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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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昀承最近很忙,忙得像是被種在了派出所裡。
上次見她,還是吃涮羊肉那次,已經過去小半個月了。
以致於蘇昀承最近每次看到周旭,都很想跟他換一下工作。
那算計的眼神讓周旭很慌。
蘇昀承看著眼前依舊白白嫩嫩的小丫頭,說:“遇到周旭是巧合,來找你不是。”
林念禾當然猜得到不可能有那麼巧,她點頭,問:“那你是有事找我?”
“嗯。”蘇昀承看著她,“有東西要給你,在家了,跟我去拿吧。”
那東西是前兩天才送到的,他本想著忙完這幾天給她送過去。
林念禾只當他是又有事情要問自己,轉頭看向王喜喜說:“那大喜,要不你等我一會兒?”
王喜喜笑著,一副“我很懂事”的表情:“好啊,你們去忙,我就在這等你們。”
林念禾心知她誤會了,但不方便當街解釋。
就當是配合警察叔叔調查吧!
她如此安慰著自己。
蘇昀承看看她,又瞥了眼自己的腳踏車,最終選擇推著車與她一起走。
街上人不少,他們倆走得並不快。
蘇昀承問:“來鎮上買東西?”
“嗯,大隊的掃盲班今晚要辦,來幫鄉親們買本子和鉛筆。”林念禾回道,“東西有些多,大喜就陪我來了……哦對,你應該見過她的,王嬸的大女兒。”
“嗯。”蘇昀承點了下頭,“之前查案的時候找她瞭解過情況。”
他記得住王喜喜是出於職業習慣,他覺得有必要與她解釋一下。
林念禾壓根兒就沒想這些,她在認真回憶最近付愛國有什麼反常的舉動。
想了一路,結果就是,完全不知道。
付愛國照舊上工,白天根本不在知青點,她也不知道他平時都幹了什麼。
林念禾琢磨著,回去問問王淑梅,上次付愛國趴牆根之後,王淑梅也對他挺戒備的,或許她會知道。
“念禾。”
“哎。”
林念禾的思緒被打斷,轉頭看向蘇昀承:“怎麼了?”
蘇昀承停下腳步看她,有些無奈:“到了。”
林念禾這才注意到,她不知不覺間竟然已經跟他走到了一處小院門前。
這邊大概也是家屬院,房屋排列整齊,地面也乾淨。
林念禾趕緊退回到蘇昀承身邊,解釋道:“我想事情呢。”
“嗯。”
蘇昀承拿出鑰匙來開門,恰逢隔壁的門開了,一個提著網兜的嫂子出門來,瞧見他旁邊的林念禾,愣了一瞬後便笑了:“小蘇,這是帶物件回家玩啊?”
捉狹的目光在他們倆身上來回轉悠,嫂子或許覺得自己看破了一切,忍不住感慨:“這姑娘長得可真俊,是哪個單位的?”
林念禾面頰微紅,正想搖頭否認,便聽到蘇昀承說:“周嫂,她還不是我物件,是下鄉知青。”
“哎?你咋還認識知青?”周嫂子立即又明白了,“哦哦,是你老家的那個吧?我聽周旭提起過。”
“嗯。”
“哈哈哈,知根知底好啊……”
周嫂子完全忽略掉了蘇昀承的否認,笑得彎了眼睛,上前拉住林念禾的手:“姑娘,我是周旭的大嫂,周旭你認得吧?他是郵遞員,常往你們那兒去的。”
林念禾乾笑:“嗯,知道。”
她真的很想問問蘇昀承,什麼叫“還不是我物件”。
“還”什麼“還”?
這種時候,用詞不準確很容易讓人誤會的啊!
蘇昀承卻沒有與她對視,自顧自繼續開鎖。
周嫂子拽著林念禾的手,絮絮叨叨的囑咐:“姑娘,以後有空來嫂子家玩啊,我家小叔子和小蘇是老戰友了,咱常來常往的,以後你有啥事就跟嫂子說,別客氣!”
林念禾乖巧應答:“好,謝謝嫂子。”
“吱呀”一聲,門開了。
蘇昀承回身說道:“周嫂,我帶她拿點兒東西,她等會兒還得回去。”
“哎,行行,”周嫂子樂得眼睛都彎了,“那你們忙著,小蘇,天都快黑了,你可得把小姑娘安生送回去啊。”
周嫂子大概真的與蘇昀承很熟,說話的時候不自覺的就帶上了分自家嫂子殷切囑咐的意味。
臨走前,她還不忘囑咐林念禾:“姑娘,有啥事就讓周旭給捎個口信,下回來提前告訴嫂子,嫂子給你包餃子吃。”
“哎,謝謝嫂子。”林念禾朝她揮手,“您慢走。”
周嫂子樂呵呵的走了,不自覺的加快了腳步,也不知道有什麼要緊事。
林念禾摸了下自己的臉,挺燙的。
她瞪向蘇昀承,認真更正:“你剛才不應該說‘還不是’的。”
蘇昀承唇角噙著笑:“嗯?我說了嗎?”
“說了。”林念禾肯定道,“我聽到了。”
“那可能是我不小心。”蘇昀承進了院門,對她說,“進來。”
“哦。”
林念禾跟著進了院子。
院子裡很整潔,窗子玻璃也乾淨透亮,可以看到屋內擺放整齊得如同用尺子量過的物什。只是牆根種著的一排蔥蔫頭耷腦的,顯然是最近一段時間沒有被好好照看。
蘇昀承遲疑片刻,還是沒請她進屋,只說:“等一下。”
孤男寡女,再讓她進屋不太好,蘇昀承甚至都沒關院門。
林念禾等在院裡,瞥見西邊放著的、一輛嶄新的腳踏車。
這輛腳踏車不是28寸的,瞧著小了一圈,應該是26寸的女士腳踏車。
林念禾打量著它,琢磨著,這種高度的她應該可以駕馭,回頭找王淑梅的表哥幫著弄張腳踏車票,她也買一輛。
蘇昀承很快便出來了,一手提著個布兜,也看不出裡邊裝了什麼。
他說:“這兩天我一直在單位,家裡沒開水,你渴不渴?”
“不渴。”林念禾搖頭,問他,“昀承哥,你是不是想問我什麼?”
“嗯?”蘇昀承微怔,旋即明白了她的意思,笑著搖頭,“沒有,案子的事已經到了收尾的時候了,今天找你來只是要給你拿東西。”
說著話,他卻沒把手裡的布兜給林念禾,反倒是拿了個亮閃閃的車鑰匙給了她。
“以後你去當老師的話,空閒時間就多了,沒事兒可以去鎮上逛一逛。”他說,“28寸的腳踏車又重又高,給你買了女同志騎的,輕便不少。”
林念禾錯愕又震驚。
這年代的腳踏車,基本相當於後世的賓士。
用來當彩禮都夠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