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窮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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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醒來時,耳中聽得了少女的哭聲,令人感到頗為心疼,有種撕心裂肺的感覺,很是難受。
由不得凌真不睜開眼睛!
睜開眼來,映入眼簾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那個親姐姐,手裡拿著母親紅陌劍的白衣少女凌瀟瀟。
她此時正盤腿坐在凌真身邊,兀自哭泣不止,梨花帶著淋淋秋雨,悽楚可憐,就像凌真當真已經去世,再也無法活轉過來一般。
再也忍受不了姐姐這般情真意切的哭嚎聲,凌真皺著眉頭,厲聲道了一句“喂,哭什麼哭,快別哭了!你弟弟我又沒死,號什麼喪?!”
凌瀟瀟見弟弟清醒過來,立時就止住了哭泣,那張秀美至極的小臉上又出現了讓人賞心悅目的笑容,嘴角上揚,把內心的喜悅情緒展露無疑。
衣服全被烈火燒爛,一身破破爛爛的凌真,也不顧自己當下的姿態尤為狼狽不堪,就那樣從地上坐了起來。
他站直身子,環顧周圍,看到了阮蒼和司玄空兩人倒在地上的那兩具屍體。
司、蒼兩個劍修的頭顱都被利刃戳爛,顯然再也活不成了!
因為仇人死去的緣故,凌真知道這裡應該是再也沒有生死之憂需要顧忌了,心情放鬆,對著八姐問道:“喂,瀟瀟姐,他們兩個是你殺的?”
“算是吧。”
凌瀟瀟面帶和顏悅色的淡然微笑,“他們剛才和你一塊兒昏倒了。我就去撿起了孃的紅陌,每人的腦袋上都戮了幾劍,送他們徹底歸西了。”
凌真點點頭,忽然驚奇的發現了自己身體出現的異樣,忍不住大叫:“哎,真氣……天吶,我現在感覺膻中穴的本命真氣變多了不少!”
凌瀟瀟當然也跟著大喜過望,“真的嗎?!”
凌真相當驚喜的說道:“是的,絕不會有錯的,瀟瀟姐,快點,把孃的劍還我!”
大難不死的年輕公子,拿過了那柄劍鞘粉紅色的名劍紅陌,大力的拔出佩劍,情緒萬分亢奮,運起了磅礴真力。
對準旁邊的那一座巍峨瀑布,猛地揮劈出了數劍!
砰砰砰!
凌真的每一劍,皆威力驚人,勢大力沉,恍若投出火藥炸彈,爆出了水花無數。
少女凌瀟瀟甚至都被這激盪而起的浪潮給震撼住了。
“瀟瀟姐,我明白了!”
凌真頓時叫了起來,任誰都能看得出來,他快活得無以復加。
站定在凌少爺邊上的凌瀟瀟大惑不解,歪頭問道:“你明白什麼了?”
“明白為何我現在內力增多了。因為我的膻中氣海里,有娘給我的六縷至尊劍氣,劍道氣機凝成鐵壁,護住了我的前胸要害,所以那一條嚇死人的水火大龍,沒能要了我的命!”
凌真對著八姐震聲說道,“那些異種真氣,既然已貫穿不了我的肉體,無路可去,便只能在我的膻中穴內部安營紮寨,留下來歸我使用了!”
凌瀟瀟恍然,猛一拍手,“難怪從剛才開始,我就發現自己的內力變少了,原來是順著那條真氣水龍,進到你身體裡去了……哎,你幹嘛?”
凌瀟瀟瞪著眼睛,見弟弟走向了兩個劍修的屍體,頗為費解的問道。
凌真則頭也不回的笑著回答兩個字:“摸屍。”
他從死去的赭袍矮子阮蒼的衣服兜裡,摸出了一大捧的銷骨麻毒針,將之悉數裝入了那枚專門用於儲物的手指納戒之中。
拿到好東西后,凌真又把身子站直,迴轉過頭,笑道:“姐,記住了,行走江湖,要學會‘摸屍’,好東西不撿白不撿,莫要浪費了!”
這一場初出茅廬,對付阮蒼、司玄空兩大劍修的戰事過後,溪水旁,衣服破破爛爛的凌真不得已取出了爹爹送的那枚兵家甲丸。
這是山莊凌璞凌老爺所贈的護身寶甲,作為自家寶貝兒子的二十歲弱冠禮物。
因為預測會非常沉重,一貫喜歡輕鬆的凌真,一直都沒有把甲冑取出來過,從來就是儲存在納戒裡面,放得好好的。
今日一戰自己沒了衣服,總也不至於就這樣光著身子到處亂走,又意識到了行走人間,一旦遇到了實力絕高的強敵,搞不好有時候根本連使出法寶護身的時間和機會都不存在!
