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初胃出血住院,差不多半個月,我心疼得很,告訴他不要拿身體開玩笑,現在行情不好,投資人都很謹慎,你就算把胃喝成篩子,都不一定找得到合適的人。我找基金經理,退了五百萬出來給姜明初。

姜明初感動不已,抱著我淚眼婆娑,說老婆,你放心,我一定會好好幹,不辜負你這個天使投資人。

我冷笑,“南源,現在想想,他不是把我當天使,他把我當傻逼。”

南源沒嘲笑我,反而是安慰了我兩句,說女人呢總是比男人善良的,雖然他自己是個男人,但也覺得男人很壞。

女人總是感性的,為了感情,可以做到不顧一切。

而男人,極少會這樣做。

若是有,那簡直是珍稀保護動物。

我說,“你怎麼忽然問起這個?”

“這不是一直沒查到賬目的突破口嗎?現在,我忽然有了點想法。”

“嗯?”

“建材生意的作假空間很大,我猜測,姜明初就是透過不同材料之間的差價來轉移財產的,但這只是我的猜測,等我找到證據再呼叫你。”

我沉吟道,“好。”

“先這樣,我有個電話進來。”

而後南源結束通話了電話。

我把手機放回包裡,漫無目的地沿著街道,走著走著,心裡空落落的,身上不知道怎麼的,冒出一股子冷汗來。

如果說南源查出來,姜明初真是用建材的差價來轉移財產,那麼說明,他在一開始就已經著手佈局了,什麼發小,什麼天使投資人,不過是他一步步給我設計好的陷阱!

他的確是演技精湛,頭腦聰明,為了從我這裡騙到錢,繞了這麼遠的路子。

這一樣一個步步算計的人,我竟然愛慕多年?

一想到這些,我心裡就很煩悶。

這時,我電話響了。

是南源打來的。

我立即接了起來,以為是剛才有什麼話他忘了問。

南源的聲音有些沉重,他說,“阮小姐,牛奶成分檢測結果出來了。”

大概是覺得什麼結果我都不會覺得驚心動魄,此時的我心裡很平靜,“怎麼說?”

“姜明初在裡面下藥了。”、

“什麼藥?”

南源說,“是一種國外進口的精神抑制類藥物,印度生產的,簡單來說長期服用的話會造成精神麻痺、記憶紊亂,情緒暴躁。”

笑著笑著,眼淚就滑了下來,“南源,他不是想殺了我,而是要把我變成神經病啊!”

南源說,這種藥國內沒有銷售渠道,應該是姜明初找人帶回來的。這玩意兒一般是用於精神病人控制病情的,但正常人服用產生的副作用不可估量。

並且,大概是姜明初著急把我解決了,所以在牛奶裡下的劑量很大。

檢測機構的醫生說,要是按照這個劑量天天吃,不出一個月,我就會變成情緒暴躁易怒、記憶混亂的精神病患者。

南源猜測說,“阮小姐,姜明初應該是想利用你之前生完孩子之後的產後抑鬱做文章,我看過你的病例,你出院時醫生是有判定你有輕微的產後抑鬱的,還給你開藥了。”

“你一定要小心,姜明初會不會透過其他方式再給你下藥。”

掛了電話後,我才發現自己的眼淚把手機螢幕都沾溼了。

我覺得自己真的沒出息,都這時候了,我還傷心,還難受——我真該死。

可今天的結果,不是我咎由自取嗎?

是我,不聽父母的反對,一意孤行要嫁給姜明初!

是我蠢!

是我瞎!

竟然愛上一條吃人不吐骨頭的毒蛇!

人心怎麼能骯髒到如此地步?

我抹了淚水,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

這一瞬間,我覺得很孤獨,很淒涼。

心裡的寒意,層層往外鑽,我不由地發抖,覺得渾身被一股蝕骨的冰冷包裹,瑟瑟發抖。

“阮小姐……阮小姐?”

之後,我失去了意識。

等我醒來時,是在一個陌生的房間裡。

看樣子像是誰家的客房。

裝修是那種很清冷大氣的感覺,黑白灰的搭配,有種低調矜貴的氣息。

就連床品,也是一線品牌的真絲套裝。

我暈倒了,被人救了?

這救我的人還真是個思路清奇的,竟沒把我送醫院。

這時,一陣腳步聲傳來,越來越近,越來越近,而後門把手被擰開,看到來人,我驚愕不已。

“溫敘言?怎麼是你!”

我的天爺啊,你對我是不是太不客氣了點?為什麼總要叫這冷麵閻王看到我落魄出醜的一面呢?

溫敘言面無表情地看著我,只是眼皮微微掀起,刀片兒似的割死人的冷光瞬間飛了過來,就連語氣也是冷嘲熱諷的,“看到我,你很失望?”

我連忙說,“沒有,我只是有點意外。”

要說是的,豈不是狼心狗肺?好歹別人是我的救命恩人。

言語間,溫敘言已經走到我跟前來,深邃的眼眸冷冰冰的看著我,不帶一絲情緒。

忽然他伸手來探我額頭,嚇得我一哆嗦,立馬往後撤退,“你幹嘛?”

溫敘言見我對他避之不及,嗤之以鼻,“我能吃了你?”

說罷,他大手覆蓋到我額頭上。

試溫度。

我心裡罵自己,的確反映太激烈了,真有幾分怕他吃了我的意思。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一看到溫敘言就害怕。

溫敘言抽回手後,從床頭櫃上的溼巾盒子裡拿了一張溼巾出來,不疾不徐地擦拭剛才碰過我額頭的手,斜暱我一眼,“阮楨,我不知道你在怕我什麼。”

而後,他把溼巾丟進垃圾桶裡,單手抄袋,居高臨下地看著我說,“你連姜明初那種渾蛋都不曾害怕,卻對我這個救命恩人避之不及,你腦子裡裝的都是什麼東西?”

說真的,我有種被冒犯的感覺。

他嫌棄我,能表現得更明顯一點嗎?

雖然這是他家,可他能不這麼……不禮貌嗎?

既然嫌棄我,又何必伸手碰我額頭呢?

我壓著火氣,問他,“你怎麼知道姜明初是渾蛋?”

“我不跟你一樣瞎。”

“……”我咬牙切齒,“溫敘言,你紳士嗎?”

“我不紳士的話,你現在還倒在大街上無人問津。”

“……”

我覺得我還是閉嘴吧。

又說不過,何必自討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