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和市GA局。

沈棟樑失魂落魄地從局子裡走了出來,臨近大門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

這地方,他已經是第三次來了。

前兩次,他都是被警局的人帶過來的,頭一回的原因是盜竊未遂,第二回是和劉剛有關。

而這一次,是他主動過來的。

他快撐不下去了。

什麼破1024工程,全他媽是假的!

劉剛對他的好,也都是假的!

該死的傢伙,把他的積蓄全都騙得一乾二淨,現在的他,兜裡比臉還乾淨!

走出警局的大門,沈棟樑面帶茫然的左右環視一圈。

他,該去哪?

房租到期,沒錢交了,他現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給以前的朋友打電話,別人都是避之如虎。

難不成今晚要睡大街了?

念及至此,沈棟樑默默地攥緊了拳頭,日子,怎麼忽然過成了這樣子?

五年前,他們家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起碼吃穿不愁。

現在呢?

老婆,老婆跑了。

孩子,孩子不見了。

有家也不能回。

都怪那兩個兔崽子!

越想,沈棟樑心裡越恨,如果不是那兩個兔崽子搞鬼,他堂堂打工人,何至於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地步?

但憤怒歸憤怒,沈棟樑便是想要報復,也是無處發洩。

人都見不到,他還能怎麼辦?

報復社會?

瘋了差不多。

“唉。”

半晌,沈棟樑嘆了口氣,別的不管怎麼樣,起碼得找個落腳的地。

先找份工作,工資多少無所謂,包吃包住就好。

走著走著,沈棟樑就來到了一家酒店跟前。

招工啟事!

誠招洗碗工,包吃包住,月薪200。

兩百的月薪,低是低了一點,但沈棟樑也沒得選,好不容易看到一個包吃包住的工作,他哪有資格挑?

藉著反光玻璃,沈棟樑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後揹著牛仔包,不緊不慢地的走進了酒店大堂。

……

……

……

燕京。

第二人民醫院。

“弟,我來了!”

沈默揹著書包,手上提著一個保溫桶,笑吟吟的走進了病房。

弟弟的手術,很成功!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幾個月,弟弟的聲帶就能慢慢恢復。

看到沈默走了進來,李傑不著痕跡的用筆記本蓋住了下方的那封信。

信是松和那邊寄過來的。

董大爺在信中跟他說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沈棟樑那個傢伙,居然捲進了傳銷案。

唔。

以受害者的身份。

據說,沈棟樑被騙了幾千塊錢,身上的積蓄被騙的一乾二淨。

得知此事,李傑心裡樂開了花。

果然,人賤自有天收!

“又在看書?”

臨近病床,沈默低頭瞥了一眼小桌板上的筆記本和《基礎樂理知識》,隨後,她眉頭一皺。

“醫生都說了,你最近要好好休息,少動腦。”

沈默一邊絮絮叨叨地說著,一邊熟練的開啟保溫桶,將桶裡的粥倒到了配套的碗裡。

眼見粥還冒著熱氣,沈默拿出勺子淺淺的嚐了一口。

“嗯,溫度正好。”

“吃吧。”

說著,沈默把碗往李傑的身前推了推。

李傑笑著點了點頭,端起碗就準備乾飯,而沈默,則是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滿臉笑容的盯著弟弟。

“我今天碰到了一件好好笑的事,張悅(沈默閨蜜)今天收到了一封情書。”

“結果,你知道嗎?”

“開啟一看,裡面竟然是空白的,什麼都沒寫。”

說著,沈默咯咯一笑。

像這樣的日常分享,幾乎每天都會有,在她看來,弟弟一個人在家,又沒什麼朋友,肯定很孤獨。

所以,她就想著和弟弟說說學校裡的事。

哪怕是一些很瑣碎的小事,哪怕是經常重複的事,她也不厭其煩地說了一遍又一遍。

聽著沈默分享的趣事,李傑的臉上時不時地升起一道笑容。

他知道沈默的心思。

雖然他不需要這些東西解悶,但他還是願意聽得。

很快,李傑就把碗裡的粥喝完了,一旁的沈默見狀,連忙起身動作熟練的收拾起了碗筷。

做飯什麼的,沈默是個門外漢,但家務什麼的,她還是很擅長的。

兩人日常生活中,分工極為明確,買菜、洗碗是沈默的,做飯是李傑負責。

收拾好碗筷,沈默又重新坐了回去,繼續分享著學校裡的趣事。

直到天色漸暗,在李傑的催促下,她才依依不捨的離開了病房。

和後世相比,九十年代初的治安環境要稍微差一點,沈默又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

雖然醫院距離他們住的地方不遠,但為了出行安全,早一點回去,總歸是沒錯的。

其實,依照李傑的意思,沈默完全不用來的,醫院裡又不是沒有食堂,但沈默執意要每天過來。

“花的心藏在蕊中,

空把花期都錯過,

你的心忘了季節,

從不輕易讓人懂,

為何不牽我的手……”

回家的路上,沈默路過一家音像店時,忽然腳步一頓,這首歌的旋律,挺有意思的。

想到這裡,沈默當即步子一轉,走進了音像店。

“老闆,伱放的這首歌,叫什麼?”

坐在收銀臺後面的中年男子,笑著介紹道。

“花心,臺省的一位歌手唱的,叫什麼來著?”

“對了!”

“叫周樺建。”

沈默低聲唸叨了一下這個名字,她好像聽閨蜜提到過這個名字。

緊接著,沈默從口袋裡掏出荷包。

“老闆,給我來一盒磁帶。”

“好,你等一下。”

中年男子笑著點了點頭,直接從身後的貨架上拿了一盒磁帶,

“十塊錢。”

“給。”

聽到這個價格,沈默沒什麼表示,她不是頭一回買磁帶了,十塊錢的售價,不算太貴。

一些國外歌手的磁帶賣的更貴,基本要賣到13-15的樣子。

當然,盜版的會更便宜,一般而言,盜版磁帶只要五塊、八塊的樣子。

但喜歡音樂的沈默很清楚,寫一首好歌的難度。

所以,她願意支援正版。

付完錢,錢貨兩訖,沈默邁著小碎步離開了音像店,和之前相比,她的步伐明顯快樂幾分。

此時,沈默的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儘快回家,好好聽一聽這盒磁帶裡的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