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孫杰:“你洗手了嗎?”

孫杰說:“沒有,為什麼要洗手,我又不吃東西。”

李文勇氣笑了,踹了他一腳:“你講不講衛生?從廁所裡出來不洗手,等下全部摸在牌上,然後又吃東西。”

大家已經聽不下去,都在乾嘔了,都衝孫杰說:“嘔唔,快快快,孫杰快去洗手。把你那個對講機的外殼也好好用水擦一下。”

“孫杰,你這個混蛋,你也太不講衛生了,虧我還跟你待在一起這麼多年。要命啊。”

李文軍笑著提醒:“孫杰,那個對講機擦一下就好啊,不能泡在水裡,不然就廢了。這會兒我可找不到多的給你。”

孫杰罵罵咧咧去了:“你們這幫人太講究了。上個廁所還洗什麼手,跟個娘兒們似的。”

孫杰再次回來,一邊在身上蹭著手一邊坐下。

車子剛好緩緩進站了。

李文軍瞥見剛才那個人急匆匆下車,疑惑地喃喃自語:“剛才列車員說,這一個車廂的人都是到省城的。”

孫杰剛才是拿著對講機去洗手的,可是回來的時候,手裡卻是空的。

李文勇和李文軍交換了驚訝的眼神,然後幾乎一齊跳了下去。

其他人嚇了一跳:“老大,你們幹什麼。”

“站住。”李文勇指著那人。

那人看李文軍他們追過來,嚇得臉色發白,拼命地跑。

站臺上人來來去去堵住了李文軍他們的去路。

李文勇拿起對講機把聲音調到最大:“小偷,站住。”

已經跑到站臺另一頭的那人懷裡立刻發出李文勇雷鳴一般的聲音:“小偷,站住。”

所有人都瞪著他,站臺上的乘務員朝他走過去:“同志,你等一下。”

那人往後退,還要跑。

李文軍抓過李文勇手裡的對講機,對著那人的後腦勺扔了過去。

“砰!!”

對講機正中那人後腦勺。

那人應聲往前栽倒,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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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軍和李文勇過去,摁著他,從他身上搜出了個對講機。

乘務員皺眉:“怎麼回事?”

李文勇說:“他是小偷,偷我們東西。”

這時候車上的乘警也下來了。

旁邊的乘客說:“這個東西是他們的,剛才還在車廂裡用了呢。”

火車拉響了汽笛。

李文軍說:“我們要上車了,能不能把他抓到車上再審問。”

乘警點頭:“好,大家都不耽誤行程,剛好我也把他抓到省城站的派出所去。”

孫杰這時才說:“誒?我的對講機呢?”

其他人叫起來:“特麼的連我們的東西都敢偷。”

“真是不怕死。打死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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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警給那人戴上手銬,和李文勇一起扶著那人上了車,在餐車裡找個座位,把那人放下。

李文軍接過孫杰手中沒喝完的汽水,對著那人臉上一澆。

那人哼了一聲,幽幽醒來。

睜開眼就看見一圈牛高馬大、凶神惡煞的男人們站在乘警後面陰森森地瞪著他,那人翻著白眼又要暈。

乘警拍了拍那人的臉:“喂喂喂,醒醒,裝暈也沒用。”

那人閉著眼,渾身發抖:“我怕他們打我。”

李文軍氣笑了:“偷東西的時候怎麼不怕。”

那人帶著哭腔:“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發現了。再說我也不算偷,是你們自己忘在洗手檯上的。我是撿來的。”

公安斥責到:“還敢狡辯。你都知道這是他們的,還拿走,不是偷是什麼?”

李文勇皺眉問:“誰讓你來偷的。”

李文軍剛才睡著了,包裡有錢,這人都不偷,偏偏在看見對講機以後才動手,明顯就是衝著對講機來的。

一個陌生人,怎麼會知道對講機的重要,突發奇想的來偷這個?

肯定是有知道內情的人指使。

那人縮成一團:“剛才在礦區站的時候,有人跟我說,你們身上帶了對講機,如果我能拿到一個然後立刻下車,坐下午那趟回礦區站,放在站臺值班室,就能從值班室那裡拿五十塊錢。我想著這個錢太好賺了,就動了邪念。”

李文軍氣笑了:“這東西,我賣給別人賣五百塊一個,你竟然打算五十塊就賣了。1979年頒佈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五百塊錢絕對算是數額較大了,搞不好就是終身監禁,或者死刑。你還是老實交代,爭取坦白從寬吧。”

那人嚇了一跳,睜大了眼睛,臉色蒼白,說話都不利索了:“我我我真不知道這個東西值這麼多錢。”

李文軍看了一眼李文勇。

李文勇對其他隊員說:“我們先回去,讓公安同志好好審一下。”

李文勇也聽出這個賊話語裡的漏洞了:站臺上這麼多人,幕後指使人怎麼就精準地找到了合適的、也許是這列車上唯一的賊,來幹這件事。

再說偷一個對講機也沒有用,要偷就偷兩個。

說明想要這個的人不是衝著它的功用來的,而是有另外的目的。

這麼多人在這裡,這個賊壓力太大是不敢說實話的。

而且,知道他們身上有對講機的人,都是礦區的人。

等下萬一這個人供出一個不能讓太多人知道的名字來,就不好了。

李文軍才示意李文勇把其他隊友帶開。

其他人雖然不願意,卻也只能跟著李文勇離開了。

李文軍等身邊安靜下來,才說:“前兩天去電子廠偷東西的人是你吧。”

那人一愣,頭搖得像撥浪鼓:“不不不,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你沒有證據不要血口噴人。”

李文軍越發肯定了自己的猜測。而且這樣一來,這一切就都講得通了。

郭銘哲其實那天已經捉到了賊,他知道李文軍他們會帶對講機坐火車去省城,就要挾這個人幫他偷對講機。

可惜,他沒有證據。

就算是讓這個人得手回去礦區站臺交接,郭銘哲也未必會出現。郭銘哲那麼狡猾,應該會換個時間,用別的方式聯絡這個賊。

這個賊不是礦區的人,連郭銘哲的名字和身份都不知道,而且偷公共財物比偷個人的東西,定罪要重得多。

這個賊肯定打死也不會承認他曾經去電子廠偷盜的是。

所以現在他們再逼問問他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