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聃兄高見!哈哈!形之有無,意之長遠,唯其適之,相得益彰,方得各享其德!”

看到李耳已經有些興頭上來了的意思,向重還是覺得應該“此處有掌聲”,就不吝言辭,好好給順著杆子爬了爬,把他一通猛誇。

“向公子過獎!然吾深知,雖世有頑石易尋,其亦有意永久,奈何吾之思卻無與之相匹之精深,何顏上石,淺薄之見,徒妄自尊大,為後人所恥笑哉!”

李耳重新把衣袖恢復成正常姿態,一邊正色自省,一邊謙恭之勢更盛。

“唔塞擔心,假以時日,我等皆會終有所成!只需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順天應時,何愁精深之思不至?”

向重敢於這樣寬慰,當然是因為他知道,在他眼前這位謙謙君子,就是未來的“老子”,影響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偉人,至於他自己———不過是有幸能追星追到古代的超級幸運粉絲罷了!這個“我等”裡,其實是不敢含有“我”的,畢竟,來到這一世的向重,到底會在歷史上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還真未可知。

“想想真可笑!明明是隻有兩位數的生命,卻操著三位數祖宗的心!”

向重———在心底暗暗自嘲了一下,未來的“辛吾”,在短短二十年的生命裡,隨便扯出一段來,都無法與“向重”相比:在同樣的“三歲”裡,辛吾只會用尿和泥巴;而“向重”卻可以與老子同席而坐,比肩而談,這簡直是———太賺了!

商酉、商午兄妹倆並沒有跟著姬圉和“小尾巴”去捉地龍,而是靜靜地跟在李、向二人身後,商大夫早有交待過他倆,要多向兩位學習,他們一邊聽,一邊輕輕點頭,手中隨手採摘的路邊野草,快被他們把玩得要折斷了。

“圉哥哥,快!呢邊有大魚,系呢邊放落去!快點!”

人還沒到,“小尾巴”的聲音就從湖邊的一叢濃密的草叢後面傳了過來。

兩人去捉地龍的工作顯然已經完成了,現在,“小尾巴”終於可以得償所願望地去喂湖裡的那窩黑背大草魚了。

“哈哈,你眙!果條大隻魚仔食得好快啊!呢幾條小滴哋都搶唔到,頂算啊!難道魚仔都唔知愛護細路仔?”

“小尾巴”的問題很多,一邊喂,一邊埋怨著在魚的世界裡沒有“禮儀仁愛”。

“你頂知呢哋唔系魚界之道?適者生存,弱肉強食。大有大的道理,小有小的活法啊!”圉哥哥已經貢獻完了所有挖來的地龍了,此時一邊搓著手上沾著的髒泥,一邊應答著妹妹的問題。

“如果系呢樣,吾等又遠大過強過果條大魚,就可以隨便捕食掉佢哋嚟嘎!咁吾哋就可以幫助果條細路魚仔,佢就有機會長大,系唔系?”

“小尾巴”對於干涉“魚世界”的秩序,又有了新的興趣。

“憑你一己之力,只可以影響到一、兩隻魚仔的一、兩日,然於其他的魚族來講,規矩就係規矩,你,幫唔到所有的魚仔。”

聽到圉哥哥的這番回答,“小尾巴”突然失去了剛才餵食時的興奮感,她似乎想要做點什麼,可又不能確切想明白,自己到底能做什麼,去改變那種“強者益強,弱者愈弱”的不公平“魚世界秩序”。

她呆呆的盯著水裡的魚,把她所灑下的地龍全部吃完,又稍微徘徊了一會兒,就都潛下水裡,不見蹤影了,似乎她真的什麼也沒有做過一樣。

“好啦!魚都走啦,吾哋也返番吧!”姬圉走上去,從背後輕輕用寬袖攬過正在莫名惆悵中的“小尾巴”那瘦弱的小肩膀,把她帶回到湖邊,與向重他們四人重新聚到了一起。

“頂嘛?系賓個欺負姬姑娘嚟?看似好不開心?”

作為東道主,李耳首先發現了小客人姬靈姑娘的神色不太正常,比之前的靈動活躍,突然間新增了她所從未有過的沉靜姿態,竟然是,和圉哥哥兩人很安靜地走回隊伍中來。

“有勞師兄牽掛!家妹只是不明魚界與人界規矩有別,心中存疑,未能釋然,故而靜而思之,並無妨!”

姬圉向李耳做了一番解釋,疼愛地看了看自己那似乎突然間在長大的妹妹,彷彿不再那麼胡鬧了。

“原來如此!咁吾可唔可以幫到你嚟?有咩諗不明,你可以試下同吾講講?”

看到李耳衝著自己提問了,“小尾巴”也壓不住了,想了一想,認真問道:“如果吾系一條細路魚仔,小小隻,系湖裡搵食,依魚界之規矩,吾兄唔會讓俾吾食,聃哥哥你就更加強大,亦唔會讓吾,咁吾豈不要終日餓肚,直至死咁?吾一諗到果只小小隻魚仔,會如此艱辛,就會好唔開心!吾諗,頂做先才可以幫到佢哋。敢問聃哥哥,當如何解?”

“估唔道,原來姬靈姑娘如此善心!吾願試解:如果話,吾系果條細路魚仔,至小果只,吾知自己肚量不大,食量亦不大,因此,只須小小一點食物,就可以食飽。而父兄們都大隻、強壯過吾,吾願意等待,待佢哋用餐先,總會有一點殘餘,足夠吾飽餐;如果而不夠,吾願意去佢哋都不願意去搵食的偏遠一隅,吾可以遊遠滴,競爭者亦少滴,系果邊,吾確信可以俾自己搵到更多吔食,只需要有眼色、肯動腦、再勤快點,假以時日,吾終可以長到,與兄長們一樣大,甚至更加強大。咁樣就不會死嚟!象這樣解,姬姑娘可還滿意?”

“咁樣,吾終有一解:如果吾在自己家中挖出幾塊池塘,再按魚之大小,分別畜養,魚界之於我人界,則變得可以左右其生死、壯大,豈不更好?”

“小尾巴”眨了眨大眼睛,並沒有被李聃的漫長“偷生”方案所折服,而是提出了要自己來養魚的速成大招。

“此解亦可!不過,對於魚仔來說,佢哋未必喜歡:假你之手,控制佢哋生死、飽餓,一點都不自由,更何況,你花錢財力氣去養佢哋,目的為何?待佢哋長大好食用佢哋?還是單純善良,想為佢哋養老送終,自然至死?如果有一日,你有事外出,不能顧及佢哋,佢哋仲會因你之離去而死,較之無人看管,於大湖中自由生死而言,賓種死法更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