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拿了銀子,去南門街。

在“南門”牌坊下,街兩邊,很多賣菜的、賣肉的,還有賣雜七雜八東西的,就是一個路邊農貿市場。

陳曉問了一下價格,豬肉便宜的八十文一斤,貴的一百多文一斤,就看要買哪個部位的豬肉了。

至於蔬菜,一半以上陳曉不認得,感覺像是路邊摘來的野菜,或是泥土裡刨出的根鬚。不過價格也很便宜,幾文、十幾文一堆。

陳曉看到賣雞的,都是論只賣。大小不同,有的要價三百文,有的四百文。看雞的個頭重量,大致相當於一百文錢一斤。

除此之外,還有賣麻繩的、賣竹器的、賣鋤頭把的……

有人賣一種被白色絮狀物包裹的樹枝,陳曉不知道是啥,在旁邊看了半天,才聽出,原來這是蟲蠟。

看了一圈,陳曉打算買些豬肉。

白蚺說不想吃滷雞,那就吃滷豬肉吧。

陳曉來到肉攤,要十斤五花肉。稱好了正在付銀子,突然一個熟悉的聲音在她耳朵後響起。

“買那麼多肉乾嘛?”

陳曉回頭,是方育。

他穿著一身天青色長衫,頭髮光滑的束到頭頂,挽成一個髻。這副模樣,像個俊書生。

只是……他微腫的右臉頰,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打腫了。

方育見她盯著自己的臉看,摸了摸半邊臉,道:

“牙疼。疼得臉都腫了。”

昨晚也不知道是吃什麼東西上火,後半夜他牙疼得沒睡好。今早起床後,他發現陳曉不在,問沈大娘。大娘說她去南門街了,於是他找過來。

陳曉道:“正好,那邊有賣野菜的。買些清涼的野菜,你多吃點。”

攤主找陳曉錢,方育看見她手中的銀子,問道:

“你哪來的銀子?”

“撿的。”

“撿的?”他若是相信才怪。

陳曉笑笑,沒解釋。

方育幫她提上肉,兩人去買野菜。

陳曉本來準備偷偷買肉,悄悄帶進空間,沒想到被方育撞上。

被看見了,她就不好拿進空間,可是這麼多肉……想了想,陳曉決定還是滷了。

兩人打聽著找到藥鋪,草果、八角、桂皮、甘草、白芷、丁香等等這些東西,藥鋪裡才有賣。

方育不解問:“這是給我抓藥?”

其實他懂藥材,知道這些藥材與他牙疼無關,但又不知道是買來做什麼。

“你想多啦!買回去做飯。”

“做飯?”

陳曉一路上又買了其他別的佐料,兩人回到沈大娘家。

她跟文秀借廚房一用,然後開始焯水、滷肉。方育幫她燒火。

“好香啊!”

文秀走進廚房道:

“陳姑娘,你這是怎麼做的,能教教我嗎?”

“可以啊。”

陳曉把滷肉所需的佐料和製作方法講了一遍。

文秀不愧是經常做飯的,一聽就領悟了大半,說道:

“有這個方子,我們家另一間鋪子可以利用起來了。”

陳曉聽到“利用”,問道:

“那間鋪子以前是做什麼的?”

“開食肆。他家生意不好,租金到期就走了。鍋碗灶臺都還留在裡面呢。”

“那間店鋪一年租金多少銀子?”

陳曉喜歡打聽行情,因為她對這個時代社會了解不多。

“一百八十兩。後面院子裡還給了他們兩間房,一間住人,一間做庫房。”

“你真的要開店?”陳曉問。

如果真的要開,陳曉可以教她更多。

“呵呵,”文秀笑了笑:“只不過是說說而已。家裡有那麼多事情,忙不過來。”

布莊、客棧她要忙活,還要照顧孩子、伺候丈夫,她事情很多。

文秀的兒子聞到香味,跑進廚房。

“娘,你們在做什麼好吃的?我想吃。”

“不是娘做的,是陳姨做的。”文秀摸了摸兒子的頭。

文秀的兒子小名叫寶兒,今年六歲,昨天沈大娘介紹過。

寶兒砸吧著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樣子。

他知道,住店的客人常會借用他們家的廚房做飯菜。東西雖然是在他們家鍋裡做的,但不是他們的,他不能吃。

陳曉對寶兒道:“現在還沒熟,等一會熟了,給你盛一大碗。”

文秀對兒子道:“聽到了麼,等熟了會給你吃的,快回去習字。”

聽到可以吃,寶兒開心了,高高興興回房習字。

文秀把兒子打發走,自己也去做事了。

方育坐在灶洞邊,聽到剛才陳曉和文秀的對話,說道:

“要不,我們把他們家那個鋪子租下來?”

“租下來做什麼?”

“開食肆啊!民以食為天,今天吃了明天還要吃。”

陳曉用看傻子的眼神望著他:

“你瞭解這裡的餐飲業環境嗎?知道這裡人的飲食習慣嗎?知道周邊人流量和消費能力嗎?”

方育被她一連串問得有點懵,不過……,他道:

“這裡最好的酒樓是如意樓,吃一頓飯少則幾兩銀子、多則幾十兩。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鍋,小石頭很喜歡;今天滷的肉,文秀和寶兒都說香,說明他們是喜歡這口味的。”

“這裡不僅有南越人,還有西凌人、夏國人。這裡商人比較多,這些人都是花得起錢的。”

陳曉啞然。的確如此。

方育又道:“還有,一百八十兩租金,後面還有住的。我們三人在這裡住一天是一兩多銀子,租店鋪難道不比住客棧划算嗎?而且開店還能賺錢。”

陳曉一算。對哦!說得好有道理。

方育繼續道:“春紅以後就是我們的丫鬟,有什麼事情只管交給她去做。你不必親自動手,只管在旁指點便是。如果生意不好,她一個人就忙得過來;如果生意好,再僱人便是。”

“春紅是我們的丫鬟?”

“對,在山上村寨時她就說了,以後跟著我們。她不求別的,只要有條活路就行。”

“我們?”

陳曉想問:什麼時候變成“我們”了?

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黃金手串晃了晃。

“我們是合夥人!”

說實話,陳曉還真被他說服了。不衝別的,就衝住客棧每天一兩多銀子,租鋪子一年一百八十兩,還能有錢賺。

可是,總覺得好像哪裡不對?

陳曉站在灶臺邊沉思。

方育低頭燒火,心中默唸:住客棧還不如租鋪子……住客棧還不如租鋪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