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城隍打算服個軟,好漢不吃眼前虧,雖然身為城隍,但他做的很多事情根本經不起調查。

隨著夜深,氣溫驟降。

金華城隍賠笑道:“那孩子的事情,是我做的不對,三位不如到城隍廟去坐坐,我請好酒好果賠罪一下?”

陳初始眼眸裡的瞳孔分開又合併,抬腳踩住金華城隍的後背:“你罪業纏身,枉為城隍,貧道專程就是來找你的!”雙瞳隨著修為上漲,只要實力相當或者低於他的,全都能看到魂魄的罪業情況。

金華城隍意識到不好,捏碎手裡的玉牌,爆發出強烈的法力。

但下一秒,脖子側面透出一抹黃金鑲玉的花裡胡哨劍尖,是陳初始把終焉劍插穿了他的脖子。

城隍生前通常都是善人英雄之類的人,死後得人間帝皇敕封,可匯聚百姓願力匯聚香火身,做得好還能得陰曹地府承認化作陰官。

金華城隍脖子上瘋狂外洩大量的香火氣,他用手捂也捂不住,身體逐漸在崩潰,終於繃不住失態起來:“你……伱這道士竟敢殺我,我乃是陛下親口敕封的城隍,我有地府印章,你怎麼敢殺我呀!”

其他人都呆住了。

文判還在天上掛著沒有下來,武判人都麻了,本以為劍修燕赤霞是個狠人,沒想到更狠的是這個二十多歲模樣掛著鬍子到胸口的怪道士!

城隍爺都下狠手。

惹不起!

武判麻溜竄到空中跟文判對視一眼,知道此地不宜久留,回城隍廟去燒符通知地府支援……

白光從劍匣裡再次飛射出去,燕赤霞出手了,他眉頭緊皺對陳初始說道:“不能讓他們跑了,後面會有很多麻煩!”

燕赤霞不是傻子,透過武判還有金華城隍跟陳初始的對話,發現了不少問題,這時候讓文武判跑了問題才大。

陳初始寬大的袖子裡黑色鐵鏈竄出去追上文武判,雙手抓住鐵鏈,紅藍色電弧順著竄過去在文武判身上噼裡啪啦作響!大功率電了一會兒,鐵鏈回收,文武判從天上掉下來,渾身不停地抽搐,香火氣息從口鼻溢位來。

白光閃過,文武判的腦袋搬家……

燕赤霞接住白光,用一塊手帕輕輕擦拭短劍放入劍匣裡面。

金華城隍滿身裂痕,脖子上湧出最後一絲香火氣,他用盡所有力氣抓住陳初始的手腕:“憑什麼只針對我……漫天神佛都有私心,他們多數也是人成仙的,憑什麼是我,憑什麼……”

陳初始掰開他的手指:“城隍,天地人神鬼,無論是誰作惡,哪怕對方是高高在上的神,我也會殺給你看。”

金華城隍眼眸裡的光慢慢散去。他腦袋一歪,死不瞑目看著西面方向……

寧採臣順著他的方向看了一會,似有所悟,說道:“那是京城的方向。”

燕赤霞把文武判跟城隍殘破的香火軀體挖了個坑埋了,聊齋的世界就是這麼神奇,明明是虛無縹緲的魂體匯聚出來的,死後居然還有屍體。他把土推平,確認看不出什麼問題後,環顧四周,那個名為聶小倩的女鬼居然還沒有跑掉。

他的手放在劍匣上面打算做個乾淨。

誰知聶小倩不逃反而主動跑過來,跪在地上,朝著燕赤霞和陳初始磕頭說道:“劍俠,道長,小女子本名聶小倩,實在迫不得已才做傷天害理的事情!”

她嚶嚶嚶哭泣起來。

燕赤霞的手按在劍匣上面有些猶豫。

聶小倩哭哭啼啼說道:“小女子天生命苦,十八歲就死了,沒有嫁人,被隨隨便便藏在寺廟旁邊,被邪物脅迫,盡幹那些下賤傷人的事情!我若不依,恐怕早已灰飛煙滅,劍俠,道長,只要是個人都不想死,哪怕成了鬼也一樣不想魂飛魄散,求求你們幫幫我……

我的屍骨就葬在有烏鴉巢的楊樹下,只要把我的屍骨挪到一個安靜沒有邪祟的地方即可。”

燕赤霞說道:“如今地府是非難辨,我即使誦讀佛教往生咒也不能助你,若不送你下陰曹地府,在陽間卻又是遊魂野鬼……”

聶小倩面露哀色:“這,這如何是好……”

“你的身世雖然可憐,可你害人也是事實,若是就這樣輕輕放過你,那些被害死的人該如何嚥下這口氣?”

陳初始冷不防說出這麼一句話,把聶小倩嚇了一大跳,因為面容和善,她差點忘記這位剛剛把城隍爺給殺了。她趴在地上的膝蓋悄悄往燕赤霞那邊移動了幾分,遠離陳初始。

“我覺得陳道長說得有道理。”

燕赤霞說道:“這世道人人可憐,莫非就因為可憐便可人人作惡?”

聶小倩傻了。

陳初始笑道:“你不用害怕,給你兩個選擇。第一個,你魂魄有殺業罪惡纏繞,若想要個乾脆,貧道將你利落擊殺,驅散魂魄,一了百了,互相落個乾脆!第二,貧道可以幫你把屍骨挪到一個稍微好點的風水寶地,甚至可以佈陣幫你抵禦未知的危險。”

聶小倩雙手撐著地面開始磕頭。

陳初始一揮手阻止她磕頭的動作說道:“我還沒說完,作惡是一定要有報應!我會封住你的屍骨,並且在魂魄裡種下陽火焚燒罪業,此過程可能需要五十年也可能百年,猶如滾油淋身,痛苦不堪,直到將你魂魄裡的罪業焚燒乾淨才會熄滅,到那時候你也就自由了。”

聶小倩:“啊?”

這不就是傳說中陰曹地府懲罰犯人的方式嗎?

她左右兩難,前者是馬上死,後者是長時間的折磨贖罪。

寧採臣見聶小倩這模樣有點可憐,忍不住開口勸說:“她害的也不都是正人君子,若是不貪財好色,就不會上當,陳道長有沒有溫和一點的辦法……”

陳初始笑道:“貪財好色乃人之本性,本身沒錯,重在如何剋制!若是心性不定者,為了財色而強迫婦女殺人奪財等作奸犯科,那便死有餘辜。

你想想今夜聶小倩的誘惑方式,色,主動給,財,也送手中,這世間有多少人能做到對這“主動”又無“風險”的財色不為所動呢?退一步說,他們因為此事死了,是他們“貪心”的罪大一點,還是聶小倩‘蓄謀害人性命’的罪大一點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