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如夢幻泡影
章節報錯
見這條路走不通,時冉又換了個方向。
她問道:“上個星期五星期六兩天,你和王文彥在哪裡?”
根據他們調查到的資訊,上個星期五,他們兩人同時無故曠課,並且在車站查到了他們一前一後前往J市的購票資訊。
聽到這個,韓梓終於不淡定了,她抬起看向斜左方的視線,轉而瞪向對面的時冉。
她面部肌肉抖動了一下,皺起眉頭看向時冉,“你懷疑我們?”
時冉從她的表情判斷,她和王文彥應該與廢工廠兇殺案無關,那麼他們就是在幫陳鬱莎隱瞞什麼了。
但是她並不想讓韓梓知道她的真實想法。
“廢工廠兇殺案的死者,在上週五下午五點到六點之間死亡,你們剛好又在那天無故曠課,並且前往了死者所在的J市,並且你一直在隱瞞本案關鍵嫌疑人陳鬱莎與死者之間的事情,所以我們當然有理由懷疑你。”時冉有條有理的說道,給她施加著心理壓力。
“我們那天根本就沒有去過那個地方!”韓梓突然站了起來大聲為自己辯解著。
刺耳的聲音,將剛走進門口的顧客都嚇走了。
“別緊張,坐下慢慢說。”時冉安慰道,“我們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能,不能放過任何線索,如果您情緒穩定了,請回憶一下您和王文彥上週六的行程,儘可能越詳細越好。”
韓梓知道推脫不得,不過也沒有什麼不好說的,他們那天確實沒有去發生兇殺案的那個廢棄工廠。
她將那天的事情,撿能說的都說了出來。
原來那天,他們之所以會無故曠課,連假都沒有請就回到J市,是因為她鬧脾氣。
那天早上,還沒睡醒的王文彥又囈語了“莎莎”兩個字,距離上次他在睡夢中呼喚這個名字,已經有一年多了。
她本來以為,他已經忘記了她,但是沒有想到他並沒有。
他再一次在夢中囈語“莎莎”這個名字,如果不是心中還有那個人,怎麼會在睡夢中囈語?
她本來以為求得了真愛,卻原來從來沒有,眼前的這個人,心裡永遠都不會有她。
她絕望之下才獨自購買了汽車票,回到了J市,當天上午九點的車票,下午四點就到了。
回到J市後,她到了曾經王文彥第一次吻她的那個雨夜,他們所在的地方。
那天也是下著雨,好大的雨,她撐著一把大大的黑傘,久久的站立的雨中,行人來來往往,沒有人多看她一眼。
他是在這個雨夜招惹她的,如果那天他沒有招惹她,她會將那一份暗戀永遠埋藏在心底。
她將永遠都不會開口。
分明是他來招惹她的,分明是他給了她希望,為什麼現在一切都變得這麼蒼白,這麼痛苦。
後來她才明白,原來是因為他們不懂愛。
他們以為愛是執著,愛是追求,愛是熱烈,愛是佔有,可真正的愛是放過,是放手,是平淡,是隻要他好就好。
他們不能打著愛的名義,行傷害之實。
只是那時的他們不懂。
因為不懂,所以陷在無盡的痛苦之中,永遠求不得解脫之法。
佛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如露亦如電,如夢幻泡影,應做如是觀。
因為不懂,他們做錯了太多事,人生好像總是在為自己買教訓。
總要等到遍體鱗傷,才知道怎樣是對,怎樣是錯。
那天她久久的站立在雨中,一直站在那裡,直到快七點的時候,天都黑了,王文彥才找到她。
王文彥緊緊的擁抱著她,奪過她手中的傘為她撐著。
她渾身僵硬的縮在他的懷抱中,這個懷抱好冷,他一定在雨中淋了很久吧,為了找她。
可是這個懷抱太冷了,於是她掙脫了他的懷抱。
為什麼一切會是這樣的結果,她當時絕望的想著。
是不是因為她不誠實?是不是因為她對陳鬱莎的見死不救?是不是因為她對眼前的人撒了謊。
是的,他當時問她,莎莎到底怎麼了?
她是怎麼回答的來著?對了,她說莎莎和別人好了,生下有錢人的孩子後全家都被那個人接到大城市去生活了。
可是真相根本不是這樣的,她撒了謊!
她撒了天大的謊言!
她蹲下,任由汙水瞞過腳踝,她藉著路邊的燈光,看著自己在汙水中的倒影子。
她怎麼在汙水中呢?她怎麼那麼骯髒呢?
因為她撒了謊!
她捂住自己的嘴,任由一股股的淚水從眼眶中滑落,滴落在腳下的汙水中。
她當時太想要王文彥了,他提出了要做她的男朋友的條件,她怎麼經得住這樣的誘惑?
於是她說謊了,她隱瞞了真相,他隱瞞了,陳鬱莎是被強姦的這件事情。
她知道,只要她說出來,她和王文彥之間就再也不可能了。
明明他們已經有了肌膚相親的事,明明他已經對她做了不負責任的事,她怎麼會讓他一走了之?
在種種種種的原因下,她在一次對不起了莎莎,她再一次的說謊了。
她怕從王文彥的嘴裡聽到這兩個字,因為王文彥本身,就是她用謊言偷來的啊!
用謊言換來的戀人,她本身就對他心存懷疑,心存芥蒂,她本來就不信任他......
她蹲在雨裡,蹲在王文彥的傘下,蹲在緩緩流淌過腳踝的汙水中,像個瘋子一樣的嚎啕大哭,卻無人聽得懂她在哭什麼。
就算有人聽懂了,也只會唾罵她,沒有人能夠理解她的感覺。
那些做錯過事情,又重新被喚起良知的人,活在無人能懂的痛苦的深淵中。
也許這正是懲罰。
但還有更多的壞人,永遠都不承認自己錯了,永遠都不承認自己對他人造成了傷害。
韓梓當然不會對時冉說這些,如果她說她親眼目睹了錢俊耀,也就是廢工廠兇殺案的死者,曾經強姦過陳鬱莎,並且陳鬱莎還生下了一個和他的孩子,那陳鬱莎無疑便是此案的頭號嫌疑人,並且具備了人證。
她將會成為證明陳鬱莎具有作案動機的人證,證明陳鬱莎曾和死者生過一個孩子的人證。
她會再一次將陳鬱莎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所以她不能,她不能說。
她已經錯過太多次,這一次她不能再錯了......
“你是說,你四點鐘就到了那邊後,在街道中央站了一下午,直到天黑的時候王文彥才找到你?”時冉皺眉,追問道。