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邏輯,是謀殺案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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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張人皮面具,徐浩是在遊樂場門口發現的。
面具太多,將這張人臉蓋在下面,不過徐浩卻精準的一腳踩了上去。
“遊樂場?”
吳警官挑了挑眉,隨後搖頭嘆氣道:
“找了,那個遊樂場已經被封閉,今天中午的時候,大隊跟瘋了一樣,好傢伙,文職也開車去了遊樂場,近百人的警察全在遊樂場瘋狂搜......”
“甚至還有離得近的,附近的派出所民警也幫著搜。”
“但可惜,一直到現在都沒搜到。”
三條人命,甚至還是起步三條,對於靠旅遊,而不是硬實力的經濟產業發達的市區......
是致命的!
這裡不是江三市,一起變態惡劣性案件,很有可能導致遊客大幅度下降!
這對邵安市來說,是絕對不可接受的。
當時的刑偵大隊大隊長都急眼了,親自去帶人搜查屍體,就為了早日破案。
“不是面具發現的那個遊樂園!”
徐浩突然開口說道,他腦海中整理的這起案件,屍體與人皮的位置路線!
不是那個遊樂場?
吳警官愣了愣,邵安市是旅遊熱門城市,所以遊樂場這方面的建築較多。
除了案發現場的,那大概還有幾十個,這得搜到什麼時候去!?
“吳警官,在說屍體藏在遊樂場前,我們得先想件事!”
徐浩開口道,這算是給案件定性。
“這起案件是謀殺,還是激情殺人!?”
謀殺和激情殺人,並非說是死的驚悚,兇手取走了什麼就可以定性!
打個比方。
a是個小心眼的人,常年嫉妒b,兩人並沒交情,但a卻制定計劃,讓b在那幾天的心情極度不好,隨後又在對方心情低估時故意說出扎心事,激怒對方,交手後自己防衛過當殺害對方。
在上帝視角,這是謀殺,但警察視角,就是一起簡單的激情犯事,隨後被反殺。
再舉個例子。
一個從精神病院逃出的精神病,逃出五分鐘後看到有個人長相好看,用一分鐘將他殺了,將臉皮剝下帶走,將屍體丟棄,十分鐘後又看到個更好看的,再次殺害人,重複操作。
這算是激情殺人,還是謀殺?
說是激情殺人,但常人第一眼都不會這麼認為。
說是謀殺,但事實卻就是激情殺人,一個精神病犯了病。
是否是謀殺和激情殺人,都需要理清裡面是否存在邏輯才敢定性!
所以,任何案件定性,絕不是相信第一眼的直覺!
至於這起案子的兇手都將受害者臉剝下來了,為何還不能定性是謀殺......兇手都能將人的臉剝下來製成面具了,你怎麼能指望對方是個正常人,而不是精神病呢?
精神病殺人,還需要理由,還需要謀劃嗎?
他可能看你一眼,就想殺了你,掏出你的褲袋皮筋去打玻璃。
所以,即便有的案子真的能一眼看出是謀殺.......
那也要經過專案組認真討論,充分交換各種意見,將所有已知線索推理好幾遍。
一場會開了幾小時才定性,是很常見的!
“大隊沒敢定性......”吳警官皺了皺眉。
刑偵大隊不敢定性,怕判斷錯誤影響進度。
專案組才剛來不久,正在勘察現場收集線索,案件現在還沒定性。
“我個人覺得是謀殺。”王超在旁邊插嘴道。
徐浩點點頭。
“我也認為是謀殺。”
“這起案子兩種殺人心理都有一些。”
“受害者沒有共同點,很像激情殺人的特徵。”
“但,如果沒發現面具的話,我的歐可哦啊嗎大概會保持兩者之間的平衡點......”
徐浩看了看和他相同猜測的王超,又看了看吳警官。
“兇手將臉皮剝下,隨後製作成面具,不管這是目的也好,癖好也罷,但......”
“他丟面具的地點卻很有邏輯!”
徐浩肯定道,在他的思考中,如果沒猜錯的話,第三位受害者的屍體就在遊樂場!
“超子發現的第一位死者,是在離臉皮五公里外的酒店被殺,但面具卻在我住的酒店門口丟棄!”
