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章說中出現不少關於設定的質疑。

比如DND中根本就沒有什麼什麼、這個東西根本就沒這作用等。

我覺得有必要做出一些說明。

首先,即便是按照《龍與地下城》(Dungeons&Dragons,簡稱DND)的規則書中,也有明確的表述說明地下城主(DungeonMaster,簡稱DM)有權利並且被鼓勵根據遊戲需要修改或創作新的規則。

在《玩家手冊》(Player'sHandbook)的前言部分,有這樣的描述:“D&Disauniquegamethatyouandyourfriendscreatetogether.Thegame'srulesaretheretohelpbringyourstoriestolife.Therulesaren'tthepurposeofthegame,they'rejustatooltohelpyouseethestorythrough.TheDMdecideshowtherulesworkinhisorhergamesothateveryoneatthetablecanhavethebestpossibleexperience.(D&D是你和你的朋友創造的獨特故事。遊戲規則是工具,幫助你把故事帶到生活中。規則並不是遊戲的目標,它們只是提供了一種方式來處理世界中發生的事情。DM決定遊戲規則如何在他或她的遊戲中工作,以便每個在桌子旁的人都能獲得最佳的娛樂體驗。”)

在《地下城主指南》(DungeonMaster'sGuide)的前言部分,官方也有明確指出:“Theworldisyours,andyouhavethefinalsayoverit.Youcreatetheworld'sgeography,climates,andcultures.Thegamerules,includingtheonesinthisbook,provideaframework,awaytodescribehowyourworldworks.Whilerulesareusefultools,they'renotmeanttolimityourcreativity.(世界是你的,你對其具有最終的決定權。你創造世界的地理,環境,民族,文化,歷史和宇宙。遊戲規則,包括這本書中的規則,為你提供一種框架,一種方式來描述你的世界如何運作。儘管規則是有用的工具,但它們並不打算嚴格限制你的創造力。”)

DND的核心宗旨,就是提供一個框架和工具,而具體的規則調整和修改,完全取決於DM和玩家們的決定,為的是構建一個更加符合他們遊戲氛圍和風格的世界。

而對於作者而言,規則和設定的首要目的就是為了服務劇情而存在。

只要它有利於劇情的構建且讀者們覺得可行且有趣,那就是一個合格且合理的設定,就比如被一些讀者討論最多的真名和龍獸。

雖然已經不知道具體是哪位作者先提出的,但經過這麼多年,它已經成了基於作者與讀者的一種共識,一種被廣泛預設的設定。

後來人在前人的基礎上繼續創新拓展以創造新的有趣的規則與世界,這本身就是核心宗旨與其鼓勵的精神所在。

我想說的就是這些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