有了剛剛那一番險象環生的境遇之後,明白出門在外事事完全第一這一道理的凌真,雖心不甘情不願,但仍決定把父親給的那副甲冑給穿上,以求萬無一失。
凌瀟瀟用有些好奇的眼光看著凌真手裡捏著的那枚青黑色小丸,問道:“這是什麼東西啊?”
凌真笑吟吟道:“這是爹爹給我的一枚甲丸,內藏兵家聖物,很厲害的,只是我覺得太重,就從來沒有拿出來穿過,甲冑這種東西也就我爹那種戰場上殺慣了人的傢伙才會那麼喜歡。原本就打算一直放在小丸裡面的,但今天溪水旁的這一戰,著實有些兇險,差一點就沒有性命了,還是以防萬一,穿上的好,重就重了……”
口中唸誦法門秘訣,青黑色小丸煥發出明亮奪目的光彩,很快,原本沒有半個巴掌的小球體,居然不可思議化成了一件袍子的模樣。
凌真瞠目結舌的看著手裡拿著的那一條精美絕倫的法袍,那是一條通體青色,上面刺繡著古樸而神聖花紋的長袍,面料材質若只是細細去看,便覺得和裁縫鋪裡最頂級材質絲綢一樣。
輕輕摩挲,手感極佳,遠遠超過普通的綢緞材料,堪稱極品的物件,萬中無一!
“弟弟,你不是說是一副甲冑嗎?!這不分明就是一件袍子嘛!”
凌瀟瀟目不轉睛的盯著那條品相尤為吸引人的漂亮青袍,大聲說道。
凌真很顯然也被驚到,他摸了幾下自己手中的那條父親所贈的青色法袍,發了會兒呆,道:“我也真是沒想到啊,這甲丸裡藏著的東西居然並非厚重的鎧甲,而是一條袍子,還是如此美觀的極品法袍……早知道是這樣的,那我出門前就早早穿上了,哪兒至於像現在這樣狼狽不堪,唉,失策啊,真是失策!”
“快些穿上吧弟弟。”
凌瀟瀟滿臉期待的說道,“我覺得你穿上這袍子定然好看至極,蠻符合你的氣質的!”
“嘿,我也是這麼覺得的。”
凌真笑嘻嘻的應了一句,就那樣把青色袍子披穿宰在了自己的身上。
極為合身,非常的舒適,就彷彿是最優良的裁縫匠人專門根據凌真的身體縫製裁定出來的一樣!
原是這件極品法袍頗為通靈玄妙,能夠根據穿戴者的體格身材變化鬆緊程度,所以這才會有這樣合身無比的情況出現。
改換了一身嶄新青袍的俊俏公子凌真,此時的整體氣質有了巨大的提升,就算是和弟弟朝暮相處的親姐姐凌瀟瀟,都被弟弟當下的外貌給吸引住了目光,片刻不停的盯著彷彿換了個的凌真。
“哎,發什麼呆,花痴了呀?”
凌真用手在瀟瀟姐的兩眼之前晃了幾下,“我知道本公子英俊超凡,但你好歹是我姐姐,那個望眼欲穿的眼光能不能收起來?看得我渾身不自在!”
凌瀟瀟這才勉強收回了注視著的目光,吞了下口水,只是低聲道:“好看,這一身真是好看。
“看來所謂甲丸之甲,並不是什麼厚甲重甲,而是套在長袍裡面的一副內膽,哎,爹爹他還真是有心了啊!”
凌真自言自語的感慨道,“他定是知道我向往逍遙天地的仙人生活,所以故意送我這件好東西的,沒有什麼負重感,輕飄飄的好像沒穿一樣呢!”
凌瀟瀟伸出芊芊玉手,撫摸了幾下弟弟身上袍子,覺得手感之妙,比自己生平穿的所有衣服都要好,與現在身上穿的那一條白色衣裳相比,簡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上!
小丫頭模樣的凌家八女有點兒感慨的道:“這等風流帥氣,也不知日後該便宜了哪一家的小姑娘,真想看看未來我弟媳婦兒長什麼模樣,能否配得上我的好弟弟。”
凌真謙虛的笑著回應:“姐姐你也好看,特別的袖珍可愛,也不知以後會便宜誰家大豬蹄子,我倒想看看哪個男人這麼大膽子,敢當我凌真的姐夫!”
凌瀟瀟掐了凌真的胳膊一下,後者因為有法袍的緣故,絲毫不同,凌瀟瀟哼了一下,聲音很小,所以聽起來與嬌哼沒什麼區別,她叫道:“我才不嫁人呢,早跟你說過了,這輩子都不可能給人當媳婦兒,誰當我丈夫,我砍誰!”