他撿到的第一張人臉,屬於王超找到的第二具屍體,第二張人臉,屬於第一具屍體。
“第二具屍體,超子說是在小船開始遊動不遠處,也就是起點被發現。”
“但死者的臉,卻被丟在另一條河,小船專案遊動範圍的末尾,被我撿到!”
“而第三張人臉,我是在遊樂場門口發現的......”
“總體來看,你們有沒有發現一個共同點?”
共同點?
哪有什麼共同點?
看著吳警官和王超那迷茫的神情,徐浩沉聲道:
“起點,與終點!”
“不管是遊樂場,還是酒店!”
“受害者都是在裡面,也就是所謂的起點死的,而臉皮,卻被兇手有意丟在另一個特質相近的建築門口......”
“當然,順序也有可能顛倒過來,河底是終點,酒店門口垃圾桶是起點。”
“但不管怎樣,兇手在對每一個受害者,不管是殺害後的地點,還是丟棄人臉面具的地點,都是有他那一套的規則的!”
“吳警官,你應該知道,一場刑事案件,如果線索串聯起來,符合某些特定的邏輯亡......”
“那百分之九十的機率,是謀殺,因為謀殺的計劃制定,需要邏輯!”
邏輯,是謀殺的前提!
任何計劃縝密,沒有漏洞的謀殺計劃,都需要極高的邏輯縝密性!
只有激情殺人,連環殺人案的殺人過程中,才會沒有一些可串聯起來的推理性線索!
但如果是謀殺,那隻要警察洞悉了他的思路,知道了兇手的心理邏輯......
就能破案!
“第三張面具的發現點,完全符合前兩次推理的‘邏輯’!”
徐浩說道,聲音不大,僅能讓話語清晰傳進二人的耳中。
但這聲音,卻在二人心中無比響亮!
“那麼按照邏輯......”
吳警官興奮起來了,徐浩說的很清晰,他聽得懂!
王超也抬起了頭,他也聽懂了,連忙補充道:
“兇手拋掉第三次屍體的地方,不會在發現人皮面具的遊樂場,而是.......”
“其餘的遊樂場!”
徐浩點點頭,“對。”
“並且屍體離受害者消失的臉皮,還不會很遠!”
王超肯定道:
“也就是說,第三位受害者的屍體,隱藏在發現人臉處遊樂場的周圍的遊樂場,且離它不遠!!!”
想到這,吳警官眼睛亮了起來,但緊接著又熄滅了。
“不對,雖然推理很好,我也相信,但......”
“大隊不一定信,現在人手很緊缺,我老大的意思是全力配合專案組......”
全力配合專案組?
意思是穩住自己不出錯,也就是什麼都不主動做,只按照專案組的話行動!
這比趙濤還穩健啊......
徐浩內心吐了個槽,看著吳警官的眼睛眯了眯。
“吳警官啊,伱想不想要功勞啊?”
吳警官狠狠的點了點頭,“想!”
“做夢都想!”
“那你覺得,是將這個訊息透露給不一定理會的大隊,讓大隊找到屍體的功勞大,還是......”
徐浩循循善誘道,頗有一種‘拍花子’的意味,旁邊的王超縮了縮脖子。
“還是自己為了不給大隊添麻煩,避免浪費警力,自己出去親自找到屍體的功勞大?”
聽著聽著,吳警官的眼亮了起來。
“但是,現在我抽不出手啊,沒時間,大隊太缺人了......”
徐浩再次開口,“不不不,即使是再缺人,就算是兩班輪換,也有下班回家睡覺的功夫嘛......”
“這下班的時候,還想著案子的警察,用休息時間找到了屍體,這功勞......”
“你說大不大!?”
吳警官的眼徹底亮了起來,他胸膛起伏,呼吸聲逐漸變粗。
上班時間找到屍體有功勞,但卻是本身的職責,若是下班後還想著案子,用緊巴巴的休息時間找到受害者屍體......
那這可就是模範警察,市局標杆,省裡表揚的人物了!!!
想到這,吳警官頓時坐不住了。
徐浩看了看時間。
“吳警官,現在快十一點了,你快下班了,你說......”
“一個小時後,是不是個很利於行動的時間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