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今天就兩章了,實在太難受,渾身無力沒食慾,一直拉肚子快虛脫了。)

伍章勳搜山的同時。

大金株式會社總部。

會長吳秀昌終於帶著人匆匆趕回公司。

當電梯門開啟的剎那。

他看到一群戴著手銬,抱頭蹲在的保安們,整個人心中一緊。

吳秀昌的目光越過美女秘書們,瞧著大門敞開的辦公室,雙眼瞬間瞪得溜圓。

“快,快去攔住那些傢伙,把檔案全部搶回來!”

此時此刻他無比的後悔。

當初聽到戰略特搜四部調查自己,吳秀昌嗤之以鼻。

畢竟那天會議的經過,李在華並未刻意向外界隱瞞。

第一次得知要調查自己,吳秀昌的確有點慌,特意找人去戰略特搜四部打聽。

最後反饋的結果竟然是小孩子過家家的爭權奪利。

吳秀昌放下心來,不再關注戰略特搜四部。

沒想到,這幫傢伙不按套路出牌,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他衝進辦公室。

望著一件件封存的物品,吳秀昌徹底慌了。

因為裡面有很多公司機密,以及一些來不及銷燬的犯罪證據。

“所有人都不準動”

吳秀昌快步上前,來到梁國煥的跟前。

“梁檢察官,你這是公報私仇,請立即停止你的行為!”

一旁跟隨而來的律師附和起來。

“吳會長說的沒錯,介於你同大金有厲害關係,理應更換新的檢察官!”

可惜梁國煥理都不理,反而緊緊盯著吳秀昌。

“吳會長,你來的正好,省得我派人滿世界去找你!”

聽聞此言。

吳秀昌神色一沉,警惕的看著梁國煥。

“你想幹什麼!”

梁國煥公事公辦,舉起胸前的證件和搜查令。

“吳秀昌會長,我是大檢察廳,戰略特搜四部檢察官梁國煥.”

“我現在以賄賂鉦府官員、違反僱傭外國人、隱瞞不報事故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違規佔用土地、偷稅漏稅,總共六項罪名,請你回去協助調查.”

“這是首爾地方法院開具的協助調查令,請配合我的工作!”

話音落下。

吳秀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回來豈不是羊入虎口。

他先前一直覺得,戰略搜查四部掌握的證據,沒辦法起訴自己。

才會在律師的建議下,爭取拿回一部分封存的證物。

律師慌了,絕不能讓吳秀昌被帶走,否則他以後別再這行混了。

身為代理人律師,居然讓當事人主動跳進火坑,這在半島的歷史上也沒誰了。

“等等!”

律師擋在吳秀昌的面前。

“梁檢察官,你說我的當事人六項罪名,請問有實則證據嘛!”

“倘若拿不出證據,吳秀昌會長不可能跟你走.”

說著,他回頭看向保鏢們。

“你們說是不是!”

隨行而來的十幾名保鏢的戰鬥力和忠誠度要比保安們高多了。

保安只不過打份工而已,沒必須拼死拼活。

保鏢則不同,是吳秀昌花費大量金錢精心培養的。

甚至這些保鏢們的家裡人,也享受著保鏢帶來的隱形好處。

只要吳秀昌一句話,哪怕叫保鏢去死,他們也得去。

保鏢隊長跨步上前,從後腰拔除警棍。

“嚴律師說的對,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誰都不能帶走會長!”

說到這裡,他衝其餘的保鏢們使了一個眼色。

頃刻間,十幾名保鏢將吳秀昌圍在中間。

保鏢隊長一字一頓道:“會長,我們護送你離開!”

吳秀昌不想去大檢察廳。

孔氏集團搞出怎麼大的動作,前往戰略搜查四部跟找死沒什麼區別。

“好,只要能送我出去,事後少不了你們的好處!”

吳秀昌不再停留。

梁國煥見狀笑而不語。

自投羅網還想跑,是誰給你的勇氣,真當門外警員是死的。

紅木大門外。

看守保安的警員堵住去路。

嚴律師沒有放棄。

他來到門口,嚴肅的道:“我是吳會長的律師,你們沒權力阻止我出去”

“如果不放行,我會向中秧警察庁投訴科投訴你們!”

此話一出。

警員們你看我,我看你,側開身子讓出一條通道。

嚴律師滿意的點點頭。

他不顧吳秀昌兇惡的眼神,來到保安隊長跟前。

接著,嚴律師蹲在地上小聲說道:“白隊長,等下鬧出點動靜,掩護會長!”

保安隊長未拒絕,自己拿的是大金的工資有些事必須去做,哪怕要坐牢。

其他保安也不敢不從。

嚴律師低聲吼道:“聽我命令,準備,一、二、三,行動!”

保安隊長陡然暴起推倒身邊的警察。

剩餘保安一窩蜂的湧向會長辦公室。

一名倒在地方的警員發出一聲痛呼,隨即大喊:“小心犯人.”

話剛開口。

前方的人群壓根反應不過來,堵在大門前的警員們立時人擠人的倒在地上。

保鏢隊長眼睛一亮。

“會長,我們快走!”

吳秀昌不敢耽擱,拔腿就跑。

梁國煥一愣,迅速回過神來,拿起對講機聯絡小組成員。

“各小組組員注意各小組組員注意,大金株式會社會長吳秀昌逃離現場,封鎖所有出口!”

很快對講機中傳出聲音。

“姜受延收到,我正在趕往樓下!”

“周昌珉收到,我已經封鎖一樓電梯!”

“玄成基收到,我馬上前往消防樓梯!”

除此之外。

中秧警察庁人各個小組組長,也按照梁國煥的命令將大廈圍得水洩不通。

梁國煥指示輔助官繼續收集和封存證物。

他領著幾名警員乘坐電梯下樓。

大廳內。

十幾名保鏢跟周昌珉對峙。

吳秀昌急得滿頭大汗。

戰略特搜四部給他按得罪名太重了。

倘若是簡單的賄賂鉦府官員,違規佔用土地和偷稅漏稅,吳秀昌絲毫不懼,可以任由梁國煥帶走。

然而違反僱傭外國人法、隱瞞不報事故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那就嚴重了。

因為吳秀昌的工廠真的死了很多人,而且不止一個。

由於全是偷渡來的黑工,查不到身份,以前死無對證,根本無需擔心。

現在不同了,梁國煥顯然查到了埋屍的地點。

就算吳秀昌把罪名推到工廠廠長的身上。

可一旦訊息傳的滿天飛,憤怒的民眾非得向青佤臺請願。

法律有時候受到輿論壓力。

即便吳秀昌有權有勢,面對龐大的輿論也只有偃旗息鼓。

法官肯定判重罪。

想到這裡,吳秀昌把心一橫。

他必須暫時出去躲上一段時間等事情平息才能回半島。

“給我衝,誰帶我出去,我給誰一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