凌真仰頭大笑幾聲,拍了幾下姐姐的肩膀,朗聲道:“好哇,不愧是我凌真的親姐,果然有志氣!”
“那可不,凌家兒女,又誰是沒骨氣的?”
凌瀟瀟對親弟弟的讚美之詞感到十分受用,沾沾自喜,喜形於色。
“對了瀟瀟姐,給這件法袍起個名字唄,上等的武器法寶要起名,護體法袍也該有名字才行,否則對不起它這等驚世駭俗的品相。”
凌真提議道。
只是他貌似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姐姐凌瀟瀟在起名這方面的天賦極差極差。
“青蛟,弟弟啊,你覺得青蛟這名字怎麼樣?”
凌瀟瀟不假思索的張口就來,對她來說,什麼名字都是信手拈來,只是好不好聽她就全然不去理會了。
凌真無奈的苦笑一下,“青椒?這什麼破爛名字,你怎麼不叫胡椒?整天想著怎麼炒菜是吧?!”
“什麼呀,不是那個花椒青椒的那個東西,是青色蛟龍的意思,青蛟,多好聽!”
凌瀟瀟小嘴高高的撅起,“我覺得這名字很有寓意,因為你的袍子是青色的,蛟龍之屬又是天下萬獸之首,多好啊,就用了吧。”
“不行!”
凌真斷然拒絕,“這名字太容易又歧義,才不能用呢,讓我想想……有了,就叫‘斬蛟’吧!古蜀之地多蛟龍,亦多名劍,手持名劍斬殺蛟龍,一劍可平天下萬物,這才是好名字!”
凌瀟瀟暗自把兩個名字相互比較了一下,她並沒有發現什麼不一樣,甚至還竊以為,自己最開始起出來的那個名字要更好一些,故而不置可否。
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這個弟弟遺傳了爹爹的臭脾氣,什麼事情一但認了死理,那就十八匹馬都拉不回來,所以壓根沒有與之爭辯的必要,爭了也是白爭。
凌瀟瀟盯著凌真手裡的佩劍紅陌,又看向了弟弟臉,突然有個想法從少女的腦海裡浮現,她不禁發問道:“弟弟,你說到底為什麼,本命劍都是從眉心裡鑽出來的?”
凌真想了想道:“劍修需要擁有本命劍竅後,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本命劍,而劍竅的位置並不固定,之所以大部分劍修都在眉心開竅,那是因為這個部位是心緒和元神匯聚最濃之處,最易開竅……我之前聽過一個笑話,關於開劍竅的,有點下九流,要不要聽?”
凌瀟瀟點頭,“要。”
凌真臉上露出壞壞的笑容,“從前有個姑娘,練了很多年的劍,就是開不出劍竅,後來她索性不練劍了,和一個男人成了親,那天她在和她男人行夫妻間那事兒的時候,開了竅,而開出劍竅的部位並非在眉間,而是在兩條大腿間的那個地方,好死不死,一柄飛劍不受控制的鑽了出來,咔嚓一下,就讓她男人變成沒了命的太監……”
凌真毫不介意的放聲大笑起來,他慣來都是這般的言笑無忌,“她的可憐的男人當場就被凌厲絕倫的飛劍刺成一具屍體,那叫一個慘呦,男人下面的那柄‘劍’,到底也是沒有勝過劍修的飛劍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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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龍郡金元城。
這一座城池名氣很大,是錦繡王朝北部,號稱僅次於神元王府所在地的繁華之所。
人流極大,從不缺極度富有的商賈人家,有的是兜裡錢多得流油的富戶,簡直就是一個任誰都會嚮往的聚寶盆的地界。
城中的有錢人多之極矣,而他們作為財富所有值凌駕於平民之人,想要證明自己的財力,有許多途徑,而其中最是快捷方便的,且可以說是最有效果的。
那就是參加一次城中鼎盛拍賣行的那場大會,併成功在場上靠自家的財力,拍到一件商品買下來。
那座大型拍賣會,光是“入會費”都是一筆讓人咋舌的天文數字。
而其中每一件商品,若是單獨拿出來,都完全足夠抵消窮苦人家十年的辛苦勞作,放在家裡,足可當做幾輩子的傳家之寶。
“入鼎盛者,皆是豪門貴胄。”
這一句話,是金元城城中,家家戶戶百姓們公認的一個常識,小孩子都清楚!
今一天,以專門招待貴族而出名的鼎盛拍賣行門口,蹲坐著一對衣著寒酸的姐弟,他們時不時的往門裡面瞧上一眼。
從他們面部表情就能看出他們又多麼心焦難耐。
簡直已到了望眼欲穿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