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仇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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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仇釁
大明朝的兵,按兵種來說,有不少種類:馬兵(再細分還可以分成騎兵和騎馬步兵)、步兵(步戰兵和守營兵)、車兵(車營)、水兵(主要職責是運輸,捎帶腳的跳幫砍人)、弩兵、標兵等等。其中,標兵是高階長官的私人衛隊,也是所有兵種裡面的佼佼者——今天,這個詞語還保留了這層含義。標兵分六種,分別是:督標,隸屬總督的衛隊、撫標,巡撫的衛隊、提標,提督的衛隊、鎮標,總兵官的衛隊。除了巡撫主管民事多一些,其他三個職務都跟軍事有關。所以,衛隊成員都是百裡挑一的精英,吃得好、裝備好、訓練足——當然,巡撫統管一省,錢糧不愁,因而撫標也不會差到哪裡去。另兩個就是用來湊數的了:北方河道總督的河標,和南方漕運總督的漕標。這兩撥雖然也叫標兵,特長是魚肉百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這麼說吧,除了打仗不行,其他全能!所以不提也罷。
按照另一種分法,大體上則可以分成兩部分,戰兵和輔兵。
戰兵,就是朝廷勘合過的那些兵員,在兵部有記錄、理論上朝廷管糧餉的。輔兵不算數——不僅數兒不算,連人都不算,充其量就是會說話的牲口,但還沒有牲口力氣大!他們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將領親兵的皮鞭棍棒監督下屯田種糧食,供應軍隊,哦,錯了,供應軍頭。種出來的糧食,將領們會給他們留下剛剛夠勉強餓不死的,其餘全拿走。
既然不能當炮灰用,田獲又不入兩京十三省的官賬,朝廷才不會管輔兵的具體數量有多少。因為這個原由,每個將領都拼了命的誇大自己手下的戰兵數量,有三千叫花子他就敢報十萬雄師,然後滿臉委屈地伸手找朝廷要錢要糧、哪怕有一萬輔兵在幫他種地,他也絕不會吐露半個字,反正秋收以後一粒糧也不會掏出來給自己的兵吃——能光明正大地找朝廷伸手,哪個神經病才會自掏腰包?而且,就算哪個傢伙突然失心瘋天良發現一回主動申報了——你讓其他同僚怎麼辦?俗話說的好,斷人財路如殺父淫&母!別看大家平常“大小相制”每人揣個小心眼互相坑,在這種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面前,所有人會放下分歧,齊心協力先把這個壞了規矩的傢伙滅了再說!
這種制度源於太祖朱元璋。
提三尺劍一統山河,捎帶腳把功臣們團滅以後,討飯出身的老朱同學開始琢磨一個經濟問題:蒙古韃子遠遁漠北、西南諸夷連鐵甲都沒有跟猴子沒啥區別想揍隨時動手就是了、其他的,就剩下一些“不徵之國”——嗯,出征的成本太高,也實在沒啥油水可撈,乾脆做個口頭人情顯得朕厚道吧……踏馬的朕還養那麼多兵幹嘛?光吃不幹活,得花多少錢啊!
可真把軍隊全解散,老朱再財迷也不敢玩這個真心疼大冒險,最後聰明的老朱終於琢磨出一個好辦法:半兵半農的衛所屯田制!平常沒事時你們給朕種地,自己養活自己、萬一有事你們就放下鋤頭拿起刀槍去給朕砍敵對勢力!哈哈,“朕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自古以來就沒有朕這麼聰明的,快點都來誇誇朕!
這辦法行麼?
當然行。
哦,也不行。
說行,是因為大亂初定,放眼四顧心茫然:真沒啥敵對勢力了,半耕半戍沒啥問題,即便有,讓這些剛下戰場的傢伙重操舊業容易的很,一句話的事。
說不行,是因為兩三代人以後,衛所兵已經由職業軍人完全蛻變回農民,戰鬥力歸零了。以至於後來倭患,幾十個職業悍匪能夠追砍成千上萬“威武雄壯”的衛所“官軍”幾百裡!
“祖制”不能變、“農兵”又不管用,於是再有亂子要鎮壓,便逐漸形成了募兵制。募來的兵,自然要負責砍人,但……負重行軍很耗體力的,累得半死怎麼還掄得動刀子,總要有負責替他們砍柴燒水背武器的吧?然後,便有了戰兵加輔兵這種天經地義的組合……
最終,朝廷又給自己本就不堪負重的財政狠狠加了些重量——募兵打贏了仗,將領們獲得指揮使的職務做獎勵、中級軍官要實封千戶百戶、小軍官和有功的老兵也要獎勵些田畝;指揮使就要有“衛”、千百戶要有“所”;有“衛所”就要有軍屯,有軍屯就得有人種地……誰種?輔兵啊!
