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5章 警察局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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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銀行,人不少。
張為民取了號,跟劉芳芳坐在長椅上等著叫號。
劉芳芳心裡一直盤算著怎麼過今天這一關。
終於聽到叫他們的號了,劉芳芳拿著存摺坐到銀行櫃檯前,張為民就站在她身後。
“您好,辦理什麼業務?”
“我取錢,五萬!”
“存摺裡不是有五萬五嗎?全取出來!”
張為民對劉芳芳低吼。
“能不能給我留上五千?”
劉芳芳可憐巴巴地看著張為民。
“不能,這些錢跟你半毛錢關係沒有!”
張為民繼續低吼著。
銀行櫃員察覺到了一些異常,問道:
“這位先生,您是幹什麼的?”
張為民說:“哦,我是她老公,陪她一起取錢的。”
這時劉芳芳如同戲精附體一般,突然拍著銀行櫃檯的玻璃大喊:
“救命啊,他要殺我,他要搶我的錢,救命啊……”
她這一嗓子,原本吵吵嚷嚷的銀行營業廳,一下安靜了,幾秒鐘後,營業廳裡的幾十號等著辦業務的人才反應過來,不知道誰又喊了一聲:
“搶銀行啊,快跑……”
營業廳裡的幾十號人像沒頭蒼蠅一樣,一窩蜂地向門口逃跑,有幾個膽小的,幾乎是連滾帶爬的逃走的。
這時候,櫃檯裡的工作人員也被嚇了一跳,立即按下了櫃檯下面的報警按鈕,而營業廳裡的兩名保安,抽出身上的橡膠棍子朝著張為民衝了過來……
具體的不用說了,張為民被保安按在地上控制,派出所隨後到達,把張為民拷走……
派出所內。
對於一個普通的派出所,日常接到的報案大多數都是些治安案件,比如:鄰里糾紛、打架鬥毆、小偷小摸、入室盜竊……偶爾碰上個攔路搶劫的,都算是大案子了。
今天,搶劫銀行!這是多年都沒遇到過的大案子!
所以,張為民受了特別的重視。
不僅關押他的是個單間,就連審訊他的都不是普通民警了,而是派出所長親自出馬。
張為民被拷在審訊椅上,四周都是軟包的牆面,椅子是固定在地面上的。
審訊開始,所長看著眼前這個中年男人,有點納悶,就問值班的另一個民警:
“就他一個人搶銀行?”
民警回答道:
“還有一個女的,據說是他老婆。”
所長輕笑一聲:
“這年頭還有雌雄大盜搶銀行?”
民警:
“不是,是那女的向銀行報告,這個男人強迫她去銀行取錢,並準備實施搶劫。”
所長對張為民問道:
“老實交待,為什麼在銀行搶劫?這可是重罪!至少十年起步!”
張為民也是又氣又想笑:
“警察同志,您瞧我像是搶銀行的嗎,我是跟我老婆去取錢。你想想,哪有一個人,啥也不帶就去搶銀行的……”
“嚴肅點兒!別嬉皮笑臉的!”
民警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
所長也覺得這事兒有點蹊蹺,就問民警:
“那個女的呢?”
“在隔壁審訊室做筆錄呢。”
“好,我過去看看。”
所長到了另外一間審訊室,一男一女兩個民警正在對劉芳芳進行筆錄。
所長進入審訊室,拿起筆錄看了幾眼,問劉芳芳:
“你跟那個男人是什麼關係?”
“我們是兩口子,不過今天準備去離婚了。”
“既然是兩口子,那你為什麼跟銀行的工作人員說他要殺你,還要搶你的錢?”
劉芳芳有點慌:
“警察同志,他真的要殺我,在家裡他差點掐死我,是他逼我去銀行取錢的,取完錢他還要逼我去離婚……”
派出所長越聽越迷糊:
“這都什麼亂七八糟的。你說他要掐死你,而且對你使用了暴力,你有什麼證據嗎,身上有傷嗎?”
“傷?沒有……但是他真的說要掐死我的。”
劉芳芳摸了摸自己的身上,沒有一個地方覺得疼的。
“兩口子吵架鬧矛盾很正常,偶爾說幾句過激的話,也不能說明他真的有動機要掐死你。還有,你在銀行裡大叫有人搶劫,引起了恐慌,這可是違反治安處罰法的!”
劉芳芳不管這些,她只關心張為民能關幾天,那怕只關一天,她也有機會帶著錢跑了。
“民警同志,那您說,張為民那就不算搶劫?那他說要掐死我,這能關幾天?”
“搶劫目前看算不上,一天也關不了。不過你在銀行整的那出,倒是可以拘留幾天的。”
啊?_
劉芳芳像個洩了氣的氣球癱在椅子上。
這時候,審訊張為民的那個民警進來了:
“所長,張為民說要報案,說他老婆婚內出軌,跟別人謀殺他。”
所長有點崩潰,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兒:
“這都什麼亂七八糟的,這種兩口子還是頭一回見到,倆人都想把對方送進監獄。”
劉芳芳聽到這裡,心慌的一批,她自己清楚,她告張為民是子虛烏有,但張為民告他的可是事實啊。
但她知道,這種事兒口說無憑,只要她死不承認,誰也拿她沒辦法。
民警繼續說道:
“張為民說他有證據!”
所長:
“噢?這就有點意思了,我過去看看。”
劉芳芳心裡更慌了:
他能有什麼證據?
所長跟民警又回到審訊張為民的審訊室。
“張為民,我希望你老實點兒,有一說一,沒有證據的話不要瞎說,這裡可是派出所,你在這裡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法律責任!”
民警一臉嚴肅地說。
張為民沉默了一會兒,心裡想:
“事到如今了,一不做二不休,對待惡毒的人心慈手軟,就是對自己心狠手辣!”
“民警同志,我現在正式提出報案,劉芳芳婚內出軌我們廠的工會主席周長徵,她兩還密謀殺害我,以騙取廠裡的死亡撫卹金。另外還有,廠長劉國賓,他的小舅子馬大利無證駕駛車輛,把我撞成植物人,劉國賓卻叫他的司機侯二勇替馬大利頂罪,騙取了保險賠償金,馬大利至今逍遙法外!”
民警把張為民所說的一切,一字不差的記錄了下來。
所長看著報案筆錄心想,這事兒也不比搶劫案小啊。
“張為民,你說的這些都有證據嗎,如果沒有,這一切都無法成立,而你還要承擔誣告的法律責任,你知道嗎?”
“警察同志,我有證據,證據就在我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