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去了?

沈默一臉茫然的楞在原地,不回去了,他們能去哪?

【我們先去市委機關。】

【舉報大爺虐待你,要求剝奪他的監護人身份,然後把賠償金要回來。】

後面這句話的手語比較複雜,沈默有點不懂。

【我看不懂。】

眼見如此,李傑重新回了一句話。

【先去市委,到時候由我來和他們交流。】

棉紡廠失火案剛剛過去一個月,餘波仍在,李傑就是要利用這個機會,直接讓沈默逃離‘魔窟’。

寧願住在孤兒院,也不能重新回沈棟樑家裡。

然而,他現在一個八歲的孩子,根本就沒有資本和沈棟樑正面硬鋼。

所以,他必須要借勢。

把家暴的事鬧大,越大越好。

而在松和市這片地界,最大的莫過於當地政府。

棉紡廠失火案,一共死了二十三個職工,其中,只有他們家是父母雙亡。

這一點,足夠特殊。

另外,李傑是聾啞人,這也是一項優勢。

憑藉這兩點,市委機關絕不會撒手不管,畢竟,普通的小孩,可不知道向市委機關求助。

而且,去過市委,李傑還會帶著沈默去松和日報。

八十年代末,紙媒就是無冕之王。

誰也不敢忽視報紙的影響力,哪怕是當地的政務機關,也不行。

李傑要讓全市的人都知道沈棟樑的‘真實面目’,如此一來,至少可以爭取到三四年的‘震懾期’。

等到三年之後,即便他們姐弟被公眾遺忘,他也不再擔心沈棟樑搞什麼小動作。

只要沈棟樑敢伸手,他伸了哪隻手,李傑就剁了哪隻手。

【好。】

半晌,沈默回了一個‘好’字。

【走。】

李傑牽著沈默的小手,大步流星的往市委大院走去。

這一次,他們只能用走得。

沒辦法,誰讓他們兩個兜裡都沒錢呢。

好在棉紡廠距離市委機關不是很遠,只有三四公里的路程,即使走得慢一點,一個小時也能趕到。

途中,李傑和沈默的組合也吸引了一部分路人的關注,但也就那樣。

這年頭,小孩子單獨出門,並不算什麼稀奇事。

約莫一個小時後,兩人來到了江陽路上的市委機關。

不過,市委大院的門,不是那麼好進的。

市委到底不是市民中心那樣的公共辦事處,非公務性質的來訪,必須要登記入內。

李傑和沈默在市委機關的門口站了一會,門口的保安大爺揹著手來到了他們面前。

“兩位小朋友,你們是誰家的孩子啊?”

雖然大爺的神色很和善,但沈默還是微微往後退了一步。

自從父母死後,沈默變得越來越內向。

這時,李傑上前一步,又來了一套啞巴三連。

先指了指嘴巴,發出阿巴阿巴的聲音,然後又指了指耳朵,搖了搖頭,最後,做出握筆的姿態,在空氣中寫寫畫畫。

看到這一幕,老大爺的粗眉毛慢慢皺起了起來。

他在市委機關當了三十幾年的門房,雖然他不敢說認識所有人,但市委裡有名有姓的人,他基本都認識。

據他所知,市委機關裡好像沒有哪家的孩子是聾啞人。

“跟我來吧。”

老大爺丟下這句話後,也不管李傑聽懂沒聽懂,徑直轉身往門衛室行去。

李傑見狀連忙拉著沈默跟了上去,步行的過程中,他發現老大爺的腿腳好像有點不太利索。

對方走起路來,深一腳淺一腳的,雖然症狀很輕微,但這種事哪能逃得過李傑的眼睛?

這人的右腿早年間應該受過傷。

不一會兒,他倆跟著老大爺走進了門衛室,隨後,老大爺從抽屜裡掏出一沓信紙以及一支圓珠筆。

顯然,他看懂了李傑的‘手語’。

接過圓珠筆,李傑立刻站在桌子前,寫出了來意。

【爺爺,你好,我們是棉紡廠家屬,上個月,我們的爸爸媽媽都死在了火災中……】

看到這行字,老大爺心中一震,隨後他看向倆人的眼神中不由多了幾分憐憫之色。

【爸爸媽媽死了,我們很傷心,不過,上級領導很重視,給了三千塊的撫卹金。】

【但!】

寫到這裡,李傑故意加重了寫字的力道,圓珠筆的筆頭當即劃破了信紙。

【我們家的一個親戚,我爸爸的堂弟沈棟樑,以收養我姐姐的名義,代領了撫卹金。】

【大爺和大娘嫌棄我是聾啞人,把我送去了孤兒院】

【他們不僅分離了我們姐弟,而且收養我姐姐之後,還虐待我姐姐,經常打我姐姐】

【直到現在,我姐姐背上的傷還沒有好透。】

看到這裡,老大爺再也遏制不住心中的怒意,怒聲喝道。

“混賬!”

他這一聲暴呵,倒沒有嚇到李傑,因為李傑聽不到,反而是一旁的沈默被嚇得一抖。

只見沈默的嘴巴瞬間癟了起來,眼眶中也盤起了一堆小珍珠,眼瞅著就要掉下來了。

此刻,老大爺暫時還沒有注意到快哭的沈默,他正在氣頭上,那張滿是皺紋的臉,都被氣的直抽抽。

這個沈棟樑,簡直是豬狗不如!

堂兄弟死了,留下一對兒女,對方最先想到的不是關照,而是奪取人家的撫卹金。

事後,收養也搞區別對待!

怎麼?

聾啞人就不是堂兄弟的血脈了?

還有,收養了人家的女娃娃,不好好對待就算了,還打人家娃娃?

人家娃娃的父母,屍骨未寒,你沈棟樑就這麼對待人家的娃娃?

良心,被狗吃了嗎?

老大爺年輕時是上過戰場的軍人,52年的時候,負傷退到了後方,再之後,他就回到了老家松和市。

上級機關考慮到他的貢獻,本來是準備安排他去機關單位的,但老大爺不願意。

最後,老大爺自己選擇了門衛的工作。

他這一干就是三十多年,市委的班子都換了好幾屆了,他還在堅守著崗位。

期間,也有領導準備讓他去辦公室工作,但老大爺卻是不為所動。

許久,老大爺從憤怒中回過神來,他抓起李傑的胳膊,領著倆孩子就往市委大樓走。

“走!”

“爺爺今天給你們討個公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