完美變身:將領變成大地主、中級軍官變成中地主,小軍官和老兵們也變成了自耕農。嗯,都不用上稅交皇糧哪種。
於是,到這時,終於演化成一種無敵的終極坑爹迴圈形態:原有的衛所出產不僅進了軍頭腰包,朝廷還要給他們繼續發錢糧養兵——這些兵還偏偏不能打仗、有亂子只能重新去募能打的兵,打輸了全賠你要繼續募下去,好容易打贏了,這幫傢伙立刻搖身一變,成了以後要一路養下去農奴給軍頭幹私活的衛所,再有亂子還要重新募一遍……
盧勇的軍屯田有兩千多畝。理論上,產出足夠他那個營的口糧了,實際上也足夠。當然,像其他所有比他大或者比他小的軍頭一樣,除了養自己的家丁和親兵隊,田產他是一粒糧都不會掏出來的。升了參將,可以擴招部隊,擴招就有錢糧可拿啊,於是他從輔兵裡挑出些仔細辨認一下還能算個人的傢伙——理論上有糧吃的戰兵都是叫花子樣,地位連牲口都不如的輔兵們能是啥德行?在大明,牲口都有在冊的記錄,輔兵們則完全沒有!又安排盧四象和鄧長江等人帶著搜尋隊四處抓流民湊數,終於又拼出來兩個營的編制。
有編制就有糧餉。不過,樂極生悲,盧勇的厄運也開始了。
軍戶是世襲制。只要你入了軍籍當了兵,以後你的子子孫孫便要永永遠遠的做下去。行伍世家出身的盧勇當然明白,新擴編兩個營的糧餉要孝敬長官一部分,這是從小耳濡目染的規矩;他心裡同樣很清楚,甚至一直很尊重文官經手後的“漂沒”,這更是天經地義。
但這次漂沒的有些不像話了:居然高達六成!
大帥副帥們也覺得文官們太過分了些,象徵性過了個手,兩層過手統共只留下一成意思一下,即便如此,發下來的竟然不到三成!要知道,這三成真的折算下來,可差不多還是要減半的啊!
戶部撥給兵部,兵部再發下來的餉銀應該是成色九成以上的官銀、米糧應該是白花花香噴噴的大米白麵——盧勇這些參遊中下級軍官們領到的,則是隻有六成多成色的民銀和摻了土的雜糧!這其中的玄虛,用腳趾頭都能想明白……
如果單單是這些,盧勇也就認了。自己這場“大捷”究竟怎麼來的,瞞上不瞞下,大家心裡都有數、新添兩個營的錢糧,大不了全孝敬上去,只要那幫傢伙別呼啦啦餓死一大半就行,反正以後會成為定額髮下來,還是隻賺不賠……但,這次,文官們是連原來那個營的糧餉一起扣的——也就是說,一場大捷下來,不僅沒賺到,反而把老本也賠了!
仗著領了皇賞——聖上開心,發了一百兩內帑私房錢,又賜了一罈御酒說是“以壯將軍虎威”,這些直接來自帝國最頂層的賞賜沒人敢打主意,於是盧勇喝大了,當著押運官——一個從七品的州判的面發了幾句牢騷,這下捅了馬蜂窩!
皇賞是由一個公公送來的。
太監其實是尊稱,在大明,並不是每個公公都能叫太監的!公公們是聖上的家奴——那時,聖天子以天下為家,家法自然大於國法。也就是說,別看文官集團可以把武將們收拾得欲哭無淚,但打死也惹不起公公們。就算他們折騰到把天捅個窟窿,文官們也只能忍著,回頭再向聖上哭訴告狀,如果聖天子不說話,誰也管不著這幫傢伙!
一般來說,除非拿到特權,比如尚方寶劍或金銀令箭,武將們向皇帝的報告,必須經過通政司轉呈御覽——如果你說了文官老爺們不愛聽的話,呵呵,對不住,你的報告在這一關就會被駁回:聖上日理萬機,哪裡有時間聽你念叨什麼大米雜豆的雞零狗碎!
但文官們可管不住公公的嘴啊。雖說派到苦寒的九邊給一個小小新晉參將送皇賞的公公,大多是宮裡打雜掃地等不怎麼受待見的主兒……那也是聖天子的身邊人,保不齊哪天這話就傳到聖上耳朵裡!
好一通打點,文官們不僅把吃到嘴裡的肥肉原封不動地吐給了公公,更被這位尖嗓子的“天使”(就是這個詞,天子使者)抓住機會小放了一把血——其實,這位天使本身對盧勇也不滿:咱家才不管你&他&媽的真窮假窮,大老遠的給你送恩旨,才封了一百五十兩給咱家,打發要飯的吶?!咱家回去還要給大小首領們分吶,辛辛苦苦跑這麼一趟,難道咱家是為了給你倒貼銀子麼!
堆起謙恭的笑容滿面春風地送走了天使,文官們從彼此的眼睛裡都看到了殺意:不知死的狗頭好大狗膽,竟敢在天使面前公然叫屈!一個小小的參將竟敢如此,往後那些副將、總兵,還不得蹬鼻子上臉跑去京師告御狀麼?壞了規矩一定要付出代價!
血海深仇。
這樑子,就算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