放著兩個空了的洋酒瓶子,都是她一個人喝的。
林羽一瓶酒都還沒有喝完,她已經對瓶吹了兩瓶。
林羽並沒有阻止她喝酒,因為他知道慕容雪的心情很不好。
俗話說借酒消愁愁更愁,但依然有那麼多人喜歡借酒消愁,或許,他們喜歡的就是這種感覺。
酒吧的其他人不管是客人還是服務生,都以一種很鄙視的眼神看著林羽。
他們以為林羽故意想要灌醉這位美女,然後拉到酒店做一些少兒不宜的事情。
也難怪他們這麼想,因為這樣的事,他們這種經常混跡酒吧的人見過不少。
林羽完全無視周圍異樣的目光,他的注意力一直落在慕容雪的身上。
不得不說,慕容雪的酒量非常好,喝了兩瓶洋酒也只是略有醉意,又叫了第三瓶。
換作別人,一瓶洋酒下肚恐怕已經醉的七葷八素了。
慕容雪的酒量之所以這麼好,可能也跟她經常跟著上官芸曦出入各種酒會有關,酒量都是慢慢鍛煉出來的。
“差不多得了,我送你回去吧!”
見慕容雪並沒有停止的意思,林羽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勸一下,他並不反對慕容雪喝醉,但卻不希望看到她無止境的喝下去。
“你怎麼一瓶還沒喝完?太遜了!今天我請客,不用給我省錢!”
慕容雪瞥了一眼林羽手中的酒瓶,不滿的嘟囔一句,與林羽手中的酒瓶碰了碰,繼續灌了起來。
見自己勸不了慕容雪,林羽也不再勸他,乾脆跟她一起喝了起來。
既然她想醉,那自己就陪她醉!
“先生您好!”
正在林羽喝的盡興時,一名身穿小西裝的服務員輕輕碰了碰林羽的肩膀,臉上掛著微笑。
“有事嗎?”
林羽瞥了他一眼,繼續喝著自己的酒,心想這傢伙不會是來向自己要小費的吧?
“那邊的先生想要和您換一下位置,他之前一直在這個位置喝酒,習慣了,可以嗎?”
順著服務生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見一名腦滿腸肥,滿臉橫肉的男子坐在不遠處。
男子那粗壯的脖子上掛著三條純金項鍊,一身的暴發戶氣質,在其身後還站著兩名西裝保鏢。
兩名保鏢雙手背在身後,就這麼站在那裡看著胖子喝酒。
“不可以,我不想換!”
林羽搖了搖頭,喝酒坐哪張桌子不能喝?那胖子什麼毛病?
“先生,我剛剛可能沒有跟您講清楚,那位先生說只要您和他換個位置,這一萬塊錢就是您的了!”
只見服務員從身後拿出一疊紅色鈔票遞給林羽。
一萬塊錢就為了和自己換個座位?這傢伙果然是個暴發戶!
雖然以林羽現在的身價根本看不上這小小的一萬塊錢,但只是換個座位而已,自己沒有任何損失還能有錢拿,而且還成人之美,何樂而不為?
林羽伸手接過了服務生手中的一疊鈔票,對正在喝酒的慕容雪說道:“慕容小姐,我們去那邊喝酒吧!”
“先生,您誤會了,那位先生只是和您換位置,並不是和這位小姐,這位小姐依然在這裡!”服務生笑著說道。
林羽眉頭一皺,再次看向不遠處那名胖子,那個胖子卻根本沒有看他,一雙淫邪的目光一直落在快要喝醉的慕容雪身上,嘴角的哈喇子都要流出來了。
林羽這下算是看明白了,這死胖子根本不是單純的想要換座位,他的目標是慕容雪。
胖子名叫楊忠,天羽會下的一個地下大佬,自己開了一家小公司,資產不多不少,有個小几千萬。
幾千萬的資產在雲海市這種城市或許不算大人物,但他的後臺是天羽會,就憑這個背景,這一帶沒有任何一家酒吧的老闆敢不給他面子,更別說客人和服務生了。
楊忠經常來這家酒吧喝酒,當然了,喝酒只是其次,主要還是為了獵豔。
像他這種不愁吃喝的人物,最大的愛好就是玩女人了。
今天他一來就看上了慕容雪,他發誓,這絕對是自己見過最純真的女孩,不是自己平日裡玩的那些妖豔賤貨可比。
只是這位美女旁邊已經有一個男人了,而且這個男人似乎也對女孩心懷不軌,不然為什麼女孩一直喝酒他不阻止呢?
這麼一塊天鵝肉,與其讓癩蛤蟆叼走,不如讓自己這個白馬王子來享用。
此時的楊忠將林羽當成了癩蛤蟆,把自己當成了白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