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傳畢竟不是什麼畫家,繪畫能力十分堪憂,不過好在他還能夠畫出一個囫圇的人身體形狀,在後背右側肩胛骨的位置上畫了一個有些近似於三角形,但是又缺少了尖角部分的形狀。

“這個我們拿走,剩下的交給你們處理?”寧書藝拿到那張畫之後,起身對羅威說。

羅威點點頭:“行,這邊有我們,齊天華就在隔壁屋呢,你們倆快去忙你們的吧!”

寧書藝和霍巖起身往外走,鄭傳有些摸不清狀況,連忙開口:“誒?怎麼這就走了啊?不再問點別的了麼?警……”

後面的稱呼在霍巖投過來的目光中,又再次消音了。

從審訊室出來,回到辦公室的一路上,寧書藝一句話也沒有說,手裡面掐著那張畫像,感覺自己的心臟都在砰砰地跳著。

打從接手這個案子以來,她就一直覺得這個案子裡充滿了許多的不合理之處,但是又無從下手,本來早些時候在和章廣慧聊天的過程中,她就已經忍不住做出了一些推測,現在鄭傳到處找李偉,跟他們說起的這些,就等於再一次印證了自己原本沒有辦法落地的猜想。

她不開口,霍巖自然也不是一個話密嘴碎的人,兩個人到了辦公室,不等寧書藝開口,他就已經先從卷宗裡面把屍檢報告抽了出來,兩個人湊在一起仔細又把報告中的記錄看了一遍。

“所以咱們這個案子,確定在浴池裡的水泥塊中發現的男性死者,右肩胛骨偏下位置處,有一個傷疤,並且形狀與方才鄭傳描述的非常相似!”

寧書藝把鄭傳畫得那張畫工堪比兒童簡筆畫一樣的圖樣放在屍檢報告旁邊,儘管筆觸是很凌亂的,但是在屍檢報告上的疤痕照片旁邊一對比,也是肉眼可見的外形一致。

寧書藝看著桌上的報告和旁邊的那張紙,深呼吸了幾次,扭頭看了看霍巖:“你怎麼看?”

“跟你一樣。”霍巖回答得斬釘截鐵,“死者的身份有可能需要重新認定。”

“是啊。”寧書藝點點頭,“兩具屍體被水泥包裹,之後又加上腐爛的因素,面部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壞,尤其以男性死者的面部破壞程度為最高。

當初對死者身份的初步認定,本身也是基於兩個人的體貌特徵與鄧慶蓉、常君超母子相符合,常君超背後有疤痕,男性死者也有,兩者身高體型都吻合,包括血型也是一致的。

但是血型一共就那麼幾種,不能作為認定身份的主要證據,偏偏鄧慶蓉和常君超母子已經沒有什麼在世的直系血親,所以一直也沒有辦法做DNA比對。

咱們之前認定死者是鄧慶蓉母子兩個的主要依據,除了身材體貌特徵上的相似,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在案發現場有遭遇了入室盜竊的痕跡。”

“現在看來,入室盜竊的痕跡的確不假,但是和最初的判斷可能略有出入。”霍巖點點頭,“我們認為有可能入室盜竊是在命案發生之後的誤打誤撞,或者是李偉因為巨大的金錢誘惑,入室盜竊殺人。

現在李偉也同樣失蹤,如果鄭傳的說辭沒有問題,那這件事可能剛好是另外的一個方向。

常君超在殺害鄧慶蓉的過程中,遇到了入室盜竊的李偉,因為被李偉撞破了自己的罪行,他決定殺人滅口。

案發現場的掙扎搏鬥痕跡就是在那個時候留下來的,常君超在殺害李偉之後,發現李偉與自己身高體貌相似,就給他換上了自己的衣服,與鄧慶蓉一起用水泥漿填埋在浴池裡面。

至於血型和背後的疤痕,就只能用事有巧合來解釋了。”

“這樣的假設現在看來成立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寧書藝若有所思,牙齒無意識地輕輕咬著食指關節,過了一會兒,她又提出一個新的疑點,“你還記得那枚指紋吧?”

“記得,李偉留在案發現場的。”霍巖回答。

寧書藝擺擺手:“指紋肯定是李偉的,這一點咱們已經確認過了,但是是不是他自己留在現場的,不好說。

那枚指紋當時在案發現場被發現的時候,是模模糊糊的,不太清晰,我們最初認為是因為匆忙之間不小心留下,所以才會那麼模糊。

但是咱們透過跟李偉打交道比較多的派出所民警也瞭解到了,這個李偉看電影看魔怔了,覺得自己可以想辦法把自己的指紋都給磨掉,這樣就不會留下可供追查的線索。

結果沒想到現實當中想要把指紋磨平磨光是不現實的,所以只是讓自己的指紋變得不那麼清晰,被磨得模模糊糊而已。

咱們想一下,如果是在廝打搏鬥過程中不小心留下來指紋,的確是模糊的,但眼下咱們已經確認過,現場那一枚的模糊屬於李偉的有意為之。

案發現場可以說整體來講都比較乾淨,並沒有發現任何其他的外人留下的指紋,就連章廣慧之前去鄧慶蓉家裡找她吵架,咱們都沒有發現她的指紋留下來。

很顯然是有人特意就容易留下指紋的特殊位置專門清理過。”

霍巖明白了寧書藝的意思:“一個經驗豐富的慣偷,甚至在服刑之後,還學習到了如何透過金額不足來規避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風險。

這樣一個謹慎細心的慣偷,不大可能連關鍵位置都知道擦拭處理,卻偏偏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別處留下過那麼一枚足夠稱之為證據的指紋。

所以,那枚指紋很有可能是別人替他留下的,比如說常君超。”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常君超也算是一個心思縝密的人了。”寧書藝忍不住感慨,“案發現場我們提取到了許多常君超和鄧慶蓉母子在生活中留下的雜亂指紋,並沒有全部都擦拭過。

但是外人來回可能碰到並留下痕跡的門把手之類地方,卻又是被擦拭過的。

他這是很清楚,作為生活在那個房子裡的人,他很清楚他的指紋大量存在在那個房子裡面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